2019-12-06 09:00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2日至5月15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长兴县进行了巡视。2019年6月25日,省委巡视组向长兴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长兴县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6月25日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当天,长兴县委立即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车俊书记听取第六轮巡视汇报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县委书记周卫兵先后5次召开书记专题会议、县委常委会议听取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9月9日,召开县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巡视反馈意见作了全面对照检查。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县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县委书记周卫兵任组长的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七方面问题,细化为15个类别32个问题清单,由县委书记领衔,相关县领导牵头,明确5个牵头负责单位、12个牵头责任单位和28个责任承办单位,县委常委会研究制定整改行动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施挂图作战,逐项对账销号,确保做到反馈意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县委积极主动向省委巡视办、巡视组和市委、市委巡察办请示汇报整改进展情况。建立县委牵头抓总、县领导负责、各单位同步跟进的整改工作机制,落实“一周一汇总、一月一督查”的整改推进联动。由县委办、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等单位组成的督查组,对照“任务书、施工图、时间表”,每月开展督查,盯住抓,抓到底,确保整改不走过场、扎扎实实。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67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67件,办结率为100%。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20件,办结率为100%。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14件、了结14件,给予党纪处分13人(党内警告10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政务处分2人(警告1人、撤职1人);免职1人,解除事业编制关系1人;诫勉25人,批评教育23人,谈话提醒4人;新制定制度8项,修改完善制度12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2298.84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推进传统产业高新化和新兴产业规模化,全面推进纺织行业转型升级,累计完成散户喷水织机“两断三清”4456台,累计集聚喷水织机5073台,累计新建机联网3157台。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提升161家,腾出用能空间2万吨标煤。完成低效提升企业390家,实施腾笼换鸟和原地技改项目90只,盘活土地3740亩。全县工业亩均税收同比增长10%,传统产业占比下降到66%。制定出台《进一步完善高质量项目准入机制的若干意见》,加大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引推和扶持力度。新引进亿元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39个,签约亿元以上项目120个。加快推进水泥行业战略布局调整,可腾出用能空间50万吨标煤。全面实施绿色工厂星级管理,二星级以上绿色工厂覆盖率达77.8%。全县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率达6.9%。
(二)统筹抓好“防风险”“稳增长”各项工作。县委多次召集财政、国资等相关部门研究政府性债务化解方案,部署推进债务化解有关工作。积极对接省政府债务置换政策,通过融资平台转型、盘活处置存量资产、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等方式确保化债任务完成。[s1]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长兴县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2018年完成化债计划的107.6%;2019年已完成化债计划的116.1%,提前完成年度化债计划。以国有企业降本增效十大攻坚行动为抓手,推动国有企业开源节流、降本增效,增强国有企业综合实力和化债能力。完善内审机制,实施经常性审计,推动全部政府性资金监管全覆盖。
(三)深入践行“两山”重要理念。梳理出57项生态环保重点任务,县主要领导牵头召开全县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攻坚例会6次,开展督查21次,发现并解决问题97个。治水方面,加快推进119个“污水零直排区”整治建设工作,完成71个整治建设任务;新建改造污水管网40.5公里,6家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提标改造工作稳步推进;建成71个村级“河湖长工作站”,打通河长制体系神经末稍。治气方面,以能源结构、产业结构、交通结构调整和扬尘源治理、涉气源提升监管为主攻方向,完成112台锅炉提标改造、56台天然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治矿方面,绿色矿山创建已全部完成,创建率100%。治废方面,深入开展清废行动,建立完善固废管理制度,确保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无害化率达100%,危险废物规范化达标率达到92%以上。1-8月,县控以上断面100%达到或优于Ш类水质,合溪水库I类水比例100%,同比提高26.7个百分点。1-8月,PM2.5均值为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53%,优良率为86.6%,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
