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24 15:55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部署,2019年11月13日至12月24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浙江冶金集团(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党委进行了巡视。2020年3月26日,省委巡视组向杭钢集团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杭钢集团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杭钢集团党委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和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省委巡视组反馈会议精神,并对号入座、认领问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及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集团领导班子成员、下属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集团总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具体问题立即整改、突出问题深入整改、面上问题持续整改的要求,将巡视反馈的3大类9个方面28个问题分解落实为100条整改措施,挂图作战、销号管理,落实整改责任,形成整改声势。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党委书记、董事长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做到亲自抓、亲自督、坚决改,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集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一岗双责”,抓好牵头事项和配合事项的整改措施落实,做好交办督办、逐条逐项抓销号。各责任单位“一把手”带头抓、带头改,落实专人负责,排出目标计划,细化整改清单,分解整改责任,加强协调落实。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7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6件,办结率为85.71%。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10件,办结率为100%。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3件、了结3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次(警告2人次,严重警告2人次,开除党籍1人次);政务处分1人次(开除1人次);组织处理3人次(调离岗位1人次,免职2人次);诫勉2人次,教育谈话15人次;新制定修改完善制度16项。
一、关于“转型发展步伐不够快”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科学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一是认真分析总结“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提出“十四五”规划编制应采取和改进的措施,并将相关经验教训长期引以为戒。二是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总经理和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规划部署编制。聘请第三方咨询团队进驻集团公司,以内外结合的形式,配合集团公司谋划和落实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分产业板块层层落实规划目标,召开集团公司“十四五”规划动员大会,及时组建各产业板块规划编制工作专班,积极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确保目标实现有定力、有方向、有抓手。
(二)着力抓好数字经济产业顶层设计。一是深刻认识到产业发展、规划先行的重要性,坚持即知即改,加快重点产业板块的顶层设计、规划编制工作。二是通过杭钢大讲堂、外出对标学习、圆桌论坛、头脑风暴、实地调研等多种手段拓展思路,聘请第三方咨询机构参与规划编制工作。三是有效投资实现重大突破,集团公司与阿里巴巴合作,投资158亿元共建浙江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并作为浙江新基建三年行动计划的首个项目。
(三)大力提升钢铁产业的产品高端化水平。一是按照“产品高端化、精品化、品牌化”的导向,加大宁钢品种钢的开发力度。重点研发高性能工具模具钢、电池壳用钢、新型高强汽车钢等先进钢铁材料,大力拓展适应市场发展趋势和用户实际需求的优质特色品种,增强差异化竞争优势。二是实施宁钢1+3+α产品战略,制定下发《科技创新工作计划》《智慧宁钢行动计划》,成功研制具有前瞻性且高技术附加值的新能源电池壳钢NDCK、高级碳素工具钢SK85和汽车稳定杆34MnB5-DH等新产品。三是加强研发投入,强化标准化建设。成立宁钢技术中心筹备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持续推进以工程技术中心为基础的研发实验和研究院,积极参与具有引领作用的国家、行业、团体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四是加快推进智能管控中心建设,大力推进包括宁钢配矿模型开发在内的5个智慧制造类项目的研发工作。
(四)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方面排放改造工作。一是指导宁钢成立超低排放改造推进领导小组,将超低排放改造、提升清洁生产水平的要求抓深、抓细、抓落实,努力打造“绿色宁钢”。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正视宁钢在超低排放改造方面的差距。梳理形成总投资超过20亿元的20多个项目的推进计划,逐一确定项目责任人、整改要求和完成期限,全面启动超低排放改造行动。三是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常态长效开展超低排放绩效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五)加快推进贸易产业内部资源整合进度。一是以商贸板块证券化为抓手,加快资源整合步伐。杭钢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取得明显进展,商贸资产证券化有序推进,重组方案顺利通过股东大会并取得省国资委批复同意。二是推出贸易类公司资源共享、协同发展新举措,促进内部资源整合。建立富春公司和新加坡公司两个境外融资平台对集团下属各子公司开放商品贸易项下的境外代理融资和代理锁汇服务平台共享机制。通过商贸统一信息平台、月度例会等载体,加强贸易类公司行情与风控信息的共享。三是以编制商贸板块“十四五”规划为契机,积极推进内部重组工作。形成《贸易流通行业“十四五”专题研究》,深入分析传统商贸转型及行业案例,提出了商贸板块整合总体思路。
