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中共庆元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04-30 08:59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部署,2019年7月9日至9月10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庆元县进行了巡视。2019年10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庆元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庆元县委坚决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逐级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县委常委会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逐一对照检查,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主动认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由县委书记蓝伶俐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巡视整改工作。将反馈意见细化为39个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共提出168条整改措施,并分解到11位牵头县领导、12个牵头单位和46个责任单位。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半月听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掌握整改进度,研究解决问题。建立《整改跟踪督查工作方案》,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分解表、整改落实工作销号表,实行“一周一督查一通报”,倒逼整改落实。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移交的375件信访件,及时进行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69件,办结率为94.5%。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23件、了结23件;给予党纪处分22人(党内警告7人,党内严重警告9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2人,开除党籍3人);政务处分7人(政务记过1人,政务撤职5人,开除公职1人);组织处理34人;诫勉14人,教育谈话31人,移送审查起诉2人;建立健全制度39项;挽回经济损失1855.605万元。

  一、关于“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重大决策部署存在‘慢一拍’现象,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不够坚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定践行“庆元嘱托”。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庆元嘱托”作为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对照检视的突出内容,并列入问题检视清单。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党组分别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慢一拍”“不生态、不绿色”问题深刻剖析。将“庆元嘱托”作为重大决策部署的指导思想,写入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县委十四届十二次全会报告,并贯穿“十四五”规划始终。先后8次召开专题学习会,通过县委书记上党课、邀请专家辅导等形式,引导党员干部坚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信心和决心。主动担负起百山祖国家公园创建核心区的主职主责,有序推进大花园项目建设,10个市级大花园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1.97亿元,24个县级大花园项目完成投资14.58亿元。

  (二)坚决守牢生态底线。将环保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严格执行《丽水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出台《庆元县有关单位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清单》,压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全面完成中央和省两级环保督察6个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任务;生态建设3项排名全市末位的指标均实现争先进位,其中2019年度空气环境质量PM2.5全市第一、“五水共治”全市第四、美丽丽水建设全市第五。召开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动员会,完成69家企业VOCs治理、43家企业锅炉烟气排放整治。2019年,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评价考核全省第一,成功创建省“基本无违建县”,持续擦亮“中国生态环境第一县”金字招牌。

  (三)坚持争先进位导向。深入实施“生态立县、产业富县、开放兴县”发展战略,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新机制,完成庆元县“十四五”生态产业发展规划课题研究,屏都街道、贤良镇被列入全市首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示范乡镇名单;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业,创响“庆元800”“百山祖1856”区域农业品牌,“庆元香菇”入选中国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声誉百强榜,高质量打好低收入百姓增收攻坚战获省政府督查激励。建立后进指标单位表态制及一票推优、一票否优制,多次召开“对标大比拼”现场会和考核指标分析会,共颁发“金牛奖”23个、“提标奖”34个、“蜗牛奖”6个,营造浓厚的干事创业氛围。印发《2019年度庆元县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实施办法》,制定更加突出省市综合考核结果运用为重点导向的奖惩举措。2019年,全县实现规上工业产值51.3亿元,增长12.9%;规上工业增加值11.1亿元,增长10.4%;签约项目25个,签约总额96.28亿元,市综合考核进位1位。

  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成效不够明显,落实有关方针政策不够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委、政府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召开全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议事规则》和《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领导。印发《2019年度乡村振兴考核细则》,将责任体系落实情况、帮扶低收入农户全面发展成效等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街道)、部门“乡村振兴”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县领导结合“五下基层”“包乡走村”等,指导联系乡镇抓实“三农”工作;乡镇(街道)党政“一把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每个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谋划落实1个村的“消薄”任务。

  (二)开展专项整治。组织19个乡镇(街道)开展低收入农户享受“雨露计划”自查自纠工作,为符合政策的267名低收入农户子女补发补助款80.1万元。下发《关于建立庆元县“雨露计划”申报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工作职责,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对“万箱中蜂”项目中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核查,给予党内警告处分1人、诫勉1人。开展第四季度扶贫领域专项督查,核查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并将各类扶贫政策措施、资金项目落实情况纳入年度常态化督查。