二、关于“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切实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落实到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行动中。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要求县处级领导干部、县管领导干部、全体党员,分别通读熟读“两书一章”或“一书一章”,切实强化理论武装。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置若罔闻、应付了事、弄虚作假、阳奉阴违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两项法规”规定,做到领导干部“凡提必核”,今年以来,组织全县724名县管干部按照“首次填报”要求填报个人事项报告,5名干部存在填报不一致情况被批评教育,责令作出说明。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5次,发现问题21个,追责问责26人次。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利用县委常委会会议“党性党纪教育一刻钟”,组织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思想认识不到位、会前学习不认真、征求意见不深入、谈心谈话不充分、对照检查不深刻”等“五个不开”前置条件。下发《关于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注意事项的通知》,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到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认真落实“双联系双报到”制度,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县处级党员领导到所在支部为基层党员上好一堂专题党课。制定下发《关于在主题教育中深入开展基层党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抓实党内组织生活各项基本制度。
(三)重视巡视巡察工作。县委召开第74次常委会会议专题传达学习全国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精神,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深刻认识抓好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部署要求上来。通知要求各单位利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星期一夜校”等,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巡视工作条例等内容,开展专题学习,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对待巡视巡察工作。积极开展“接力式”巡察,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6月份对8个县级部门、4家国有企业以及72个村(社)开展县委第六轮巡察,年底前进一步对9个县级部门及47个村(社)开展巡察。
三、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情况
县委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论述大学习行动,建立健全县委常委会理论学习制度,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中央和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等精神的学习达15次,其中集体研讨4次。召开以“站稳人民立场、促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结合“三服务”活动,以座谈会、汇报会等调研形式,领衔开展课题调研36个,其中《农村“诚信指数”构建及其推进路径研究》调研课题成功申报省级规划课题。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县委党校培训重要内容。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召开县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深刻剖析自身存在问题,查找问题产生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落实《浙江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安全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2019年县委专题研究听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3次。县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就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网络舆情信息、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提出批示要求20多次。宣传部长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召开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网络舆情研判会议、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工作例会等20余次。组织10个班次2068人次的主体班次培训,安排专题课题6个。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各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述德述学述职述法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推动履职到位。
(二)加大督导指导和检查考核。健全意识形态工作定期研判、工作报告、工作检查、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抽调7名宣传干部参与县委巡察工作,对所涉乡镇、村(社区)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行情况进行全面督导检查,推动压实主体责任。成立县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出台完善《长兴县属地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的使用管理办法》《长兴县网络编辑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等工作机制。
五、关于“干部监督管理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对全县退休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进行排查,发现4名退休领导干部存在退休后到企业兼职取酬问题。责令企业解除4名同志工作关系,并退还违规领取报酬142.25万元。面向全县50强企业下发了《关于机关干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政策规定告知书》,要求各企业单位协助做好干部兼职清理规范工作。启动开展退休公务员企业兼职情况大排查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监督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企业兼职(任职)相关要求。
(二)严格督促执行回避制度。及时开展调查处置和面上排查工作,责令县财政局党委(县国资办)和长兴城投集团党委对相关人员工作岗位作出调整,并对长兴城投集团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8月22日,下发《执行回避制度情况自查表》,对未执行回避情况督办整改。建立“双告知双把关”机制,在干部选拔任用分析研判、酝酿动议和组织考察阶段认真审核干部主要家庭关系,正式任命后向涉及调整单位党委(党组)及干部本人发放回避制度要求告知书,共同把牢“回避关”。