(六)有效提高环保产业协同作战能力。一是站在全省生态文明建设高度,积极重组浙江省环保集团。以现有浙江省环保集团为主体整合杭钢集团内部节能环保资源,进行内部资源调配,推进业务结构调整与优化,提升业务集中度与协同性,打造专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集团企业。二是制定详实有效的资质提升计划。一方面大力寻找优质产业标的,实施并购或划转,快速实现资质提升;另一方面立足现有业务,积极拓展水利水电、市政、港航、固废、危废、土壤修复等领域的项目,积累项目业绩,开展一级资质的申领,取得一级准入证。三是加强产研融合,积极与国内知名高校和科研单位合作。环保集团与浙江大学联合申报浙江省土壤污染协同防治工程研究中心获省发改委批复,与南京工业大学国家生物研究中心首个MMBR技术合作项目完成中试试验;紫光环保与浙江省环科院、浙江工业大学合作推进省科技厅重大专项课题项目。
(七)切实加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力度。一是对接浙江省数字经济“一号工程”重大战略,深化半山基地规划设计,加快打造“腾龙换鸟”的硬环境;加强对外招商工作,导入高端要素资源,创新合作模式,努力把半山基地打造成数字经济特色小镇。二是实施导入高端要素资源,创新合作模式。加快半山基地高端要素导入,与阿里巴巴、之江实验室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积极推动数字产业项目合作落地。三是积极拓展数字经济新业务。发挥新成立的浙江省数据安全服务公司作用,大力开拓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以及5G等新技术数字开发应用领域,推动数据挖掘业务快速突破。四是集中精力攻克前期发展重点难题。通过建立多层级销售渠道、完善销售推广材料、制定市场化销售政策等方式,强化二次销售理念,加强二次销售力度,解决IDC机柜入驻率低的问题。
(八)全力提升技术服务产业利润。一是制定和组织实施集团公司“科技杭钢”实施纲要,鼓励相关单位积极用好科创类企业的各级政策优势,通过开展技术攻关、搭建创新载体、健全创新体系等举措,在加快自身产业发展的同时,更多地实现政策创效。二是加强考核约束,加快业绩增长。集团公司结合各单位特色给予分类经营指导,冶金研究院下属微通公司积极研发新产品,与多家上市公司建立长期有效合作关系,完成了年度“保平增盈”目标。中杭监测已成为CQC、CQM签约实验室,并开始检测设施技术改造。工业、工贸两所学院认真贯彻落实当地政府和教育系统的系列防控措施,做好收支管理,改善收支结构。三是加快机制体制创新。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召开子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启动会,工业设计院事改企、冶金研究院股权结构优化形成初步方案。
二、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刻反思“对外投资风险把控不够到位”的问题,着重在根源上采取纠正措施,进一步梳理完善对外投资方面的制度体系。一是修订下发《决策审批管理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经理层工作条例》及决策权限分工等相关决策制度,明确决策权限,提高决策的科学性。二是制订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完善集团公司投资项目风险防控机制。三是加强对外投资项目立项决策前的可行性调查、专家论证及风险评估。四是针对个别单位投资项目制定、落实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和部门向集团公司作书面检查。五是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开展对外投资项目风险排查工作,今后集团公司党委将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长期引以为戒。
(二)补短板、抓弱项,加强对参股企业的组织管理。一是对参股企业采用分级管理、统筹协调的方式,实行领导联系制度与主管部门负责、专业部门分工协同相结合的监督管理模式,建立参股企业管理网络。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修订下发《参股企业管理办法》《参股企业外派人员管理办法》,督促下属子公司完成各自《参股企业管理办法》制订备案工作。三是建立工作规范。在开展参股企业日常管理工作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参股企业管理工作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四是强化人员管理。召开集团公司2020年参股企业年度会议,总结参股企业各项工作,部署今年重点工作任务。五是强化执纪问责。对参股企业未认真履职的相关人员已问责处理,对当事人陈勇已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冶金贸易公司已对财务部经理(非党员)进行免职。开展“一案双查”,给予陈勇所在党支部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采取积极举措,加快风险资产化解进程。一是召开风险资产巡视整改部署会,提高认识、总结教训,明确整改要求及措施,要求各风险资产责任单位加快推进风险资产处置化解工作。二是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各风险资产责任单位,根据每笔风险资产的化解处置进展情况制定化解整改方案及计划完成时间。针对融资租赁公司发生风险资产,对其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督促做好风险资产的化解工作。三是加大处置力度。做到应诉尽诉,全力化解风险资金。
三、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立查立改、即知即改。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反思,深挖问题根源,研究制定举一反三的整改措施,并长期坚持。修订《集团公司决策审批管理办法》,制定领导审批流程;修订《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细化决策事项流程,确保决策程序不遗漏。对冶金物资公司和冶金研究院未在议事制度中明确党委会前置程序问题,对其主要领导均进行了谈话提醒。同时,进一步优化决策审批权限分工额度表。完善党委会前置研究的重大决策事项范围,明确集团公司重要事项均上党委会研究。
(二)加强培训指导。举办各单位办公室主任会议暨“啄木鸟”项目技术比武,对集团“三会”制度解读和常见问题剖析与解答,增强各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部署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健全完善“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明确前置研究内容范围和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及工作方式,形成《杭钢集团各单位党组织“三重一大”议事制度汇编》。
