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21 10:00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部署,2020年4月15日至6月21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瑞安市进行了巡视。7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瑞安市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瑞安市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措施、最扎实的作风,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深、落细、落到位。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相继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专题会议和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传达贯彻巡视反馈会议精神,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专题部署整改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市委书记任组长、市长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和督促落实整改工作。对照省委巡视反馈的具体问题,明确到11名市领导、36家部门单位,切实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三是狠抓督导落实,提升整改质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巡视整改销号表,按照“每周一汇总、半月一报告”的要求,实施全程跟踪督办。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681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677件,办结率为99.4%。对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移交11件已全部办结,立案17人,组织处理21人。巡视进驻以来,给予党纪处分88人(党内警告34人,党内严重警告28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6人,开除党籍19人);政务处分7人(警告3人,记过1人,降级2人,开除1人);组织处理2人(停职1人、辞退1人);诫勉48人;教育提醒87人;书面检查35人,通报批评41人;新制定制度39项,修订完善制度6项;挽回经济损失1253.3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瑞安的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心关爱关怀基层干部。严格执行《关于推进执行力、治理能力“双强”干部队伍建设健全“两个担当”互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落实乡镇干部比机关干部多20%的经济待遇政策,享受晋升年限、激励条件、量化考核、职数统筹等基层倾斜政策共130人次,提任或进一步使用乡镇(街道)干部11人,解决基层干部为照顾家庭子女等问题调动26人。加强基层干部心理健康关怀,组织干部参与健康活动2000多人次。
(二)简政放权,精减考绩事项。注重为乡镇(街道)减负降压,清理以“属地名义”转嫁乡镇(街道)职责事项60项,梳理“高频”事项职责边界清单98项,明确下沉政务服务事项559项。实施考绩事项准入机制,部门对乡镇(街道)的综合评价数量较上年削减30%以上。出台“乡镇吹哨,部门报到”考核细则,严格实行“六督联查”活动计划管理,精简规范创建示范和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严控“一票否决”和签订责任状(书)事项,最大限度减少对基层正常工作的影响。
(三)推进“两社一会”提质增效。注销145家、吊销157家“空壳社”“休眠社”;扩大“农业先锋贷”覆盖面,新增服务对象19.6%、贷款额897.9万元;完成10家总投资达724万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提升项目立项工作,获批小农户和现代金融有机衔接国家级改革试点项目。
(四)深化“三位一体”农村新型合作经济改革。出台《关于深化农村合作体系建设、打造“三位一体”标杆市的实施意见》,启动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工作现场会15周年活动筹备工作,有序推进“三位一体”诗画风情带等十大标志性项目建设。编制《为农服务中心三年行动计划》,与世界500强中化农业签约打造10万亩都市田园新天地项目,启动占地15亩的“三位一体+MAP”现代为农服务中心建设。
二、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措施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传统产业数字化改造。制订实施加快制造业高质量回升“新七条”、加快发展“四新”经济等政策。开展“3+7”传统制造业重塑计划。充分发挥智能制造中心作用,大力推进生产智能化改造,至今年9月份,已征集智能化诊断项目279个,正在实施224个,已完成诊断165个,实施智能化改造项目212个;引进瑞安-华为数字化创新中心,引导传统制造业企业向数字经济、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至今年9月,战新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22.5%,数字经济核心制造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3.2%。
(二)加快促进新兴产业集聚化提升。统筹建设省级智能装备高新区、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智控装备特色小镇,持续加大对数字经济、战新产业项目招引建设力度,目前已投产亿元以上数字经济核心制造业项目、战新产业项目8个,招引10亿元以上项目3个。
(三)加快推动企业新产品技术研发。举办2020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瑞安云江科创大会,提速建设国家自创区瑞安园、环大罗山科创走廊瑞安科技城等科创平台,实施研发后补助等科创政策,全力扶持传统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转型。至今年9月份,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61.8%,申报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40家;规上工业新产品产值率为34.6%,较上月提升0.3个百分点。
(四)大力招引高新战新项目。完善项目招引监管监控,建立健全重大产业项目招引评审工作制度。以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高端装备和机械电子产业为重点,大力招引高新战新项目,新招引10亿级以上“152”工程项目3个。分类处置2015年以来招引的项目,对正在建设的54个项目,严格按照协议约定时间节点,督促加快建设进度。
(五)扶持本土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推进工业用地弹性年期等供应方式,优先保障本地企业发展需求。大力实施雄鹰计划,建立20亿级、亿级企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企业培育库,向本土企业新增供地215.18亩,申报省级隐形冠军企业3家、隐形冠军培育企业7家,完成境内外上市企业1家。深入实施“千名干部进千企”活动,健全市四套班子挂钩联系制度,推出“助企服务日活动周”,推动解决企业各类问题2606个。
