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中共桐庐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04-30 08:59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部署,2019年7月9日至9月12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桐庐县进行了巡视。2019年10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桐庐县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桐庐县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觉悟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县委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整改工作交办会等对反馈意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将对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作为必须不折不扣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秉持“抓好整改是本职、不抓整改是渎职、整改不力是失职”的原则,坚持问题整改不漏一项、意见建议全部采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力抓好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对照反馈问题,逐项明确了责任县领导、承办单位和整改完成时限。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整改工作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推进、亲自督促落实。在此基础上,切实对标反馈问题,根据桐庐实际,按照一般问题即时即改、普遍问题持续整改的原则,反复研究,制定形成了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县委高度重视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通过多次和省委巡视办、省委巡视组的对接交流,切实领会中央和省委对巡视整改工作有关精神和要求。针对重点问题的整改,专门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召开各级整改工作研究部署会、推进会等,保障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在全县形成了以上率下、以身示范抓整改的良好局面。同时,成立整改督查办,对各项整改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一周一汇总小结、半月一通报分析,确保整改工作的扎实推进、见底到位。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48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35件,办结率72.9%。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8件,了结40件(其中4件为巡视反馈意见中提出),给予党纪处分3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1人、开除党籍1人);给予政务处分5人(警告1人、降级1人、撤职1人、开除2人),其中,3人受到党纪政务双重处分。组织处理3人(调离岗位1人、责令检查1人、批评教育1人);诫勉5人;教提醒5人;新制定制度15项,修改完善制度3项;清退违规资金866万元。

  一、关于“发展‘美丽经济’成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营造抓项目浓厚氛围。县委紧紧围绕招大商、招好商,先后谋划开展“招商季”“项目季”“冲锋季”和重大项目“双集中”等活动,在全县上下营造“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浓厚氛围。开展立功竞赛大比武,将招商引资涉及的产业项目招引、到位资金等重点指标进行公示排名,全县上下合力抓招商引资、项目推进的势头增加明显。

  (二)全力推动项目建设落地。通过互看互学互比互评,全面开展招商落地、项目推进、“三块地”盘活、征地拆迁“四项竞赛”活动,项目推进取得明显成效。持续落实县四套班子领导联系企业、重点项目四级协调、项目进展对标亮灯等机制,全力保障项目建设推进。

  (三)举一反三,进一步强化机制建设。制定下发《扩大有效投资推进重点项目专项考核办法》《投资促进工作专项考核实施细则》,用好考核指挥棒,促项目发展。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启动《产业发展地方标准》修订前期工作。建立健全项目招引服务和把关机制,设立项目招引服务和把关工作专班,定期开展项目考察、研判、谈判、把关及问题破解等工作。2019年,全县签约项目157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正式落地9个。全年新开工项目156个,其中产业项目78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97亿元,实现同比增长19.7%。

  二、关于“强化特色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办法不多,块状经济发展与‘做大做强’要求仍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促企业转型提升。进一步完善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方案,制订出台传统制造业数字化改造十条政策。2019年共实施传统产业工厂物联网项目15个,实现规模企业上云72家。与阿里云开展合作,打造制笔产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已联网设备115台。实施新一轮“机器换人”行动,积极打造“经信大脑”平台,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持续加大“低散乱”企业整治力度,关停低散乱传统企业15家,谋划建设总投资8.9亿元的传统产业小微园区5个,其中分水模具产业园和天英制笔小微企业园一期已完成建设。建设完成杭州市转型升级促进中心,已签约入驻企业17家。

  (二)促企业规模发展。加大对“小升规”企业的奖励力度,对首次上规的企业奖励10万元,2019年传统产业上规企业12家。加快传统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建设,其中,分水笔业入围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名单。横村针织小三件入围市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创建单位名单。加快传统企业高新化培育,目前21家企业通过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

  (三)强企业品牌建设。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目前已完成针织产业商标注册累计121件,制笔产业商标注册累计72件,完成专利申报71个。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全国首个县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投入运营,实现为企业提供专利、商标、技术标准化融合,品牌质量体系建设等服务。

  三、关于“拓展空间破解土地资源要素制约的手段还不够硬”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做优增量。按工业用地“只增不减”原则,依托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调整,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小微企业进驻标准厂房和小微园等有效举措,做足工业用地增量文章。2019年,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优化规划空间1086亩。