  (三)推动精准扶贫。坚决杜绝“应付式”决策,实地调查产业扶持政策计划需求,制定《庆元县食用菌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三年计划(2020-2022年)》,增强政策延续性;同时,举一反三,印发《庆元县甜桔柚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五年计划(2019-2023年)》《庆元县林下中药材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五年计划(2019-2023年)》。编制《庆元县精准扶贫政策一本通》《庆元县食用菌产业服务手册》,结合深化“351”服务行动,邀请浙江省蜜蜂产业协会会长章振东、秘书长邱汝明等开展7场现场养蜂技术巡回培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

  (四)补齐“消薄”短板。充分调动乡、村两级的主观能动性,破除“等靠要”思想,建立“一村一策”集体经济项目库,积极探索跨乡合作路径,通过共同出资参股沥青搅拌厂、新型墙体材料生产(红砖厂)、商铺购置、孵化园厂房购置等项目,多类型、多元化增强发展内生动力。2019年,全县村调前345个村全部实现“消薄”目标任务,村均总收入达39.01万元,村级经营性收入达8.81万元。其中,依托自身实现经营性收入破零的村205个,增加65个;具有自身“造血”能力,经营性收入超5万元的村113个,增加54个;具有自身“造血”能力,经营性收入超10万元的村74个,增加48个。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抓而不紧,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巡察主体责任。召开县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年)》等巡视巡察相关内容。在2019年第四轮巡察结束后,及时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制定《县委巡察人才库管理办法》《县委巡察干部考评实施细则》,编印巡察《学习资料汇编》,优化巡察人才库结构,锻造巡察精兵。制定《2020年巡察工作要点》,规范2020年巡察工作计划。

  (二)营造浓厚廉政氛围。制作《工业园区违纪违法案件剖析》专题片,完成违纪典型案例汇编,组织党员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对工业园区、“金水湾”等案件进行通报,责成相关单位查摆剖析,落实典型案例“一案五必须”制度。将警示教育列入党校主体班次培训课程计划;并作为全县各级党组织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和“三会一课”必学内容,列入学习计划。

  (三)提升办案能力水平。出台《谈话函询操作细则(内部试行)》,明确谈话函询政策界限,对27个不宜函询的信访(线索)件开展复核,并规范处置到位。对近年来的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完善片区协作机制,深化派驻与授权监督单位的日常联系与监督,不断拓宽案源线索渠道,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完成19个乡镇(街道)监察办规范化建设,排摸监察对象3403名,建立廉政档案8320份,配备监察员28名,聘乡镇特约监察员72名、村级监察联络员231名。

  (四)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对巡视反馈的相关违纪问题认真核查,给予时任县残联副理事长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时任县农办党组书记、主任等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诫勉谈话处理1人。出台《庆元县产业增收扶贫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庆元县扶贫小额信贷管理细则》,进一步规范扶贫项目申报、立项、实施、公示、验收等工作程序。加强案件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开展全县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自查自纠,共检查受处分人员206人。完成对金水湾商住楼及其附属的香菇主题公园项目的结算、造价审核,以及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清算。下发《关于做好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及违规公务接待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对违规套取燃油费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共清退违规资金41.82万元。

  四、关于“部分领域存在失管失控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凯震大酒店项目整改,组建工作专班,对提前兑现奖励资金,通过资产抵押的方式予以收回,并加强项目监督,确保酒店年底前开业试运营。成立智慧汽车产业园项目监管领导小组,2019年11月6日发布《智慧汽车产业园项目招商方案》,11月25日完成土地摘牌,12月8日项目开工建设。全面核查梳理现有招商政策和在谈招商项目,研究出台《关于促进庆元县重大非工项目招商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完善重大招商项目招商评估机制、决策机制和政策体系,形成统一的非工项目招商政策。

  (二)处置重大民生项目问题。针对汇金城项目,成立专班组,多次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全面梳理遗留问题,制定《东门巷(汇金城)项目有关问题处置方案》,为符合条件的购房户办理不动产权证;对涉及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立案审查,给予时任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等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针对生态古民居项目,强制拆除C组团超红线非法占地部分,腾空游客接待中心,并对履职不力的3名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针对城北幼儿园项目,完成预招意向生的有序分流,并作出没收综合楼、门卫、辅助用房的决定,罚款395102元。印发《庆元县在建项目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畅通项目审批和执法信息共享,健全联合执法机制。