(三)加强因私出国(境)管理。由县纪委监委和县委组织部成立联合调查组,对相关问题开展调查。对时任和平镇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立案审查调查,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责成和平镇党委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和公章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诫勉或批评教育。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将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作为党政主要领导年终述职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全县年度综合考核。
(四)加强干部人事档案规范管理。对涉嫌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情况进行查核,免去县委副科级组织员职务(驻水口乡),由用人单位解除其事业编制关系。同时,对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人员予以问责。结合干部人事档案“全覆盖”“回头看”工作,对档案专项审核中的遗留问题进行集中清理和解决,对全县78家单位已完成3000余份档案的“回头看”专项审核工作,完成3名干部信息不一致的认定、2名干部关键性材料缺失的查找补充。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查阅工作,开展专项审核。
六、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认真落实县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制,先后22次听取审议了城市基层党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基层党建工作的汇报。严格党建工作考核,认真落实“三张清单一张报表”工作制度,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党组织书记和重点行业部门党(工)委书记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基层党建工作报表。进一步抓实县级领导干部联系挂钩乡镇、部门,乡镇班子成员联系村社,组织部部长(部委)联系乡镇等机制,用好智慧党建云平台,每月对各单位党建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分析、检查反馈,共发现问题85个,完成督促整改问题事项85个。
(二)健全党委会议制度。责成县文旅集团党委对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制定长效措施,向国资委报备集团资金使用、投资决策、选人用人等方面事宜,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及社会各界监督。督促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书记严格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坚决杜绝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议。对严格执行党委会议事规则情况,开展不定期、常态化抽查检查,联合检查各单位党委会议记录2次,发现问题6个,整改完成6个。
(三)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大后备人才培养力度,配强村级班子力量储备生力军。加强全县村干部队伍建设,抓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不称职不胜任村干部“歇职教育”、村级后备干部公开选拔培养等长效机制。今年以来,18名新调整的村社书记由组织部审核后再予以批准,11名村社干部被列入“歇职教育”管理对象,31名不称职村干部被清理出村干部队伍。牵头制定《长兴县农村优秀党员人才“2211”培养计划》,在全县范围内推荐选拔200名农村党员人才培育对象,为村社组织换届储备力量。
七、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从严规范公车管理。收回违规购置车辆,纳入县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统一管理和调度。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全县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专项整治走访乡镇(街道、园区) 17个、县级机关部门13个,抽查公务用车GPS轨迹313条。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制定《长兴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车辆日常运行管理。
(二)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针对县文旅集团2018年度接待费过高以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已对县文旅集团原班子成员3人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给予时任县文旅集团董事长留党察看二年、撤职处分,时任县文旅集团副总经理严江、朱海涛开除党籍、公职处分,其他涉嫌职务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针对违规使用行政经费购买景点门票1.23万元,对时任县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进行诫勉谈话。加强“三公”经费预算和支出管理,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在2019年部门预算的基础上压缩10%。严格执行《长兴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健全完善商务接待管理等内控制度。
(三)全面坚决清退整改。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清退工作,对2014年以来全县发放的秸秆焚烧配套奖励金和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两保一联”(财政增量奖)奖金予以全部清退,全县各乡镇(街道、园区)共清退秸秆焚烧、“两保一联”奖金2298.84万元。规范年度综合考核奖金发放方式,取消对秸秆焚烧工作配套单项奖励,取消“两保一联”(财政增量奖)项目。
八、关于“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依然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基层减负专项行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出台《长兴县涉村(社区)“七多”问题清理整顿实施方案》和《长兴县为基层减压松绑十项规定》,明确6项基本任务,10大减负举措,由6个牵头部门具体负责,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做到清理全覆盖、全到位。制定9张正面清单,明确村(社)依法依规应当承担、协助承担的事务清单。建立“一个口子进出”的审批准入机制,由牵头部门进行预审,再报县减压松绑活基层协调小组讨论研究决定,并报县纪委备案后方可进入,严把涉及基层事务“入口关”。对全县282个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清理整顿,关停222个,保留60个,取消率达78.72%。
(二)严格管理因公出国(境)考察。建立健全会商、跟踪、督查机制,严格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提高领导干部出国(境)考察质量和效用。根据《长兴县境外招引实体外资项目认定办法》,成立会商小组,对因公出访人员组成与任务的匹配度、出访任务的真实性和必要性等进行联合会审。每半年对招引项目后续进展情况开展督查,分析评估招商成效,重大项目进展定期梳理报县领导审阅。注重以点带面,研究制定《国内外出学习考察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对国内调研考察、学习研讨、工作交流等活动的管理。