三、关于“为民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整治扶贫领域问题。调查问责有关违规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台风救助资金使用问题,追回资金56.54万元,立案查处5人,组织处理23人。
(二)强化低保动态监管帮扶。实施智慧救助管理服务,建立部门动态联络制度,实行检察、公安、司法、民政、人社、住建、农业农村、医保等单位信息共享,及时掌握情况。印发《关于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服刑信息共享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救助工作相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通过“一事一议”方式解决社会救助特殊个案问题,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建立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使用管理制度,已临时救助1544人次,支出救助金额196.63万元。制定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规划,增强村集体经济的造血功能。
(三)推进学前教育均衡发展。5所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主体结顶,4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工程新开工建设,7个未有公办幼儿园的镇街均已开工建设;建成公益园21所,惠及幼儿8000名,全年公办园和公益园在园覆盖率达50%。
(四)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实施“两慢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建成基层健康管理服务基地2个、服务点27个,组建全专融合型家庭医生团队296支,投入5600万元提升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硬件设施。
(五)实施农村饮用水质量达标提标。建成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295处,累计新增受益人口约26.85万,全市233个农村供水站实现常态化、规范化运维管理,完成54个供水站设备维护、2个供水站工艺改造和3个供水站自动化设备安装投用,水质监测合格率已达90.2%。
(六)分类治理环境污染问题。专题分析5个市控断面未达标问题,制定“一站一策”水质提升方案,精准深化治理。采取截污纳管、疏通断头河、生态护岸等措施,治理拱瑞山河、上望沥部分河段氨氮和总磷严重超标问题,其中,上望沥周边的农贸城及福田家园已完成主管线建设,三级管网正在施工中,下步拟投资6000万元启动截污纳管五期工程,完成上望街道全域管网建设。成立专班调查处置上望街道街路头等村农田被倾倒建筑垃圾问题,已立案处罚违法倾倒渣土行为6起,计划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渣土清运,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复耕。
(七)加大治水治污力度。整治问题点位16200处,新建城镇污水管网52公里,改造污水管网19.2公里,开工建设污水零直排小区21个、完工9个。实行镇、村级河长电子化履职考核和“一月一通报”制度,加强日常督查和执法管理,出动执法人员1059人次,检查排水户4376户,发放排水许可证1346张、立案处罚30件。
(八)抓好两个“一件事”办理。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职能调整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工作职责、机构编制划转和人员转隶融合。推动部门内部流转联办,制定农民建房涉及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合并办理方案,以及农房确权登记涉及到的土地与规划复核验收等合并办理办事指南,进一步整合办事流程,缩减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
四、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之间相互交心通气,把每周一市委工作例会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常态化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谈心谈话等制度,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已累计约谈市领导190人次。印发《清廉瑞安建设2020年推进计划》,明确各单位19类57条责任清单。认真梳理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方面存在问题,发放问题整改函告书36份,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充分运用温州、瑞安两级主体责任平台,实时记录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533条、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履职信息3.5万余条。
(二)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压实履职监督责任,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已部署、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工作98项,谈话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303次,约谈提醒有廉洁自律轻微问题干部12人。梳理全市廉政风险易发多发重点单位45家,收集排摸廉政风险点234个,督促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措施。出台《2020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严格实行主体责任“四报告”“三告知”制度,落实市领导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每半年及时报送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目前已报送78份。
(三)从严从实抓好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已约谈提醒问题突出单位“一把手”14人,各单位“一把手”对科级以上干部开展谈话提醒395人次,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加大对腐败案件特别是“一把手”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核查领导干部出国境问题1200余人次,追责48人;抽查违规借贷、违规经商问题420人,已处理26人;核查违规兼职问题1200余人次,发现3人存在兼职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推进权力规范化运行,督促各单位党委(党组)贯彻落实好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决策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等制度,定期报告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
