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7 09:38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12日至5月1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农业农村厅党组进行了专项巡视。6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重要指示,切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中之重,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整改责任落实。厅党组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巡视反馈会后当天晚上就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立即建立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将反馈意见指出的7方面14个主要问题,进一步细化分解为37个具体问题,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厅党组书记坚持以上率下,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并直接领衔整改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选人用人、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4个重大问题。厅和各有关单位均成立巡视整改工作专班,推动责任层层落实到岗到人。7月15日,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进行深刻剖析。8月30日,厅党组召开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再次对照巡视反馈意见检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持续深入夯实巡视整改的思想基础。二是突出全程发力,推动整改有序开展。迅速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提出142条整改措施。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清单,实行挂图作战、账单式销号制管理,督促各责任单位逐条整改,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注重常态化抓巡视整改工作,先后9次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巡视整改有关要求,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审议相关制度办法,研究部署推进举措。同时,通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厅务会议等重要会议,持续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强调。各责任厅领导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整改责任,定期召集相关责任单位研究整改工作,累计专题研究30余次。三是注重举一反三,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坚持点和面相结合,对于巡视反馈见事见人的案例,以案示警、由此及彼,上下联动、重心下沉,结合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先后在全厅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正风肃纪、组织生活、规范发展党员、外出讲课评审、渔业安全生产、公车使用、保密工作等排查检查,以案为戒,深入查补问题短板,扩大整改工作成果。坚持抓当下和利长远相结合,以改促建,全面深入推进制度体系建设,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堵塞制度漏洞,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在巡视整改期间,共制修订各类政策制度77个,其中新制定46个、修订完善31个,同时,下大力气抓好政策制度的执行落实。
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37个,全部整改完成。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组织处理处级干部15人,其中免职2人、诫勉5人、批评教育8人。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推进职能转换和观念转变。结合主题教育,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暨处级干部读书会,厅领导、203名处级干部集中学习研讨6天以上,切实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的理解和领悟。制定实施《厅党组关于加强政策参谋和统筹落实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好“三农”工作指挥部、作战部、参谋部和智囊团作用。出台《2019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细则》,进一步健全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机制。加强经常性政治教育、“三农”业务培训和实践历练,年轻干部能力提升培训暨新农课堂参训人数超过1200人次。
(二)加快推进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的实施意见》,在天台县召开全省深化“千万工程”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现场会,对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联合省市场监管局发布《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规范》,并同步印发认定办法。组织开展了村庄清洁行动夏季战役和超强台风“利奇马”灾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加快推进2019年美丽乡村系列示范创建。
(三)加快推进农业数字化转型。联合省大数据管理局起草《浙江省数字乡村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路径及保障措施。提升完善智慧农业农村云平台,完善智慧畜牧管理系统和渔业信息系统,整合了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可追溯系统。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初步构建了农业主体数据库、十大农业主导产业数据库,全面建立村集体账务管理信息系统。组织开展了数字乡村试点市县和数字农业工厂创建。全省农业农村系统群众和企业“最多跑一次”事项已实现100%网上办理,承诺时限压缩比、网上可办率、即办率、跑零次率、材料电子化率等5项领跑全国。推进省电子政务云平台应用,今年新建的各类信息系统、数据库等均已上“政务云”。
(四)推动“大棚房”整治责任传导。针对前期责任传导不够问题,建立了“大棚房”问题排查清理、整改验收由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背书签字制度。3月底清理整治已完成各项规定任务,4月顺利通过国家核查组检查。进一步做好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类“大棚房”问题整改工作,279个此类问题已整改到位。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对已整改“大棚房”问题的检查,坚决遏制反弹回潮。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厅党组专题听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集中学习有关制度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双节”应急抽检、“绿剑”夏季集中执法,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持续稳定在98%以上。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放心县已实现涉农县全覆盖。制定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滚动计划,印发厅《省级地方标准立项工作规范》。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训240余次、科普“进基地、进社区”活动320次。组织实施“非洲猪瘟监测与风险评估”等农业科技协作项目,开展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