九、关于“不担当不作为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深化开展“三个一”活动,更好地推动领导干部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大力推动县级领导深入一线“三服务”,深入实施县级领导联系乡镇、企业、项目、人才、“双扶”对象等“十七联”制度。县级党政班子成员牵头“双提十攻坚”重点项目,每月比拼进度并在媒体公示。持续健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强化考核结果运用,2019年有4名县管干部被降免职,分别有10名县管干部被“灰色预警”和“黄色预警”,有11名村干部被“歇职教育”。综合运用“千企万人评机关”“12345政府阳光热线”“直击问政”等载体,着力解决执行不力、办事不畅、作风不实等问题。加强典型引领,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提升“三服务”工作质量。严格落实千名干部结对制度,确保所有服务对象走访全覆盖、走访到位率100%。累计走访企业2111家,走访行政村(社区)等基层单位766家,1679户低收入农户走访全覆盖。共梳理收集问题1118个,已解决1092个,解决率达98%。出台《长兴县进一步深化“三服务”活动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百名行长进千企”暨“实体经济信贷投放扩面”活动,推动全县各级行长走访企业752家次,1-8月,金融机构存贷款分别增长12.9%和21%。 “十百千万”工程帮扶低收入农户1679户、3981人,户均增收13900元。在全省率先推行“两免两减两加”施工图审查改革工作,助推项目开工时间平均提前20天以上。二季度湖州市抽取样本数1361个,其中长兴355个,调查结果为走访率97.5%、解决率95.8%、满意率96.1%,“湖州365指数”在全市6个县区中排名由一季度的倒数第二上升到二季度的全市第二位。
十、关于“纪律教育和监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196家单位组织14778人召开警示大会,组织314场次对2万余人进行廉政教育培训,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16场次。开展“党纪教育一刻钟”集中授课62617人次,其中县处级干部160人次、乡科级干部7418人次。强化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和频次,达到通报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利用清廉长兴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发布“每周一讲”案例4期,通报典型案例5起;编印下发“口袋书”政策版1500份,对4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例进行全县通报。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54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25人次,占71.6%;第二种形态71人次,占15.6%;第三种形态37人次,占8.1%;第四种形态21人次,占4.6%。通过各种形式举办70余次廉政文化活动,在全县形成浓厚的崇廉尚廉氛围。
十一、关于“执纪问责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研究制定《长兴县实施“一案双查”问责暂行办法》,对问责原则、问责对象、问责方式和具体问责情形等进行明确和细化,既严肃追责查处,又教育挽救干部,争取实现良好综合效果。针对张新强案件(批评教育2人、诫勉谈话3人),对时任长兴县太湖街道党委书记、太湖新城党工委书记和时任长兴县太湖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进行批评教育,对长兴县太湖街道征地拆迁安置办3人进行诫勉谈话。针对朱友来、计振案件(批评教育4人、诫勉谈话7人、党内警告7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对时任煤山镇2名班子成员、1名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对时任煤山镇1名班子成员、2名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时任县残联理事长进行批评教育;对时任县残联办公室主任、时任劳动就业服务所主任、时任泗安镇残联理事长、时任太湖街道残联理事长4人进行诫勉谈话。对时任县残联副理事长、时任县残联副书记、副理事长2人进行党纪立案审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白岘乡财政所工作人员、时任白岘乡财务出纳、煤山镇三洲山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委员、村报账员和煤山镇白岘福利中心院长6人进行党纪立案审查,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十二、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构建大监督格局。整合监督力量,明确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等部门职责,实现监督同步、推进同向。督促推动各职能和行业主管部门发挥“前道”监督作用。聚焦监督重点,从“六大纪律”入手,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把监督内容细化成月度、季度、年度“三张监督要点清单”。制定《长兴县纪委派驻机构履职清单》,细化日常履职、专项检查及个性化监督清单,提升工作的饱满度和显现度。完善监督机制,建立“1+N”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常态协调和动态统筹联席会议机制,便于联合监督检查有效实施。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特别是针对人财物管理权力比较集中以及近年来违纪违法案件多发的重点部门和关键领域,作为重点问题线索排查对象。全县79家单位根据岗位、工作性质等实际情况排查出廉政风险3273条,并针对风险等级制定相应防范措施3391条。
(二)加大巡察工作领导和巡察工作推进。县委书记专题会及时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领导分别参加单位巡察反馈会,压实各级巡察整改责任。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巡视巡察新精神新要求,研究部署具体工作。适时组织“回访检查”,压紧压实被巡察单位整改责任。制定村(社)巡察全覆盖专项规划和实施计划,把县委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作为硬任务。随着第六轮巡察完毕,村(社)巡察累计达84个,覆盖率达32%(全县村社265个)。第七轮巡察安排47个村(社),今年累计完成131个,覆盖率达49%。
(三)加强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管理。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大比武”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为期5天的集中专题学习,全县140名纪检干部进行书面测试。结合中央纪委下发的17个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开展专题集中学习7次、培训914人次。组织5名乡镇、派驻纪检干部到机关上挂锻炼,抽调36名派驻和乡镇纪检干部参与巡视巡察、项目督查、审查调查等中心工作。制定出台《2019年度长兴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及派驻(出)机构干部综合考评办法》《2019年度乡镇(街道、园区)纪(工)委及专职纪检干部考核办法》,加强日常动态考核。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报告个人事项205项次。落实谈心谈话及家访制度,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140余人次,组织家访30余人次。
