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中共浙江省审计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09-07 08:57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部署,2019年11月12日至12月2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审计厅党组进行了巡视。2020年3月25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向省审计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审计厅党组立足审计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党的工作部门的新定位,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以严格的标准要求举一反三,努力交出一份高质量整改答卷。一是提高认识促整改。省审计厅党组先后14次召开巡视整改动员会、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等,深入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及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工作要求,研究部署整改措施,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以实际行动展现审计机关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担当。二是强化领导促整改。省审计厅党组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统一领导和统筹谋划实施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整改举措,制定落实巡视反馈意见、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每个问题改到位、改彻底。三是上下联动促整改。坚持巡视整改全省“一盘棋”,全面构建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上下联动整改机制,制定联动整改落实责任清单,要求各相关市、县(市、区)审计局把巡视整改摆上突出位置,严防压力层层递减等现象。四是跟踪督查促整改。建立巡视整改跟踪督查机制,既主动配合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对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又自我施压,对每个问题进行一对一跟踪督促整改,坚决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

  巡视反馈的25个具体问题,目前已经整改完成16个、正在整改9个。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存在因私出国(境)证件上交不及时等问题的23名干部分别给予组织处理,其中: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3人、教育提醒18人;研究出台或修订完善制度30项,涉及推进审计全覆盖、开展大数据审计、深化审计“两统筹”、强化审计质量控制、加强机关党建等方面。

  一、关于“对审计体制改革重大意义的教育引导还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学习教育。2020年以来已陆续通过厅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处长例会、支部学习会、“浙审讲堂”等多种方式,教育引导审计干部深刻理解审计机关是政治机关的新定位、准确把握新时代新要求。

  (二)强化工作指导。2020年4月对各市、县(市、区)党委审计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排摸,并通报了一季度全省党委审计办工作情况;5月13日至14日举办了全省党委审计办工作培训班,引导各级党委审计办尽快适应新形势下的审计工作,确保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更加细化实化具体化。

  (三)压紧压实责任。从2020年起,要求各设区市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向厅党组述职报告时,增加落实党对审计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内容,确保责任到位。

  二、关于“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能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机制制度。2020年6月2日以省委审计办名义印发了《中共浙江省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协调制度(试行)》和《中共浙江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工作重大事项督察督办办法(试行)》,促进提升省委审计办日常运行的规范化水平。

  (二)严格督促实施。要求各市、县(市、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对党委审计办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明确协管党委审计办的班子成员和处理党委审计办日常事务的专兼职人员,坚决做到真抓真管。2020年4月,各地审计机关全部明确并向省审计厅上报了协管领导、承担日常事务的处(科)室及专兼职人员名单。

  (三)加强调研指导。2020年5月底前赴宁波、温州、绍兴、舟山、台州等地开展督导,促进各地健全制度、认真履职。

  三、关于“投资审计转型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针对巡视反馈意见,及时对历史遗留的4个单项工程价款结算审计项目全面开展自查。目前,遗留项目需支付的剩余款项20.72万元已结算到位。

  (二)进一步规范投资审计工作。根据审计署和我省相关法规制度规定,从2020年起全省审计机关不再组织安排中介机构开展价款结算审计项目。2020年5月26日,召开了全省投资审计工作会议,强调要继续深化投资审计转型,确保全省各级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开展投资项目审计。

  四、关于“推进审计全覆盖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细化制度方案。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下发《2020年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工作方案》和《关于扎实推进2020年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工作的通知》,努力推进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目前,省审计厅已对91家省级一级预算单位实现了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

  (二)强化业务培训。筹划举办全省各设区市审计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培训班,提升审计干部业务能力,为推进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打下坚实基础。

  (三)优化方式方法。在省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设区市财政同级审、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积极探索数字化审计模式,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效率,更好地推进审计全覆盖。

  五、关于“‘科技强审’工作与走在前列的要求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统一研究部署。2020年3月27日召开全省大数据审计和审计信息化工作视频会议,围绕当前科技强审建设面临的新任务新要求进行分析研究,对深化大数据应用、强化数据安全管理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