(六)抓紧抓实渔业安全生产。成立渔业安全生产专班,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全面启动渔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已落实“港长制”的渔港达到72座。组织开展渔业船员适任培训、船东船长面对面教育培训以及商渔船碰撞警示教育,组织开展了渔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渔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涉氨渔船挂牌督办。成立厅渔业防台减灾应急指挥部,制定《厅渔业防台减灾应急操作手册》,建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渔业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加快推广使用集渔船渔港动态、渔船审验、渔政执法等多功能一体的“渔港通”系统。
(七)着力提高脱贫攻坚工作实效。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下山异地搬迁重要部署,第一时间赴天台县和丽水市莲都区实地核查,研究制定整改方案,5月底前已整改到位。举办扶贫系统业务培训班396场次,培训3.56万人次。进一步完善扶贫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数量从24个增加到31个。先后召开全省扶贫办主任会议、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扶贫专项审计整改工作座谈会等,分解工作、压实责任、明确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减缓相对贫困政策体系,先后出台了《浙江省扶贫小额信贷管理办法》《浙江省扶贫异地搬迁项目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起草了“两不愁三保障”、规范异地搬迁等政策意见。完善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办法,配合省民政厅起草了《浙江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开展财政扶贫结转结余资金化解月行动,有效化解了2016-2018年度结余资金。向国务院扶贫办申请在我省开展雨露计划扩面试点工作。在2019年扶贫开发资金安排中,增加健康扶贫政策性保险内容。
二、关于“发挥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着力规范议事决策制度。按照即知即改的要求,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由党组会议研究规定,重新梳理《厅“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清单》,大额资金安排等原来由厅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已改为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二)切实厘清党组会议与常务会议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结合厅工作实际,修订《厅党组工作规则》《厅常务会议、厅务会议和厅专题会议制度》,切实发挥好厅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
三、关于“结合实际强化理论武装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主题教育,把十九大报告作为一项重要学习内容,全体党员通过自学、听党课、交流研讨、知识测试等方式加强学习。各党支部在主题党日活动中,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与推动农业农村工作相结合,处级干部带头作研讨发言,各支部共开展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489次,上党课97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11次。召开全厅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会议,要求各单位党组织书记牵头领办一项重点任务,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二)切实加强厅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中央和省委重要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用科学理论指导农业农村工作的能力水平。厅党组召开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专题会议和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理论学习等方面存在问题,提出深入推进理论武装等具体整改措施。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落实。结合主题教育,组织厅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有关部署。针对2018年3月省委专项检查指出、厅党组未整改到位的问题,深刻反思,逐项认真整改。组织开展厅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再梳理,修订出台《厅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体办法》,配套制定考核细则,并明确了2019年度厅党组书记及每位班子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具体责任分工。举办全省农业农村系统网络文化传播培训班,就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行再部署。
(二)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管控。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门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及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通报精神,浙江农业农村官方微信号推送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媒体时代和媒体融合发展的重要讲话等信息。已建立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微信矩阵。结合事业单位清理整合,将整合相关宣传机构,进一步推进宣传资源共享和宣传平台共融互通。积极推进涉农舆情监测和管控24小时应对机制,持续做好舆情监测、收集分析和应对处置。
五、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选人用人工作力度。制定《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处级干部提任交流工作方案》,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40周岁以下年轻处级领导干部占比达到14.8%。6名未交流的处级干部,全部轮岗交流到位。全面梳理在同一岗位任职年限较长的处级干部名单,在职级晋升和事业单位改革中统筹考虑。定期开展干部分析研判,进一步建立健全干部交流轮岗长效机制。
(二)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纪律规定。按照即知即改的要求,省农广校副职超职数1名问题,外经办、原省耕肥管理局、科教处、农田建设处4位领导保留正处长级待遇问题已整改到位。事业单位改革中,整合农村信息报社与宣传中心,重新核定领导职数,整合方案已经省编办批复。