(三)强化督查考核。修订出台《2020年度二级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办法》《推行基层党组织“堡垒指数”考评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管理》,将“三重一大”事项党组织前置研究情况纳入考核指标,每年开展日常工作抽查和集中检查,加强对二级单位党组织“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集团公司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深刻反思,深挖问题根源,研究制定举一反三的整改措施,并长期坚持。通过集团公司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党委会、杭钢大讲堂、“学习强国”APP和网络学院个人自学等方式,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提高管党治党责任意识。对半山基地管委会和冶金物资公司未将党风廉政责任制纳入本单位经营业绩考核体系问题已对其主要领导作谈话提醒。
(二)强化担当,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根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修订《集团公司领导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制度》《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党建联系点制度》,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每位成员的“一岗双责”责任。全面落实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要求,严格落实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专职副书记直接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工作职责,认真落实省国资委和集团党建工作任务,促进党建工作责任细化到位、责任到人,层层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三)以案明纪,深刻吸取教训。以开展具有杭钢特色的政治生态净化、清廉责任夯实等“七项工程”为抓手和载体,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加强廉政教育特别是警示教育,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重大违规违纪违法案件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守纪律。
(四)严格执纪,精准问责。对收受贵重消费卡的1名干部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进行经济考核。对生活作风问题的1名职工进行党内警告处分。对因下属酒驾隐瞒不报的1名干部进行诫勉。在冶金物资公司安店东案发后,积极配合江干区监委开展调查,对安店东已于2020年4月22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开展“一案双查”,对相关部门责任人分别给予免职、书面检查和批评教育。
(五)创新机制体制,开展廉洁风险点排查。在党总支建制的二级单位建立纪检小组,对直属党支部建制的二级单位进一步明确纪检委员作用,并对二级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纪检机构行使部分职权进行划片归口管理,真正推动监督责任到底到边。对新产业单位共排查出廉洁风险点130个,督促建立完善防范措施214条。
(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监督体系。制定《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考核扣款规定(试行)》《二级单位纪委书记(纪检小组组长)专项考核办法》《开展政治生态建设状况评估报告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深化集团公司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精准有力履行监督责任。
(七)举办学习培训,积极创新监督方式。组织集团公司全体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并开展大比武活动,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注重抓好关键少数、重大节假日等“点”上监督,注重发挥职能部门的“线”上专业监督,深入开展巡察等“面”上监督,“点、线、面”融合提升有效监督。
五、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修订完善相关制度。按照“原则上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单位”的决标原则,对于决标过程中发现存在损害集团公司利益、评标意见有严重分歧、评标办法不科学合理、有效投诉等异常情况,明确处理程序和权限。
(二)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针对招投标工作中的重点人员、关键岗位、关键领域,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及时整改、严格考核。针对巡视反馈问题,给予招标中心负责人诫勉谈话,进行岗位调整,并责令招标中心向集团公司作书面检查。
(三)加强招投标业务培训。系统梳理适用企业的招标采购文件制度,形成《杭钢集团采购文件选编》,举办和参加各类专题培训班,进一步加强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管理人员依法治企能力。
(四)完善专家评审办法和评标专家厍,规范评审专家的组成和抽取。制订下发《集团公司采购项目评审专家管理办法》,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杭钢集团外的评审专家数量不少于三分之二。
六、关于“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增强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不回避矛盾,主动对问题开展调查。采取调取书证和谈话了解的方式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已按省委组织部立项督查〔2020〕10号要求进行整改和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进行举一反三、全面自查自纠。结合本次巡视和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的意见,共自查2016年以来的98人次的干部选拔任用情况。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修订下发《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和规范集团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增强选人用人统筹性、计划性和前瞻性。突出选人用人规范程序,制定集团公司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图,严格执行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5个环节。