  (二)加大平台建设力度。完成审计监督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建设,2019年已建成全省账务处理中心和2个行业审计方法模型,实现全省贯通和全部功能上线。积极推动“浙政钉”平台广泛应用,2019年开发完成审计项目计划审核、审计工作报告审核、审计结果公告等功能模块,2020年5月前上线了公务派车、公务接待、出差等20个内部审批事项,并通过“浙政钉”平台对各设区市审计局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进行了审核批复。

  (三)加强数据采集和标准化工作。主动对接有关部门,2019年12月获取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社保厅、政采云等单位(平台)有关数据,并向省大数据局新争取到了11个查询接口和6个子账号;2020年4月从省财政厅统一采集全省纳入财政核算云的一级预算单位财务数据,为做好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提供了数据保障;2020年5月完成省本级、各设区市本级及其所辖县(市、区)全部一级预算单位财务数据采集和标准化工作。

  (四)推进数字化审计模式。积极推进“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查、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模式,2020年5月底前已完成省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设区市财政同级审、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15个县(市、区)财政决算审计的数据总体分析工作,为后续核查打好基础。

  (五)推动建章立制。2020年1月15日印发《浙江省审计厅电子数据分析室使用管理办法》,3月4日出台《浙江省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浙江省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建设信息安全与保密管理办法》《浙江省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建设质量控制管理办法》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

  (六)强化大数据审计培训。组织开展大数据审计、计算机审计中级培训、“金审工程”三期项目建设管理、全省账务处理中心使用操作等培训班,提高审计人员运用大数据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

  (七)推广大数据分析案例和先进技术。系统梳理2018年至2019年的大数据审计案例,供全省审计机关学习参考。探索图数据库、爬虫技术等新技术的攻关和推广应用,进一步提升审计工作效率,破解人少事多矛盾。

  六、关于“审计项目统筹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统筹谋划项目。厅党组在2020年1月20日全省审计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各级审计机关以“最多跑一次”理念引领审计项目和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改革,实现“两统筹”运行机制深化细化具体化;在编制2020年审计项目计划时,统筹安排项目,原则上对同一被审计单位只安排一次现场审计,切实减轻被审计单位负担。

  (二)研究细化措施。2020年2月20日,下发《2020年厅本级审计项目“两统筹”具体操作指引》,提出9个方面17条举措,确保“两统筹”工作更加细化实化;2月27日,组织召开厅本级上半年审计项目统筹实施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上半年项目统筹实施的具体方案;4月份,围绕操作指引和审计项目计划落实情况开展了1次督促检查;6月1日,出台《2020年审计计划实施中为基层审计机关减负的若干措施》,提出8条具体措施,更好地减轻基层审计机关负担。

  (三)持续用好成果。2020年以来,先后在内部刊物《浙江审计信息(简报)》《调查与思考》及《浙江审计》杂志上刊登了各地审计机关推进“两统筹”工作的经验做法,并在浙江审计微信公众号上连续发布“两统筹”工作专刊。同时,对省委、省政府和审计署年内临时增加的疫情防控审计等任务,严格按“两统筹”要求部署落实,尽量减少重复审计。

  七、关于“落实‘一岗双责’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2020年4月22日举行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有关厅领班子成员针对分管处室发生的违规问题带头进行了深刻剖析检查,其他班子成员也认真进行了对照查摆。今后,每位厅班子成员都将把分管领域出现的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等问题纳入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内容。

  八、关于“开展警示教育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警示教育。2020年3月组织开展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集中培训教育,举一反三印发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案例选编》,进一步增强审计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认真收集整理近年来全国特别是全省审计系统发生的违纪违规典型案例,厅机关各党支部于5月底前陆续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审计干部坚守廉洁底线。

  (二)强化个人事项报告督促检查工作。于2020年5月完成厅机关副处长以上职务、二级调研员以上职级人员的《2019年度个人有关事项情况》信息录入工作。4月至7月,根据省委组织部有关要求完成了随机抽查核实工作,一致率为100%。

  (三)强化制度刚性。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理念,持续推进清廉审计建设,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提醒、函询和诫勉等制度,不断强化对全省审计干部的监督管理。