(三)严格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把关。修订《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因私出国(境)审批和证件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厅各单位进行了专题学习。认真抓好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对6份填写不够详细规范的《因私出国(境)审批表》,要求当事人作出说明。对2017年未经批准擅自延长在外停留5天的原省农业厅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给予诫勉。
(四)加大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分管厅领导多次与省农广校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做好整改跟踪。分别给予农广校相关负责人诫勉和免职处理。省农广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入剖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并抓好落实。加大处级领导干部综合考评和分析研判,常态化开展对不团结,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干部群众认可度不高班子及干部的调整力度。
六、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后进党支部整顿和帮扶力度。厅直机关党委专门召集外经办、农药管理站、农广校等3个党支部,专题研究分析近年来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整改方向。相关支部召开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传达省委专项巡视整改意见,深刻反思和深入剖析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厅直机关党委已建立每位机关党委委员分别联系一个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开展1对1帮扶联系。
(二)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严格落实厅领导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学习《党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规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54次。举办党务干部培训班,深化学习贯彻党支部工作条例等规定,细化明确机关党建工作要求。组织各单位党组织对书记上党课、党费缴纳、书记检查支部记录等进行自查自纠,全面检查支部记录,指出存在问题,督促抓好整改。
(三)严格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省兽药饲料所党支部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两次召开支委会,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向省畜牧农机中心党委作出书面检查。省畜牧农机中心党委对省兽药饲料所支部委员和当事人进行严肃批评。厅直机关党委专题召开会议,通报巡视反馈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强化开展发展党员工作业务培训,举一反三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问题予以纠正,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七、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未有效遏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工作人员外出讲课评审管理。印发《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讲课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工作人员讲课评审的分级监督管理。厅各单位均已按要求制定实施细则或审批报备流程,并严格执行。厅领导已按要求严格做好审批报备工作。
(二)严格规范公车管理使用。指导事业单位修订完善现有公车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厅公务车辆管理使用情况动态检查,督促厅各单位健全公车使用台账,规范行车记录。对省畜牧农机中心本级和直属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省疫控中心就巡视指出的违规使用特种专业技术车辆问题已向省畜牧农机中心党委作出书面检查。专题召开落实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整改会,全面检查公车使用相关材料,通报批评公车管理使用不规范行为。
(三)加大下属单位有关财务问题调查处理。按要求专门委托北京立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农村信息报社广告收入未纳入单位财经核算涉嫌小金库问题。审计结果显示,报社及下属企业浙江农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不存在小金库问题。农村信息报社从今年起所有广告收入已纳入报社核算管理,下属企业不再承接广告经营业务,拟根据厅事业单位改革有关要求对下属企业进行关闭注销。农村信息报社全面修订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3月份培训班中不符合厅规定发放的审读费3.05万元已收回;同时,针对发放专用移动充值卡用于宣传推介问题,对报社相关负责人分别予以诫勉和批评教育。
(四)严肃处理违规收受土特产等行为。按照即知即改的要求,对渔业渔政处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自我检查,并在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公开检讨。组织各单位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警示教育,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有关规定,开展自查、检视问题。机关纪委先后3次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督促立行立改,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八、关于“整治作风顽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形式主义突出问题整治。厅党组专题传达学习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力戒形式主义重要批示精神,通报形式主义典型案例,对精简文山会海等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制定《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的实施意见》。加强文件管理,重点加大规范性文件、议事协调机构成员类、通报类等三类文件管控。落实2019年度厅发县级文件总量计划,制定拟发文件清单,实行限额管理。
(二)深入开展调研服务。组织开展以“百名处长联村谋振兴”为载体的“服务乡村振兴、争创模范机关”活动,厅领导带头联系、146名处级干部定点联系服务101个村,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组织开展厅领导年度重点课题调研工作,加强优秀调研成果应用,通过《农村信息报》《浙江农业农村》杂志、厅简报等刊发优秀调研报告,部分报告得到省领导的批示肯定。组织开展了全省农业农村系统优秀调研报告评选。
(三)着力解决个别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调查核实省农广校相关负责人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已对相关人员实行免职处理,并在全厅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修订《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实施办法》,印发《关于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优化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推进干部“能上能下”。