  (二)有效盘活存量。通过“消除障碍动工一批、帮扶解困开发一批、采取措施收回一批、落实机制倒逼一批和因地制宜处理一批”等“五个一”措施促供而未用项目开工。落实属地责任,将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用地再开发完成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加快“三块地”消化处置。2019年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土地2251亩,供而未用开工项目面积2949亩,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1564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286亩,共计8050亩(其中工业用地约占30%,约2391亩),在市对县考核中完成率均超100%。

  (三)推动亩均增产提效益。按照“以亩产论英雄”的要求,着力提升企业亩产效益,通过协商收回、收购储备、“退二优二”等举措,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力争规模工业亩均税收年均增长26%以上,高于杭州市平均水平,力争到2021年底实现倍增,达到28万元/亩以上。

  (四)建立长效机制。出台《桐庐县闲置低效工业用地盘活暂行办法》,明确闲置低效土地的认定、处置路径和政策举措,为处置闲置低效用地提供操作指南。牢固树立“先存量后增量”的用地意识,出台《桐庐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管理若干意见(试行)》,对新增建设用地项目采用绩效竞争分配制度和奖励挂钩制度,规范新增建设用地管理,提升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关于“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仍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生态立县”战略,打好环保考核翻身仗。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责任制、“五水共治”(河长制)考核要求,全面查找问题与短板,列出项目清单,每周跟踪调度,实施销号管理。2019年全县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48天,较2018年增加10天,大气质量考核排名进入全市前三,其他基础性考核任务已全面完成,实现考核争优目标。

  (二)聚焦历史遗留固废问题,加快推进整改销号。紧盯两个固废堆场问题,成立工作专班,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积极对接省市主管部门,邀请权威技术专家现场指导,确保项目合法、规范、平稳、有序推进实施。截至2019年底,县城垃圾焚烧厂4.7万吨飞灰固化块无害化填埋项目已完成清表、边坡开挖等前期准备工作,目前正开展加筋坝建设。桐庐经济开发区3万吨造纸废料,已完成清运处置1.86万吨,上述两个历史遗留问题均能在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销号。

  (三)深化环保体制改革创新,持续擦亮生态品牌。成立桐庐县污染防治“八清零”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牵头抓总协调作用。建立联合执法、工作例会、通报考核机制,形成上下同欲、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以创建“两山”理论实践基地为抓手,编制并落实“两山”基地创建方案,加快打通“两山”转换通道,持续擦亮生态品牌,加快绿色发展步伐。

  五、关于“政府负债增长较快”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项目源头管控稳增量。健全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管理机制,制定《桐庐县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管理实施办法》,实行项目全生命周期财政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绩效,加强项目监督,支持县人大出台《桐庐县人大常委会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监督办法》,深化政府性投资项目人大票决机制。持续用好政府债务限额资源,严控新增债务。

  (二)政府支出缩减国企效益提升同时发力促化解。坚持政府过“紧日子”,2019年全县一般性支出压减6.3%,“三公”经费下降12.7%,2020年预算审核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1.6亿元。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实体化市场化转型,将资源性资产和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注入或划转至国有企业,目前已完成39.6亿元资源性资产、118处经营性资产的注入和划转工作,有效降低国企资产负债率。

  (三)全力推动村集体经济增收化债。2019年安排财政奖补资金1000万元,用于鼓励村集体经济增收化债。大力支持村集体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增强村集体经济“造血”功能。全县181个行政村均已完成“3010”目标,其中137个行政村完成“3020”目标,完成率为75.7%,2019年村级总收入达2.23亿元。

  (四)强化乡镇(街道)债务管理主体责任。开展乡镇(街道)国企清理整合工作,开展债务风险和财务管理专项检查,将严控债务纳入乡镇(街道)党(工)委年度述职重要内容。稳步推进国企改革,通过乡镇(街道)国企清理整合和改革转型工作,进一步增强国企市场化运营能力和融资化债能力。

  六、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完成案件处置。加快当前出险网贷平台案件侦办节奏,消化存量。加大对资金的追查力度,进一步查控资金、资产,尽最大努力挽回投资者损失。