十三、针对“一些领导干部政商关系不清,有的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全面加强线索排查,组织开展重点行业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活动。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逐案过堂,深挖涉黑涉恶腐败及背后“保护伞”。共收到群众举报168件次,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30件次,已办结13件,其中立案5人,查处“保护伞”问题3个,1人被采取留置措施。建立扫黑除恶案件和线索快速移送及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执纪执法协作沟通机制,制定《关于扫黑除恶工作联点包案制度的通知》《长兴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深入开展打伞破网行动。同时,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线索排查移交等工作机制,深化纪委、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制度,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攻坚行动。
(二)开展税务系统专项治理行动。全面开展税务干部家属违规代理企业财务和涉税中介服务获取高额报酬清理整治工作,297名税务干部主动进行自查自纠,共排摸出11名税务干部存在相关问题,涉及服务企业133户,经整改共退出兼职企业124户,签订退出承诺书11份,整改完成率达100%。研究建立重点企业风险管理工作制度,明确9项举措加强税务系统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从事涉税服务监督管理。制定税务系统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从业信息备案和企业财务会计信息备案等“双备案”制度。落实公职人员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交往“八个严禁”纪律要求,开列正负清单和监督清单。组成联合检查组,对税务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从事兼职会计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确保前期整治成果不反弹回潮。
十四、针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较多”问题整改情况
着力开展两项整治活动。集中力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四查四结合”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专项“整治月”活动,亮剑农村低保“微腐败”,对全县实施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和支出型贫困救助的对象共计8543户14325人全部入户核查,主动发现拟新增低保130户、低边28户、支出型贫困71户,对不符合低保和低边条件的90户167人予以清退。开展惠残政策落实情况全面核查,共取消不符合政策的困难生活补贴1733人,取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38人,新增困难生活补贴人数54人、护理补贴人数95人。强化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结算管理,积极推行非生产性开支村级公务卡结算制度,目前235个村居共办理“村务卡”604张,开通率达100%。出台《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劳务用工管理的实施意见》,全面推动村级劳务用工规范管理。汇编下发《村级小微权力行使20问》500余册,以身边人、身边事警醒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今年以来,共查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起,追责处理5人,其中开除党籍2人,党内警告2人、行政开除1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人。
十五、关于“上一轮巡视指出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国有企业投资建造的闲置楼宇,坚持对外招租和拍卖处置两手抓,切实加快消化进度。已全面摸清核实国有企业的闲置商务楼、写字楼面积及分布情况,排出了处置计划,并将处置情况纳入到国有企业降本增效攻坚行动的月晒考核指标,督促从快处置,2019年度计划消化的1.76万平方米已基本处置到位,入驻单位正在陆续搬入。交投商务楼已出租2.08万平方米,地下室1.08万平方米供租户停车使用。
下一步,县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压力传导,在压实整改责任上持续发力。县委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发挥抓总作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动态掌握整改进展和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围绕问题清单一项一项“对账”销号整改,坚决防止做选择、打折扣、搞变通。健全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机制,坚决防止整改落实走过场、一阵风。二是坚持跟踪深化,在提升整改质效上持续发力。围绕全面完成整改落实工作,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工作。针对已经整改到位的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尚在整改的事项,严格按照时序进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压茬推进,确保巡视整改不留尾巴。三是加强源头治理,在强化成果运用上持续发力。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督促各级党组织围绕巡视发现的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治理,针对性地完善制度机制,实现源头治理、标本兼治。持续加大治本功效,对系统性、区域性、政策性问题,开展专题研究、集中治理。坚持把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围绕“环太湖发展高地、长三角经济强县”目标,进一步用好整改成果、放大整改成效,推进经济、社会、生态、文化、党建等各项工作全面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2-6508552;邮政信箱:中共长兴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313100,信封上请注明“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电子邮箱:1549257534@qq.com。
中共长兴县委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