  九、关于“对有的审计项目审计报告避重就轻,整改销号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着力提升审计工作质量。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分管厅领导已对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进行复查并提出加强审计项目质量管理的措施。从复查情况看,相关审计项目在质量上尚未发现较大的瑕疵,审计质量风险总体可控。为进一步细化质量管理,省审计厅于2019年12月9日修订出台审计项目审核复核审理工作办法,2020年6月1日印发审计事项移送管理办法,形成审计质量控制闭环,提升审计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全面推进审计整改工作。2020年3月成立审计整改督查领导小组,启动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和自查自纠相关工作,对2016年以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梳理,针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了跟踪督查。

  (三)推动特约审计员加强对审计工作的监督。2020年1月完成第七届特约审计员换届工作。3月6日印发2020年特约审计员工作计划,5月9日出台特约审计员工作办法,有序组织安排特约审计员参与项目审计、质量检查等工作,更好地通过民主监督促进依法审计、提高审计质量。

  十、关于“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工作责任。与各市县党委组织部门加强沟通对接,在市县审计机关领导干部任职谈话中严明作风纪律要求,从源头上强化管控。把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各设区市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年度述职报告,并要求各设区市审计局按照分级负责要求,加大对县(市、区)审计局领导班子的日常监管,促进各级审计机关从严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每年12月组织11个设区市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向厅党组开展现场述职报告工作。

  (二)强化考核和审计监督。2020年5月9日修订出台设区市审计局年度工作考核办法,细化优化了加强市县审计机关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的考核指标。加强对设区市审计局局长的经济责任审计,已于2020年7月完成衢州市审计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正在实施温州市审计局局长经济责任审计。

  (三)认真核查处理因私出国(境)问题。于2020年4月20日就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情况完成自查和巡视反馈问题核查工作并形成了调查报告。5月29日召开厅党组会,决定责令厅人事处向厅党组作出深刻检讨、对证件管理人员给予督促提醒并对23名责任人分别作出诫勉、通报批评、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处理。

  (四)完善规章制度。2020年3月24日出台《浙江省审计厅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保障因私出国(境)管理的严肃性和规范性,同时将审批方式由传统的纸质审批改为“浙政钉”线上审批,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五)加强日常管理。2020年4月组织开展因私出国(境)证件全员核对工作,并及时更新完善因私出国(境)人员、因公出国(境)人员和出入境登记备案人员持证件情况等3个动态管理库,进一步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

  十一、关于“基本组织制度落实不够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及时作出处理。2019年12月,厅党组召开会议分析第四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专门对上述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在2019年度厅党支部党建工作考评中,对存在上述问题的党支部作出扣分处理。2020年3月,在厅机关处长例会上通报了处理结果。有关班子成员在4月22日举行的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认真进行了自我批评。

  (二)开展自查自纠。2020年5月13日下发通知,要求全厅各党支部对2020年1月以来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进行1次自查自纠,5月下旬专门对此组织开展了突击检查,未发现制度执行不到位情况。

  (三)修订考核办法。2020年5月6日印发了《浙江省审计厅2020年度党支部党建工作考评办法》,明确把厅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列为考评要点,同时要求厅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的理论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切实提升支部组织生活的规范化水平。

  (四)从严执行有关制度。2020年5月13日下发了《关于近期党支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明确了2020年全厅集体性主题党日活动总体安排。各党支部都对照2020年度厅机关党建工作要点,认真制定支部年度党日活动计划,确保主题党日活动的“党味”更浓、感染力更强。

  (五)规范支部换届选举工作。2020年5月6日出台《浙江省审计厅2020年度党支部党建工作考评办法》,把规范开展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纳入考评内容。5月13日下发通知,要求全厅各党支部对2017年以来落实换届差额选举等有关制度情况进行1次自查自纠,并于5月底进行了1次突击检查,促进制度落实到位。

  (六)强化党建工作培训。2020年5月25日,围绕“学习新时代机关党建系列精神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主题,邀请省直机关工委有关领导为全厅各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作了1次机关党建工作实务专题培训,提升党务干部的实战水平。

