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中共嵊州市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07-03 09:31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9年7月12日至9月12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嵊州市进行了巡视。2019年10月28日,省委巡视组向嵊州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嵊州市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顾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决策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整改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秉持“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就是对人民不负责”的政治态度,按照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三不放过”原则,全力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巡视意见反馈会后,第一时间召开市委专题会议,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整改工作专班。市委将巡视反馈的“六围绕一加强”方面11项整改内容,分解为64个具体问题,按照“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见长效机制”的要求,确定187条整改措施,并逐条逐项建立措施清单、时间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巡视整改任务一项不漏、整改责任全面落实。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市委书记坚决扛起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以上率下抓好巡视整改落实。建立巡视整改“一周一报”“半月一会商”制度,强化跟踪督查,把压力传导压实到具体责任领导、承办单位。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全市开展专项整治活动22项,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改、彻底改。四是做好结合文章,以整改促发展。巡视整改过程中始终做到“三个紧密结合”,把巡视整改同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绍兴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打好三大攻坚战、做好“六稳”工作等方面交好答卷;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把巡视发现的问题纳入主题教育对照检视重要内容,一体谋划,协同推进;同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把巡视整改的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成果。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204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至目前已全部办结。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党纪政务处分52人(次),诫勉谈话处理9人(次),组织处理50人(次),教育谈话94人(次),挽回经济损失1016.85万元。注重长效治理、健全机制,共制订、修订制度83个,切实抓好整改成果转化。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嵊州市指示精神不够扎实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领会执政为民的深刻内涵。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对嵊州市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汇编印发《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来嵊调研考察情况》,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初心之行、学习座谈、专题党课,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坚持深化“三服务”,制定出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民情日记”的意见》《关于全面实施“企情日记”制度的意见》,不断赋予“民情日记”新的时代内涵,切实把“民情日记”作为践行新时代群众路线的重要载体。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这场大考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5800多名机关党员干部、17000余名农村党员分别到所在社区和农村报到,参与轮班值岗、教育宣传、隔离管控,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意识形态和宣传思想工作。主题教育期间,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集中学习6次7天,研讨发言32人次,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得到强化。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新闻舆论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下发《嵊州市反邪教协调小组议事规则》,截至2019年底,全市已有100个行政村(社区)创建成为“无邪教村(社区)”。

  (三)牢固树立协调发展理念。造浓工业强市氛围,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出台数字经济五年倍增计划,2019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0%,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比达到近四成,打造34家智能化改造重点企业,“12+1”行业整治基本完成,产业结构得到优化升级。落实优化营商环境20条意见,推行“三禁止、三鼓励”,嵊州位居全国营商环境百强县排名第91位。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部省共建乡村振兴示范省先行县创建为抓手,编制《嵊州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全面推进“五大行动”。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补齐农村发展短板,2018、2019两年改造提升农村公路560公里,2019年新增五星村105个、3A村8个,解决12.96万人优质用水需求,新增规模化供水人口7.01万人。积极推进农村“消薄”工作,2019年全市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全面达到20万元以上,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3%。

  二、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体制机制,强化领导核心作用。制定出台《中共嵊州市人民政府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政协嵊州市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和《市政协机关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得到有力发挥。印发《议事决策规则和程序》,各乡镇、各部门已均建立议事规则,严格要求不得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进行决策。

  (二)提升规划意识,增强控规的科学性严肃性。进一步健全规审会制度,启动《嵊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编制,加强控规图则管理。批复实施《嵊州市城北工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今后新增工业用地应符合规划,统一进工业园区。开展城北工业区废气治理及安全防护距离整治,2019年,完成臭气异味治理3家、VOCs深度治理11家、无组织排放改造4家、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台,八里洋自然村拆迁53户,有效缓解村企矛盾。扎实开展平台提升年活动,进一步优化各乡镇(街道)工业功能区的基础设施体系和空间布局,推动形成龙头引领、优势互补、各有特色的产业平台体系。

  (三)规范权力运行,净化政治生态。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若干规定》等制度文件,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强化监督执纪,加大“打伞破网”力度,开展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在全市行政村层面设立村级小微权力监督专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24人。2019年,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处理问题线索810件,同比上升198.6%,有效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三、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转型升级步伐。牢固树立工业强市理念,出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扶持政策,每年安排工业政策资金6亿元以上。深化“三服务”活动,大力开展凤凰行动,积极推动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2019年实施股改21家,新增省股交中心挂牌12家,完成“小升规”80家、“下升上”25家。深入开展“招商选资年”“平台提升年”活动,2019年引进市外境内资金64.1亿元,增长19.6%,全面启动国家级开发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开发区进位至省级经济开发区前12名。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企业研发能力不断加强,2019年全市研发投入经费支出预计增长17%,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2家、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151家,巴贝工厂化养蚕项目入选全国十大颠覆性创新榜单,并获李克强总理高度赞赏,嵊州荣登2019年中国创新百强县市第37名。