  (三)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对县财政局3套房产登记在干部个人名下的问题,全面清查整改,完成评估工作,并纳入市场交易平台,目前已出让1套。对国有房产低价出租问题,向县国投集团发出监察建议书责令整改,并抽调专业人员进驻开展经营性房产出租专项检查,发现的3方面10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出台《庆元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出租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资源出租市场化机制。对官塘乡若沃村违规耕地垦造项目坚决整改,立即停止项目施工,实现裸露边坡复绿。制定《庆元县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审查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审查工作程序。

  (四)健全国有企业管理制度。对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进行核实,坚决落实整改,给予原县国资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诫勉谈话2人,警示谈话1人,退回违规发放的各类津补贴68.79万元。出台《庆元县国有企业人事(人员)管理办法》《庆元县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国有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管理,并对全县国有企业人员聘用、工资福利、招待费、差旅费、车辆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的6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上交各类不规范津补贴8.9万元。召开全县国有企业职工警示教育大会,对当前国有企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

  (五)规范国有企业用人工作。对县供排水公司用人随意问题立案审查,给予时任县供排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并给予县住建局、县供排水公司其他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诫勉2人、批评教育6人。组建工作专班,对涉嫌不规范招录的34人予以全面清退。责成县住建局、县供排水公司分别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反省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对54家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发现的四类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五、关于“纪律规矩意识淡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利用菇乡清风讲习堂等平台,开展案件审理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运用等培训,严格执行“先处后移”规定,严明纪律规矩。修订完善《庆元县纪委、县监委问题线索处置流程(试行)》《庆元县纪检监察机关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操作细则(内部试行)》,规范线索处置流程,落实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全县纪检监察组织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业务学习,举办培训班23期,培训1746人次,有效提升监督执纪能力。

  (二)清查违规投资入股。对个别干部投资入股汇金城房地产项目获利问题进行核实,给予当事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追缴违规获利94.2336万元。全面排查梳理科级领导干部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对10名相关人员开展警示谈话,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已全部完成整改。下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自查自纠,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将纪律规矩学习教育作为干部培训和夜学必学内容,并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核查和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情况纳入县委巡察。

  六、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清退违规发放津补贴。对违规发放“六大行动”工作经费和垦造耕地个人奖金问题,全面核实梳理发放清单,制定清退方案,共计162.165万元已全部清退到位。出台《庆元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协调联动内控检查工作机制,明确规定对重点资金单位检查每年全覆盖,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三年一覆盖”。深入学习省委主题教育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严肃工资纪律规范发放津贴补贴奖金的通知》等文件,将津补贴监督检查列入2020年财政监督检查范围,在全县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等自查自纠工作。

  (二)强化“三公”经费管理。下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督促各乡镇(街道)、县属各单位对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违规赠送、收受土特产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共清退违规资金100.23万元。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纳入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检查考核,严格做到“一案双查”;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审查调查重点,严肃查处县国资公司违规发放津补贴、套取公款购买土特产,县委编办原主任违规使用公车,原县农办违规套取工作经费等问题,印发《中共庆元县纪委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强化警示教育。整理形成《作风建设常用制度规定》汇编,通过干部培训、干部夜学和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加强党纪党规学习。

  七、关于“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基层组织建设软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规范干部选任。认真核查干部选拔任用中程序倒置、未批先动等问题,并对同类问题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工作程序、重要情况和特别问题“摄录式”全程纪实。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浙江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落实干部人事调配预审和任前事项报告制度。强化业务学习,将选人用人政策法规纳入干部培训主体班次学习内容,在领导干部、一般干部、组织人事干部等多个层面组织系统学习。

  (二)加强干部日常监管。出台《庆元县提前退出领导岗位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所在单位负责退线干部日常管理,并将退线干部管理工作纳入县委巡察,严格管理监督;结合退线干部自身实际,合理安排工作岗位和任务,90名退线干部已全部回单位上班,并参与重点项目攻坚、党建工作指导、党风党纪监督等专项工作;完善退线干部关怀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通报、征询制度,开展谈心谈话102人次。印发《调整和完善庆元县临时机构实施方案》,撤销屏都街道指挥部等11个临时性机构,整合为3个指挥部,抽调人员由258名减少到126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临时性工作机构和人员管理的意见》,严格限制抽调干部数量,健全抽调干部考核体系。