  (二)加强源头管控。建立完善源头管控机制,加强对“金融、理财”等字样类企业登记注册管理。充分发挥互联网金融专班作用,强化部门协作,全面落实滚动排查处置机制、监测预警机制、金融风险防范网格化管理机制,确保网贷风险在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提前完成网贷机构、余额、投资人数“三降”处置任务,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现网贷机构清零目标。

  (三)加大宣传引导。在线上线下持续开展互联网金融防范宣传,不断强化群众风险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拍摄制作非法金融活动宣传警示片,在县电视台重点时间段、在网络媒体上进行播放宣传。2019年累计发放传单、手册等宣传材料24700余份,组织现场宣传活动46次,开展“六进”集中宣讲活动275场。

  七、关于“房地产风险楼盘引发大量信访,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司法对接,源头化解风险。切实加强与法院、破产管理人的对接,根据破产项目不同特征,积极出谋划策,提出合理性意见建议,并协助破产管理人寻找新的投资人,部分项目已复工建设。

  (二)落实专班力量,推进问题处置。成立专班制,由一个县领导领衔一个专班,采取“1+4+X”模式(政法委+属地乡镇、住建、公安、法院+其他有关部门),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化解难度大的风险楼盘实行专门分析研究、专班运营处置。

  (三)完善体制机制,预防问题反复。建立高效、顺畅的工作协调和督查督办机制,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为加快房地产领域风险化解提供有力保障。实行房产企业审查制度,着力引进实力强、品质优的房地产企业来桐建设,提高项目的抗风险能力,从源头上避免或减少风险的发生。

  八、关于“系统性、行业性窝案、串案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深做透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强化警示教育,引导留置对象在留置期间亲笔书写忏悔书、承诺书、告家书、建议书和劝诫表“四书一表”,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和“四书一表”,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开展医疗卫生系统红包、回扣专项整治活动,打造廉洁医疗环境。

  (二)做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关于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意见》,明确深入排查分析、完善制度机制、形成防控体系三年工作计划。目前已组织全县78家单位对照权责深入排查廉政风险点8016个,同步落实高风险岗位谈话提醒。2020年将加强风险排查成果的运用,分类完善防控措施,分层落实防控责任,实现“制度、责任、人员”防控三同步。

  (三)建立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严格执行市纪委《关于做好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评估报告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在完成每半年开展政治生态建设自查评估工作基础上,建立县委常委会专题分析研判机制,2019年县委常委会已2次专题听取研究全县政治生态工作,切实推动面上问题整改。

  九、关于“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自查自纠工作,对30家单位2015年5月至2019年9月作出的党纪政务处分、问责等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发现量纪明显不当问题。针对“公安局民警违纪问题未作出党纪政务处分”问题,2019年9月19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当事民警立案审查,2020年1月13日给予当事民警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同时启动“一案双查”,责令县公安局党委向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时任派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给予诫勉处理;对时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由县纪委书记对其进行约谈。

  (二)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出台《关于县委建立“纪委来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固化主体责任清单、政治生态评估、逐级听取报告、双抄告双反馈、定期通报问题、实时廉情预警、经常性监督谈话、常态化警示教育、定期报送“两单”等九项工作机制,在全县各单位同步实行,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召开履行两个责任“点题、点人、点评”汇报会,通过红脸出汗倒逼责任落实。

  (三)做细做实日常监督。统筹运用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支监督力量,推动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全覆盖的监督网。延伸日常监督触角,严格执行廉洁诚信积分办法,动态更新廉政档案资料库,强化廉情信息收集、分析、反馈、运用,提升监督质效。

  十、关于“对干部日常监督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从严处理。对违规出国(境)干部分别进行个人警示谈话,对因私出国(境)证件收交登记问题进行认真复查核实,发现不存在护照领取时间、出国情况未登记情况。对回国后迟交护照问题进行处理,按《杭州市公安机关民警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对相关人员作出扣1分处理,并对其进行口头批评教育。

  (二)强化日常监管。结合“锻铸季”活动,开展三季度“季察年考”,对全县各单位2015年6月以来因私出国(境)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将检查发现的违规问题纳入年底大党建考核。

  (三)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因私出国(境)违规违纪问题协防联动机制,通过纪检、组织、巡察、公安、人社等部门协防联动,构建全过程监管链条。