  (二)打好三大攻坚战。严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完成市属国有企业重组,严格管控新增项目融资举债和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出台市政府债务风险应急预案,2019年超额完成年度化债任务。加强污染防治,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统领,统筹推进蓝天、碧水、净土、清废四大行动,大力开展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扎实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空气质量达标进位专项行动,严格抓好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按时序推进,根据最新的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嵊州从全省第69位提升到第14位。

  (三)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出台《中共嵊州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更高水平推进县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加快推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深入开展“两减一创”专项行动,深化信访“最多跑一地”改革,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成投运,市镇两级“信访超市”成立运行,全面推行新时代信访民情日记“代办”服务,压实信访工作主体责任,完善领导干部接约访、领导包案、督查督办等工作制度,2019年进京赴省访人次同比分别下降65%和18%,并成功创建“无信访积案市”。

  (四)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建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深入推进法治嵊州、法治政府建设。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审查机制,修订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市级“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和执行监管的意见》,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并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实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2019年新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8个,绍兴市级民主法治村13个,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数量相比上年同期减少13.4%。

  四、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学习,定期对党内法规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及时修订,确保制度执行效力,2019年,共修订5个文件制度。严格执行《省委党内法规实施评估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制度,2019年,共审核备案规范性文件47个。

  (二)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制定出台《嵊州市委巡察工作操作规程》,明确由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巡察汇报后,再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汇报的工作流程,市委书记专题会议着重研究巡察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和典型事例,对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领导班子建设状况等作出评价,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处置意见。对于巡视组指出的巡察市交通运输局、长乐镇发现的问题线索开展专门检查,6个问题线索已全部处置到位。

  (三)落细落实“一岗双责”。深入学习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加大廉政警示教育力度,对马志龙等典型案件进行专题剖析,印发《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的实施意见》,推动警示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好“履职约谈”工作的通知》,对开展履职约谈、签订目标责任书等内容进行重新明确。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嵊州市机关工作人员问责追责实施办法》,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加强“一案双查”,2019年以来,已“一案双查”26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人。

  (四)认真整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对巡视指出的退购房差价未处理到位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在全市部署开展领导干部违规房产交易专项治理,其中给予6人谈话提醒处理,给予2人党纪政务处分,给予工商银行嵊州支行原行长张士钟开除党籍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市司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马建铭采取留置措施。对巡视组指出的违规接受宴请案件进行重新调查,处理1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8人。结合主题教育,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办法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对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公车私用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处理1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人,在面上形成警示震慑。

  五、关于“监督执纪问责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党政纪处分执行。制定出台《嵊州市机关工作人员问责追责实施办法》《关于加强纪律处分和追责处理结果运用的通知》,在制度上对党纪政务处分进行规范。制定《党纪政务(政纪)案件质量负面清单》,定期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巡视组指出的以经济处罚等代替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进行重新调查,给予相关责任人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开展重点案件复查复核。对2018年1月以来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和重大黑恶同步介入案件开展评查,发现整改问题21个。对巡视组指出的办理不实案件进行重新调查,对相关责任人依纪依规予以处理,其中嵊州市银鑫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股东俞夏云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

  (三)规范案件线索移送管理工作。制定出台《嵊州市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与纪委监委双向移送问题线索的工作机制。市委牵头对案件线索移送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整改完成案件线索移送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6个。市纪委市监委全面接收市检察院移送存量问题线索219件,已处置211件,党纪政务处分10人,问责处理71人,追缴违纪款97.435万元。

  六、关于“一些重点领域和岗位权力寻租现象较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查系统性腐败。对巡视组指出的交通系统有关问题“一案三查”,对7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人。结合主题教育,在全市交通系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建立健全交通系统单位内控机制40项。开展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情况和行政处罚结果公开情况自查自改专项整改行动,进一步范执法自由裁量权,促进处罚结果及时公开。

  (二)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结合主题教育,开展扶贫、民生领域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问责处理32人,追缴资金47.84万元。围绕“平安嵊州”创建总目标,全面推进治安防控体系8张网29个项目,强势推进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攻坚行动,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八项整治行动”,2019年,破获黑社会性质组织1个,涉恶犯罪集团11个,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始终在98%以上,实现平安创建“十一连冠”。