  (三)压实基层党建责任。针对党建“虚弱化”问题,责令相关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并由县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分别约谈单位主要负责人。建立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年度述职评议、每月党建重点任务交办等制度,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结合机构改革及机关党组织集中换届,66家机关单位党组织书记均由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担任,33家机关单位配备专职副书记。深化新一轮“双整”工作,印发《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制定《村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三年提升计划(2019-2021年)》。针对农村党组织集中开展活动难、创业带头示范难、发展党员难,36名副县以上领导深入19个乡镇(街道),开展走乡入村“三服务”活动,梳理后进村党组织整顿工作清单。邀请浙江报业协会副会长徐峻带领调研组,对东部11个“空心化”乡镇如何振兴开展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成果《连片空心化的乡村振兴调查报告》。

  八、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意识形态工作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印发《中共庆元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修订)》,将交流研讨作为集体学习的主要方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调研报告等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提升学习效果。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每周一晚举办夜学“习”语集中自学班,副县以上领导带头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开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和宣讲,县委常委带头在县、乡、村三级上专题党课。截至目前,开展各类宣讲150余场次,受众8000余人次。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县委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意识形态工作敷衍了事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提醒;分管领导承担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健全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印发《2019年度庆元县意识形态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十个一”清单工作法,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机制化、项目化、具体化。组成18个检查组,对19个乡镇(街道)和58家县属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提升干部理论学习积极性。印发《关于开展庆元县“学习强国”积分全国排名换福利活动的通知》,利用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开展“微学习”,激发党员干部学习热情。出台《庆元县学习强国学习管理制度》《庆元县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县属各单位党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全县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九、关于“干部队伍‘精气神’不足,为民办实事的思想不够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实十件民生实事。对2015年至2018年民生实事项目开展“回头看”,由分管县领导约谈完成率低的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目前民生实事项目均已完成。启动2020年民生实事征集工作,把民生实事征集与项目谋划相结合,力求当年实施、当年见效。抓实长效机制,制定《10件民生实事、10件大事、10件关键小事考核细则》《省市十方面民生实事“一票否优”考核细则》,将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二)破解物业管理难题。围绕落实省委车俊书记指示精神不及时问题认真剖析、深入反思,对“大搬快治”安置小区情况调查摸底,制定实施同心新村引入市场化机制具体实施方案。2020年1月19日,“同心新村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项目”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由浙江金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下一步,将运用信用评级等措施,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监督管理;同时,逐步推进同济、同德、横山等安置小区物业市场化。

  (三)扎实推进危房治理。对D级危房未纳入治理清单和未腾空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全部纳入治理清单并腾空搬离。出台《庆元县旧城控制区内危旧房带方案治理改造暂行办法》,完善危旧房治理政策。印发《庆元县农村危房治理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开展集中排查,更新完善“浙江省农村房屋信息管理系统”,巩固落实全覆盖、常态化、网格化的房屋安全巡查长效机制。

  下一步,庆元县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全县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坚持以上率下,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发挥“头雁效应”,坚持县委带头、分级负责,从县委常委做起,把守初心担使命作为党性必修课,不折不扣完成巡视整改各项任务。牢牢抓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充分发挥分管领导、职能部门的作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上下联动、合力攻坚,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坚持久久为功,深入推进巡视整改。严格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落实整改措施,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群众不认可不罢休。持之以恒用制度固化成果,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牢牢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源头治理,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三是坚持成果转换,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把巡视整改工作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以整改推动发展,以发展破解难题。坚决贯彻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持续推进正风反腐,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着力健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长效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弘扬浙西南革命精神、庆元精神,提振干部队伍精气神,持续在高质量绿色发展上作出新的业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8-6012259;邮寄地址:庆元县石龙街26号中共庆元县委办公室调研科,323800;电子邮箱:942870286@qq.com。

  中共庆元县委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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