  十一、关于“对解决复杂疑难历史遗留问题缺乏担当精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县领导任组长的工作专班,下设法务组、谈判组、资产审核组、综合组、维稳组和舆论组,由县文广旅体局为牵头单位,司法、财政、发改、审计、旅投等单位负责人任成员分工开展工作。

  (二)全面研判分析,审慎推进工作。加强历史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浙江富春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状况的跟踪收集,由司法局牵头成立顾问团,邀请省市知名法律专家对风景名胜区景区门票出售权收回工作进行风险研判和法律评估。

  (三)做好对接谈判,完成景点门票出售权收回。谈判组与浙江富春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代表正式谈判5次,目前已完成股份公司下属瑶琳仙境、严子陵钓台、大奇山国家森林公园、桐君山、红灯笼外婆家、天目溪漂流6家景区门票出售权收回工作,自2020年1月1日起将门票出售收入缴入县财政专户。同时,拟定门票收入与支出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景点日常经营管理。

  (四)强化规划和投入,重塑桐庐旅游品牌。加快推进《桐庐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桐庐县十四五文旅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修改完善文旅产业扶持政策。抢抓长三角旅游一体化契机,开展旅游项目大招引、配套大提升、环境大优化、市场大开拓、资源大整合等“五大行动”,推进富春江5A级景区创建,做足“文旅融合”文章,努力创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县,重塑桐庐旅游金字招牌。

  十二、关于“存在履职不主动、不到位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剖析,查摆原因。召开“1.26”西武山事件专题反思剖析会,通报“1.26”西武山事件基本情况。深入剖析检查整个案件中存在问题,提出涵盖政治站位、执法理念、执法能力等多方面的具体整改措施。县公安局派驻纪检组领导对事件过程中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对违规发放移民直补资金相关负责人给予诫勉处理。

  (二)建章立制,规范执法。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事)件研究会商决策机制,研究制定《桐庐县公安局重大疑难案(事)件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提高重大疑难案(事)件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落实每周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制度,组织开展法院审理旁听、教科书式执法专题测试等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依托可视化、网络化系统,切实强化对民警执法办案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

  十三、关于“执行机构编制制度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查摆原因。对违规配备的不担任行政职务的15名部门党委(党组)成员任职情况逐一分析违规任职原因,明确其中8人为机构改革原因造成,7人为非机构改革原因造成。

  (二)做好消化。拟于下步干部调配时对非机构改革原因造成的7人通过转任行政职务、退离领导岗位、转任职级等方式,先行予以消化;对因机构改革原因造成的8人拟于2022年10月前逐步全部予以消化。

  (三)健全机制。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规定,重新明确相应机构规格。对相关单位11名高配副科级干部作出免职调整,并明确职务按干部管理权限改由相关单位党委按股级任职。

  十四、关于“存在个别干部带病提拔”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成立专项组调查。成立专项调查组,对有关人员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复盘核查,未发现程序违规问题,本着严防严管的原则,由专项调查组成员对相关考察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二)做好“回头看”。对2015年6月以来新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干部的全程纪实材料进行“回头看”,重点对存在信访问题的干部选拔任用过程进行复核,未发现其他“带病提拔”问题。

  (三)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出台《桐庐县领导干部政治素质评价办法》,在干部任用考察中开展政治素质评价运用,健全防止“带病提拔”机制,严格把好动议提名关、落实“凡提四必”、开展“两圈”考察、实行全程纪实,压紧压实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和考察组考察责任。

  十五、关于“村‘两委’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违纪违法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干部管理。出台《关于印发<桐庐县村社两委干部资格联审办法(暂行)>的通知》,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常态化开展村(社区)干部资格条件县级联审,把好“入口关”。2019年对16名新晋村社两委干部进行联审,进一步提高村干部队伍纯洁性。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十条意见》,围绕“上下督管育”打好组合拳,形成村干部队伍“严管链”。出台《关于印发<桐庐县村社党组织书记县级备案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对全县村社党组织书记从严管理、规范管理。

  (二)强化素质提升。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先锋引领促振兴”轮训,共分11批次,选派2200名无职党员到县委党校培训,增强基层党员党性锻炼。把弘扬“南堡精神”“严如湛精神”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举办全县村干部“坚守初心、解放思想、践行使命”主题演讲比赛、村干部论坛等活动,教育引导全县广大村干部争当严如湛式的干部,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干净干事的热情。