  (三)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举办全市主题教育村社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和村干部集中春训等,增强村干部的廉洁意识。制订完善村级财务公开、村级工程审计、经济合同清理规范等“三资”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压实农村集体“三资”监管责任加强失责追究的通知》,严格执行村级工程建设项目专项审计管理制度,明确乡镇(街道)农经站对辖区村级工程的审计监督职能。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的履职监督,省委巡视以来已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检查8次,问责镇村干部96名,“三资”信访增量得到有效遏制。

  (四)强化工程项目及国有资产监管。对巡视组指出的问越路建设工程、“罗小线”公路改建工程、城投公司相关情况、市人民医院异地新建项目、砂石资源使用等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处理10人,追缴资金229万元。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若干规定》《关于严格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等制度文件,进一步完善政府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制定出台《改革市管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实施办法(暂行)》《关于明确市管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的实施意见》,严格规范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以及薪酬管理。

  七、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未有效遏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于巡视组指出的多名领导干部同时违规吃喝的情况开展调查,给予7人党纪政务处分;对市供销社公务接待中使用引导车问题,要求市供销社严格落实整改方案,修订完善用车管理制度;对4名教师长期在编不在岗,存在“吃空饷”问题,给予7人问责处理;对三界镇、市经信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给予14人问责处理,追缴资金14.44万元;对办公用房超标准且整改后闲置用房存在新的浪费问题,再次全面核查全市办公用房情况,查明9528.24平方米闲置性办公用房由投资控股集团、公路管理局等8家单位管理所有,督促相关单位完成整改。

  (二)加强警示教育工作。以主题教育为契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办法问题专项治理,重申“六个严禁”。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对有关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在媒体上公开12388、越乡清风“四风”举报平台等举报渠道,广泛受理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的投诉举报。

  (三)扎紧制度笼子。完善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嵊州市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和监督有关规定的通知》,并编制公务用车相关制度汇编。印发《关于建立嵊州市机关事业单位防治“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教职工请销假和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的补充意见》,从源头上加强综合管理。依托“智慧房产”管理系统,对办公用房实行动态模式集中智能管理。

  八、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然较为严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严格抓好基层减负政策的执行,对各类会议、发文进行统筹,2019年,市政府下发的函告单、督查单、抄告单总数同比减少12.8%;三类重点精简文件数量同比减少38.3%;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同比减少42.2%;对乡镇、部门的共性化考核事项进行优化精简,缩减比例分别达到27%和39%。大力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嵊里办”掌上办事平台上线事项1814项,整合APP、小程序、公众号48个。

  (二)强化服务意识狠抓责任落实。深入开展“三服务”,不断打响“两大会战”,建立健全重点工程项目市领导联系机制,扎实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截至2019年底,“三服务”共计收到问题事项3008件,办结率达99.3%,北航投项目和巴贝、亿田等市县长项目工程建设加快推进,8个乡镇26个“污水零直排”建设项目全部完工。全力办好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民生实事,2019年,省、绍兴、市三级政府民生实事基本完成,其中市级民生实事办理群众满意及基本满意率99.4%。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出台首问责任制、中层干部履职承诺制,设置重点工作推进“奔跑奖”“蜗牛奖”,2019年共评选11个奔跑奖和4个蜗牛奖,有效革除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作风弊端。

  (三)完善体制机制强化工作保障。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函告单、抄告单、政务督查件等公文制度的通知》,从严规范公文处理工作,提高办文办事效率。出台《关于推进“最多跑一次”民生事项下沉工作的通知》,明确185项民生事项下沉乡镇,实现比例为53%,高于省定目标要求。开展部门权力事项下放乡镇集中签约,对事项下沉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进行专题督查。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基本做到窗口设置规范、人员配置合理、管理制度齐全、设施保障到位。

  九、关于“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干部任用工作。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浙江省乡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加强人选任职资格、条件、民主推荐、“凡提四必”等全方面的审核把关。制定出台《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对干部管理权限、选拔资格条件、选拔程序与方式和选任配套制度等环节作进一步明确。印发《关于健全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推动容错免责机制落地见效,在全市上下树立“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鲜明导向。

  (二)及时整改消化。结合省委组织部选人用人立项督查,对全市“三超两乱”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超配干部制定消化方案,确保2年内消化完毕。对9个超配党组成员的部门,结合人事调整逐步消化,至目前,市场监管局超配的党组成员、卫生健康局的相关问题已完成整改。下发《关于清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混岗使用和人员借用工作的通知》,292名借用人员已完成规范借用和清理消化工作,混岗混编中层干部通过交流任职、免职等途径完成整改172名。