  十二、关于“对发展党员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党员发展力度。2020年1月已发展1名年轻干部入党,另有2名干部转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及时掌握青年干部思想动态。2020年5月7日举办了“讲政治、守规矩、促成长”纪念五四青年审计干部座谈会,同步开展了全厅青年干部思想状况问卷调查,及时掌握青年干部特别是非党青年干部的思想动态,为引导青年干部积极向组织靠拢打好基础。

  (三)努力为年轻干部搭台铺路。进一步落实厅党组关于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各党支部、厅团委的作用,注重把青年干部放在重大审计项目中锤炼磨砺、注重发挥老同志“传帮带”作用、注重发挥优秀青年干部的“排头兵”作用,推动审计事业薪火相传。

  十三、关于“上轮巡视问题整改,审计机关任务重、人手紧等问题基层反映依然强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合理安排审计项目计划。在制定2020年审计项目计划时,就厅统一组织的全省同步审计项目充分征求了基层审计机关意见;2020年6月1日印发了《2020年审计计划实施中为基层审计机关减负的若干措施》,细化了8条具体减负措施,让基层审计机关腾出更多时间和精力狠抓审计质量。

  (二)减少抽调人员数量。2020年3月已对抽调市县审计机关人员参与审计项目进行了严格审核,计划抽调人员数量比2019年下降20%以上,坚决遏制无序抽人现象。

  十四、关于“未对发放劳务费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开展自查和内审。对厅机关2019年以来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并对省审计科学研究所、省审计学会、省内审协会2017年至2019年的劳务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梳理。在此基础上,对厅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省审计学会、省内审协会2019年度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了内部审计。

  (二)注重建章立制。截至2020年5月底,厅机关已陆续制定、修订《浙江省审计厅预算管理办法》《浙江省审计厅机关自行采购管理办法》《浙江省审计厅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浙江省审计厅信息化设备和耗材配置、采购及发放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省审计科学研究所、省审计学会、省内审协会也分别修订出台相应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

  十五、关于“对群众反映要求审计的事项未能及时安排”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广泛征求意见。积极通过传统方式和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线上方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并结合日常信访渠道获取的情况,对群众呼声强烈、社会关注度高,且属于审计监督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在安排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予以充分考虑。2020年4月梳理形成《2019年度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反映的要求审计机关进行审计的内容事项》,为安排2021年审计项目计划提供参考。

  (二)加强门户网站管理。2020年5月9日修订出台《浙江省审计厅网站管理办法》,提出16条举措,明确了厅互联网门户网站各公众参与栏目的牵头处室、相关职责、办理流程和要求等,提升群众意见征求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下一步,省审计厅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浙江的“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努力以整改成效推动全省审计机关继续走在前列,争当审计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和推动审计事业创新发展排头兵,为我省建设“重要窗口”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一是持之以恒提高政治站位。围绕审计机关是政治机关、党的工作部门的新定位,旗帜鲜明讲政治,教育引导审计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审计工作,努力形成带着“政治头脑”做审计的机制。二是持之以恒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靠党建强身”意识,更加坚定地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推进“清廉审计”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张清单十项制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向纵深。三是持之以恒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围绕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六稳”“六保”、三大攻坚战、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点工作开展审计,及时反映重大体制障碍、制度缺陷和管理漏洞,深入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对策,充分发挥审计“查病、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四是持之以恒强化审计业务建设。始终把业务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建设,不断推进审计质量管理、方式方法、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创新,着力构建促进我省审计工作继续走在前列的机制制度体系,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审计监督效能,实现我省审计事业创新发展。五是持之以恒建设建强审计队伍。以更高、更严、更实的标准,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在格局、素质、能力、作风等方面与建设“重要窗口”相适应、相匹配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六是持之以恒推进后续巡视整改工作。久久为功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对需要长期坚持或较长时间完成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持续发力;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经常性开展“回头看”,发现新问题第一时间研究解决,坚决防止已整改问题反弹回潮,切实巩固好巡视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7051622;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555号;电子邮箱:wuyq.sjt@zj.gov.cn。

(中共浙江省审计厅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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