  (三)强化后进整顿。结合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推进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转,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工作机制,形成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排摸、评定、整转、摘帽、巩固的工作闭环,取得明显成效。全县8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全部摘帽,民主测评中基本满意以上比例均保持在91%以上,其中有3个为100%。桐庐作为唯一一个县级单位在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上围绕农村基层软弱涣散党组织整转工作主题作了汇报发言,得到《焦点访谈》《党建研究》等中央媒体集中采访和正面报道。

  (四)强化监督实效。建立健全村级“三小”监督体系,打造村级小微权力36条3.0版,推行村级财务“码上监督”、网银支付和村级公务卡,推广“村级工程一项目一档案”做法。出台《关于印发<桐庐县不称职村社干部“歇职教育”暂行办法>的通知》,明确“歇职教育”对象、程序、实施主体,对思想懈怠、履职不力的村干部进行“歇职教育”,2019年“歇职教育”村社干部5人。

  十六、关于“农村党员发展出现空白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年度排查机制。结合党内统计年报工作,全面掌握农村发展党员底数、党员结构等情况。重点梳理排查全县181个行政村近三年未发展党员情况。

  (二)建立及时预警机制。对出现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村,以县委组织部名义发出《预警通报单》,要求乡镇(街道)落实责任人、明确整转时限,确保隐患尽早发现、问题尽早扭转。

  (三)建立计划调度机制。加大发展党员计划的调度力度,每半年对发展党员计划进行集中研判、适当调度,向近三年未发展党员的村倾斜。2019年度专门调度3个发展党员计划用于近三年未发展党员村。

  (四)建立责任考评机制。明确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的行政村党组织及党组织班子成员不能评优评先,将农村发展党员情况直接纳入乡镇(街道)大党建考核,压实镇村两级主体责任。2019年“七一”表彰过程中,取消了3个近三年未发展党员村、党组织书记评优资格,进一步压实了镇村两级党组织发展党员的主体责任,增强了吸收新鲜血液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五)强化人才保障。针对偏远农村年轻人大量外出的情况,采取多途径选拔优秀农村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一是“下派”任职,通过下派农村第一书记和农村工作指导员等形式选派优秀党员干部到村任职,帮助指导农村综合发展。乡镇(街道)通过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参选或者任命担任村党组织书记。二是内部选育,大力实施县、乡两级“雏雁成长营”,采取集中培训与日常教育、理论学习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加强村级后备人才储备工作。三是“跨村”任职,村内短期缺乏合适村干部人选的,实行对外招聘,在乡镇(街道)范围内招聘优秀人才库存任职村“两委”干部。

  十七、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完善2019年度桐庐县意识形态工作考核细则,加大意识形态管理考核权重,细化理论武装、舆论引导、网络管理、文明培育、文化发展、基层宣传等层面考核要求。

  (二)强化思想武装。结合主题教育,县委理论中心组围绕“不忘初心、学习新思想”“破难突围、担当新使命”“奋进跨越、开创新境界”主题开展三次专题读书会,重点学习中共党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南堡精神、严如湛精神等内容,强化用理论武装指导实践。审议并下发《关于当前我县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拟定2020年度县委理论中心组桐庐大讲堂学习计划,将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作为大讲堂重要内容。

  十八、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逐级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责任考核。将意识形态工作分别纳入纪检巡察、党建考核、平安考核等工作范畴,修改完善“大党建”考核实施办法,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考核,推动各单位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党管意识形态的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

  (二)突出问题整改。针对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县委宣传部、县纪委联合召集部分单位领导进行约谈,要求深刻反思“中心组学习计划内容雷同”等问题,立整立改,认真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规范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相关单位已制定落实整改方案。

  (三)落实机制建设。督促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清单的要求,制定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并认真施行。通过意识形态专项督查、不定期抽查等形式,检查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对不规范单位督促整改。拟定《桐庐县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实施办法》,深化“周四夜学”、两级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四)做好宣传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反邪教形势教育、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等各类学习活动260余场次。组织开展二级理论学习中心组调研活动,征集98篇调研文章。全年举办6场桐庐大讲堂、10期桐江人文讲堂。举办第十六届学习节,表彰首批县级“学习强国”学习之星。