  (三)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对市级机关部门和镇街干部选任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严把廉政关口,2019年9月以来,已对13个乡镇、部门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开展干部因私出国(境)违规问题专项整治,问责处理18名干部,并对巡视组指出的相关问题开展核查,已对变更行程、逾期滞留的2名出国(境)干部进行诫勉处理,3名违规兼职干部完成兼职清理。

  十、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基础还不牢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10+3”活动,通过春训、“三会一课”等形式在全市党员中开展两个《条例》全覆盖学习。建立健全常态化督查、年中党建专项督查机制以及市、镇、村三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和年底党建述职评议制度,进一步压实党建主体责任,2019年共开展基层党建常态化督查指导6次,整改问题170余个。针对巡视组指出的市水利局、三界镇有关问题开展督查,对水利局第一支部党组织书记进行批评教育,并通报整改6个问题,指导三界镇党委完成对北街等7个村下属18个党支部委员的补选工作。

  (二)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制定《发展党员和档案规范化管理指南100条》,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完成对全市2500余名基层党组织书记的集中培训,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党建工作业务水平得到一定提升。建立两委干部违纪违法定期排查机制和村干部资格条件常态化联审机制,在行政村规模调整村干部选配中从严把关,全市共有6名拟新进人员因联审不合格被取消资格,42人因不符合要求退出,对留任的4180名村干部进行全面政治体检。针对巡视组指出的三江街道、甘霖镇、建设局市政设施管理处等有关问题开展督查,排查整改三江街道、甘霖镇发展党员问题12个,对建设局市政设施管理处党支部以及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和批评通报,并在全市建设系统进行警示教育。

  (三)推进村改社区改革工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社区治理的指导意见》,对全市11个村改社区进行分析研判,逐步推进社区化改造,至目前,三江街道村改社区转城市社区试点工作已全面完成。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城中村改造村(社区)党建工作的意见》,进一步理顺城市基层党建机制体制。继续开展社区“五星和美”创建,通过“契约化共建”和在职党员“两地报到、双岗服务”等载体进一步强化社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

  (四)加大基层基础保障力度。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2019年,新建村级党群服务中心26个,提升改造42个,返还2018年度党费57.9万元,用于全市农村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完成对全市25个村党组织,共计97名村级班子人员的补齐配强,并按要求配齐组织干事,组织员配备人员也已完成摸排,将抓紧配备到位。研究制定村主职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方案,村主职干部人均报酬达到上年度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标准。提前谋划2021年村级换届的人选谋划工作,优化“后备队伍库”。

  十一、关于“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彻底整治经租房账实不符问题。成立经租房核账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建设、财政、审计、自然资源等部门开展全面核查整改工作,系统梳理1989年以来经租房的记账、销账情况,按照账实一致、账实不符、未记账、销账准确、销账错误五类,逐一核查建档。目前,本次核查已基本查清相关房产变动情况,将对经租房资产账数据进行核减,确保账账相符、账实一致、账证一致。所有房屋经营权、使用权都已由建设局向城投集团完成移交,市纪委市监委对经租房账实不符问题、上轮整改不到位问题进行专题调查,已给予6人问责处理。

  (二)规范国有企业用工管理。严格执行《嵊州市国有企业用工管理办法》,确保国企用工招录符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巡视组指出的49名国企人员开展摸底调查,进行分类处置。对其中属公司自聘等方式进入国企的人员,严格采取考试、考评、集体研究等方式,并由市纪委、公安等单位进行联审,经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聘用。

  (三)严管津补贴发放。针对巡视组指出的相关问题开展核查,4名干部退缴违规发放的奖金共计12万元。加强对全市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监督检查,已开展监督检查5次,发现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6个,问责处理8人,退缴资金4.21万余元。

  下一步,嵊州市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强化政治建设,筑牢思想根基。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推动中央和省委、绍兴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强化巡视整改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把巡视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起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二是坚持效果导向,确保整改质量。把巡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已经完成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分步推进、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对标对表,持续跟踪、督办落实;对省委巡视组和人民群众密切关注的问题,集中力量、重点攻坚,确保落实到位。坚持治标和治本相统一,有针对性地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制度规范,形成强基础、固根本的长效机制。三是抓好统筹结合,促进工作提升。将巡视整改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对浙江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相结合,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相结合,与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相结合,围绕实现“两手硬、两战赢”,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聚焦抓好“六稳”“六保”、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保障改善民生、推动县域治理现代化等重点工作,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为浙江建设“重要窗口”贡献嵊州更大的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5-83038368;邮寄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领带园五路1号,邮编:312400;电子邮箱:zxwsp@163.com。

  中共嵊州市委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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