九、关于“警示教育不到位,违规违纪问题屡查屡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随机抽查20名处级干部的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对存在漏报情形的渔业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进行诫勉,对合作经济处、渔业执法总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坚持个人事项报告“凡提必核”,新提任的干部全部核查个人事项报告。对未经请示报告频繁外出讲课、评审的省农药管理站相关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加强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邀参加讲课、评审的审批报备管理工作。
(二)切实加强保密宣传教育。专题召开厅保密委全体会议,研究部署保密工作。修订《厅保密工作规定》,组织开展保密自查,厅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全体公务员、厅属其他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和综合科长均签订了保密承诺书。邀请省保密局有关领导来厅作了保密专题讲座。
十、关于“监督职责履行不到位,执纪问责偏轻偏软”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厅党组对机关纪委进行严肃批评,责令其对未及时跟进处置问题线索一事进行深刻反思。组织各单位党组织聚焦主题教育9项专项整治,开展“九看九查”。修订厅机关纪委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来信来访接待、违纪案件办理等程序。召开厅直机关纪委会,组织相关业务再学习,进一步提高问题线索处置和日常监督执纪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纠正纪律处理不到位案件。组织调查组对诸暨稻麦原种场相关负责人违规驾驶公车以及公车私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厅机关纪委书记对机关纪委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
(三)进一步推进党组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风险防控清单》,明确17个风险领域、56项风险点,逐项细化防控措施,细化厅党组班子成员责任分工。厅党组班子成员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会议上,深入剖析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十一、关于“重要岗位、重点领域职务犯罪预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廉政风险防范。坚持警示教育常抓不懈,加大党纪党规宣传,运用全省农业农村系统和厅本级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教育警示全体党员干部。修订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清单,制定厅直机关党委工作规则,组织厅各单位开展党风廉政风险排查。在全省组织开展“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加大农业农村项目资金监督管理。
(二)加强扶贫资金源头管控和跟踪监督。全面启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完成年中低收入农户的动态调整,实现精准识别。督促省直相关部门和有关市县加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2018年扶贫专项审计发现的21条违规资金使用线索,除1条正在审理外,其余均处理完成,共计追缴资金120.1万元,移送司法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诫勉16人、约谈1人、批评教育17人。开展十四届省委第五轮巡视发现脱贫攻坚方面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与省纪委联合组织开展2019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调研,切实抓好跟踪监督。
(三)加大厅下属事业单位经营行为和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印发实施《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对于勿忘农集团下属秀水园公司涉嫌违规变更土地用途和违规销售房产问题进行全面核查,经调查核实,秀水园项目符合当时的政策规定。责成省牧工商联合公司9月底前全部抛售所持股票,并永久退出二级市场股票投资,股票投资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十二、关于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推进党风廉政制度规定落实。制定《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支农资金管理规程》,明确规定除上级及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由省级组织验收评价之外,厅里不再组织具体资金项目立项评估、验收评价等。制定《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讲课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厅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厅(包括厅属事业单位)组织的培训讲课、评审,不得收取讲课费和评审费。严格执行中央、省和厅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明确厅机关干部和参公管理人员已按规定收取专家费、评审费、验收费、鉴定费等费用的,厅各单位一律不得报销出差费用。
(二)加强农业展会活动管理。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农业展会(节庆)活动管理的指导意见》,同步印发《浙江省农业展会(节庆)活动绩效评价办法(试行)》,加强展会规范管理,提高办展成效。从严控制办展和参展数量,重新审核展会计划,取消由我厅主办的浙江省精品水果展、浙江省花卉展销会等展会活动,今年取消参加外省展会的计划。对申请与我厅联合主办的展会,严格按厅常务会议审定的计划执行。
下一步,省农业农村厅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运用主题教育成果,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
一是聚焦“一个任务”,持续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坚持把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常抓紧抓不松劲。紧紧盯住尚在进行中的长期性整改任务,着力健全完善常态化管理机制。积极开展巡视整改工作“回头看”,坚决防止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二是巩固“两项成果”,推动检视整改问题化为习惯。深化巩固主题教育和省委巡视整改成果,层层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检视问题隐患,把查漏洞、补短板落实到全厅工作的方方面面、时时处处,推动自查、自纠、自改融入日常、化为经常,促进各项制度不断完善、落细落实。
三是统筹“三农”发展,推进浙江乡村振兴走在前列。以主题教育和巡视整改为契机,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深化农业农村厅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升全厅统筹“三农”发展的能力水平,促进浙江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争当全国乡村振兴排头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6757606;邮寄地址:杭州市江干区凤起东路29号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电子邮箱:zjnyt@agri.gov.cn。
中共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党组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