  十九、关于“工程建设领域招标违规操作问题依然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好系统梳理分类整治。经过系统梳理对53家单位的县委巡察意见,筛选出了26家相关问题单位,并开展招投标问题巡察“回头看”。目前,已对26家相关单位开展集体约谈。对城南街道、江南镇相关招标问题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乡镇(街道)作出书面检查。其中,城南街道办事处主任对分管招投标工作的街道领导和相关负责人进行面对面约谈告诫,江南镇党委书记对江南镇水厂供水管道抢修工程1个标段责任领导进行约谈,其他3个标段的责任领导项芳农因其他违纪问题已被“双开”,并追究刑事责任。对时任桐庐县滨江建设有限公司春江景苑分公司总经理金国标予以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出台《桐庐县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规范小额项目交易。下发《桐庐县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招投标工作责任追究的具体情形和处理程序,加强对招标投标活动人员的监督管理。

  (三)提高大数据监管发现能力。在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平台的基础上,启动开发招投标领域互联网+监管系统,运用大数据监管加大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预警、发现和处置能力,实现工程项目全流程全覆盖的监管,杜绝工程建设项目应招未招、肢解项目等规避招标行为。

  二十、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依然多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对2017年以来巡察发现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20家单位和存在公务接待不规范、违规购买香烟酒水等问题的17家单位,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从检查情况来看均已按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对省委巡视反馈的相关问题进行认真调查,对县科协下属协会违规发放补贴问题,相关人员已退还37000元工资报酬;对县商务局超标准接待、违规支付住宿费等问题,县纪委书记对5名责任领导进行集体约谈,县商务局召开专题分析落实会,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清退相关款项5000元,并建立健全相关内控管理制度。

  (二)开展专项检查。成立专项检查组,对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烟票”问题等逐一开展专项检查。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组织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用好微信二维码“一键直通”县纪委县监委“四风”问题举报窗口,拓宽监督渠道,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修订《关于有关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明确“工作餐补助”等28项费用的支出标准和渠道。完善党风政风答疑释惑机制,为各单位解决存疑或争议问题62个。探索作风建设协调监督工作机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将作风监督融入日常监管,对发现“四风”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形成监督合力。

  (四)强化宣传教育。利用周四廉政夜学、固定主题党日等,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市县相关规定以及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确保学习入脑入心。

  二十一、关于“土地出让金、违约金未及时收缴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加大催缴力度。向逾期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拿地主体及时发放《催缴函》,要求其尽快缴清土地出让金及逾期产生的违约金。对逾期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的业主进行约谈,以面对面的形式了解企业主的情况,再次明确告知其应当履行的义务及我们将采取的下一步措施。

  (二)及时启动强制程序。针对发放《催缴函》和约谈之后仍然不履行出让金缴纳义务的业主,启动解除合同程序,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没收保证金。针对5宗土地出让金、违约金未及时收缴情况,加快催缴,做好整改。其中3宗缴清了土地出让金,2宗通过解除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权,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加强日常监管预警。进一步强化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加强土地出让收支日常监督,相关单位派驻纪检组每年不定期对土地收支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成交地块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进行分类排布,对即将到达逾期时间的提前进行电话提醒和约谈。同时,加大对违规使用土地出让收入的处罚力度,确保土地出让收入的规范使用。

  下一步,中共桐庐县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整改抓落实。持续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原则,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做好查漏补缺,严防部分问题的反弹,避免隐性问题、整改没有完全到位问题的反复。对尚需继续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抓好落实,确保所有反馈问题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二是建章立制谋长效。充分把握好“标”和“本”的关系,持续抓实整改任务,巩固整改成效,力争做到整改一个问题、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统一起来,立足整改举措和成果,建立健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整改质量,提升工作水平。三是巩固成果促发展。做好省委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以整改的要求和标准促进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效,最终实现自我革新、推动发展。以深入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桐庐风清气正的从政环境,为加速开创潇洒桐庐转型跨越绿色崛起新境界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4212895;邮政信箱中共桐庐县委办;电子邮箱:768874684@qq.com。

  中共桐庐县委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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