(三)加强集团公司组工干部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召开组织人事系统工作会议,部署组织系统“细找差距、补齐短板、破解难题、全面提升”主题活动,开展相关组织人事工作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组工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素养。
七、关于“宁钢党委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立查立改。进一步明确宁钢选人用人管理权限,宁钢班子成员、一级主管继续由集团公司党委负责管理,宁钢党委配合做好一级主管的日常考核、教育培训等干部工作。宁钢一级主管助理、二级主管等由宁钢党委按选人用人管理权限进行负责管理。
(二)从机构设置着手进行整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突出政治标准、事业为上,高度重视宁钢选人用人工作,从机构设置上着手,宁钢在人力资源部设立干部管理处,负责具体做好宁钢一级主管助理、二级主管的管理。
(三)进一步完善宁钢干部管理的相关制度。制订下发宁钢一级主管助理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宁钢二级主管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等,明确选人用人的条件和资格、方式和程序、薪酬和考核、监督和管理。
八、关于“股份公司党组织关系还需进一步理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认识,即知即改。适应杭钢股份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党组织和现代企业法人治理体系的有序有效衔接,按照“理顺关系、加强领导、便于管理、促进工作”的原则,成立隶属于集团公司党委的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切实发挥党组织的引领和保障功能,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加强和改进对股份下属各子公司党组织的领导。
(二)落实“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要求。按照《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选优配强股份公司“两委”班子成员。从加强党的领导、政治思想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5个方面,规范建立股份公司党委19条工作清单。
(三)设立股份公司党建工作机构。在股份公司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指导、协调、办理股份公司相关党建工作,有效落实党建责任,按照集团公司党建工作要求规范有序做好股份公司党委的日常运行。
九、关于“组织纪律执行不严,干部出国(境)管理较为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开展问题整改。修订下发《外事管理工作规定》,重点明确了加强干部因私护照的人员范围、证件管理、审批程序、登记备案等工作内容的管理,对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确保了因私出国(境)分层分级管理到底到边。同时,规定因私出国(境)实行一事一批,不得擅自更改已报批所到国家、地区和行程,并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续。
(二)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切实做好因私护照集中统一保管,并设立专柜保存。党委组织部负责对集团中层管理人员出入境证件的集中统一保管;各级党组织负责对所管干部出入境证件的集中统一保管。针对部分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件未按规定统一集中保管问题,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对4名干部因纪律意识不强、未及时上交因私证件进行提醒谈话,对因私护照专管员未有效督促进行提醒谈话,对干部科科长进行批评教育。对3批13人次出国考察擅自变更原定路线问题,已形成调查报告并向省纪委省监委进行了报告。对个别单位职工违规使用因公护照出国旅游问题,已对其作出党内警告处分,并给予经济考核。
(三)开展集团范围内外事培训。召开各单位办公室主任会议,着重加强外事政策、制度的解读和外事纪律的教育。
下一步,杭钢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杭钢高质量发展。一是标准更高,持续抓好后续整改。继续紧盯巡视反馈问题,确保“查要见底、治要见效”。对已完成的问题,做好跟踪评估,严防反弹回潮。对仍需一段时间整改完成和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切实推动整改落地见效。二是执纪更严,持续压实“两个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层层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厘清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建立健全主体责任压力传导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向每个党组织和每名党员覆盖。三是力度更大,确保转型发展再提速。以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为契机,聚焦浙江“重要窗口”新目标新定位,统筹兼顾打好“两战”,全力推动企业改革发展提速,为扎实推进“六个杭钢”建设、努力建成高质量转型发展现代一流企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5034747;邮政信箱: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178号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电子邮箱:tianwenzhuang@hzsteel.com。
(中共杭州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