(四)严格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市委加大对制约巡察工作瓶颈性问题的研究和破解力度,出台《市领导落实“一岗双责”推进巡察工作暂行规定》,细化市领导参加巡察反馈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约谈提醒等8项措施,进一步形成齐抓巡察的工作合力。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出台《优秀年轻干部参与巡察工作暂行规定》,严格落实《巡察人才库建设和管理办法》,选派81名业务骨干入库储备。核定5名股级联络员职数,做到联络员队伍相对固定。专门组建5个市委农村巡察组,与常规巡察组同步开展对村(社)巡察,整改期间完成2轮125个村社的巡察任务。
五、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未彰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精准运用四种形态。进一步落实《瑞安市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八种常用方式试行办法》,全市纪检监察组织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处置308人次。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留置查处的陈直伦受贿案中,将涉嫌行贿的徐国栋同时移送审查起诉,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陈直伦犯受贿罪,11月1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徐国栋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重新调查市统计局设立账外资金问题,问责处理5人,退缴发放的工作性津贴22万元。
(二)规范办理信访调查。出台《瑞安市纪委市监委信访件报结规定》,严格规范信访件报结审批流程。对交办的80件信访件列出调查方向、主要事项和具体要求,实现高质量办信。对2019年以来办结的信访件,按10%左右比例进行“回头看”,对46件信访件进行复查,复查后给予党内警告1人。
(三)强化派驻监督履职。出台《关于建立纪检监察干部挂职锻炼制度的实施方案》,通过挂职锻炼、参与专项工作、以案代训、片区协作等方式,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养。实行片区协作组内各联系单位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一体化管理,制订派驻机构执纪审查监督调查指导数,对零办案的派驻机构实行评先评优“一票否决”。目前,自办案件11起、同比上升120%。调查核实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主要负责人安排单位临聘人员为其驾驶私家车问题,该名负责人退出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司机工资43000元,问责处理4人。
六、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专题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修订《瑞安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公务接待审批,从源头上控制接待数量。
(二)全面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调查核实有关违规发放工作补贴和接待不规范等问题,追缴违规发放资金215.3万元,问责处理9人。组织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对19家单位开展抽查,发现问题31个,发放整改通知书17份,采取第一种形态问责4人,追缴资金18800元。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资金安全)工作的意见》等制度,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1起16人,村干部违规滥发津补贴类案件5起,给予党纪处分6人。
(三)深入整治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从事营利活动。开展“规范廉政账户管理,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工作,目前已上交违规收受礼品24项,廉政“581”账号收到资金335万余元。开展领导干部参与民间借贷和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整治行动,组织全市4175名干部进行自查,自查发现违规参与民间借贷7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采取“第一种形态”问责6人;抽查420人,已处理26人。坚决查处违规违纪典型案件,原市人大常委、农资工委主任违规兼职取酬,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市住建局副局长涉及经商搭股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原飞云新区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因收受礼品礼金和从事营利活动问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持续整治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格控制会议规模,统筹重大会议活动安排,梳理明确全市性会议全年配额172个。查处违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1起13人,通报曝光乱作为问题等典型案件4起。对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认定审核“走过场”问题,给予市科技局地震测防中心主任书面检查处理。
七、关于“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调查处置国有资产出租管理问题。对国有房产出租、无偿占用等问题启动调查问责,追缴拖欠租金544.1万元,问责处理8人,其中9处房产租金将于2021年9月底前,通过理清权属,对符合诉讼条件的提起民事诉讼或仲裁等多种司法途径追回历年占用费。
(二)理顺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制定下发《瑞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持续完善《瑞安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国有资产监管、使用等各环节管理责任单位和工作职责。开展国有资产集中统计、登记入册,收集覆盖全市384家行政事业单位及88家国有企业的国有房地产资产数据,校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2050宗,国企房地产456宗。全力推进国有资产盘活攻坚专项行动,目前以出租出让方式处置国有资产16万平方米;以人才配置、厂房出租、房票安置、危房拆除等其他方式盘活国有资产14.63万平方米,国有资产空置率由27.22%降到9.84%。
(三)加强土地出让金收缴管理。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制订土地出让金收缴试行办法,进一步细化流程,加大催缴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和工作合力,确保土地出让金按时收缴。
八、关于“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履行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制定结构性干部竞优比选工作方案,启动选拔6名83后乡镇(街道)党政正职、12名88后副科干部,指导做好92后正股级干部配备。强化干部进退留转,今年已调整干部6批次154人次,其中提任38人,进一步使用8人,退出领导岗位37人。加强干部储备,落实中层干部预审制度,7月份以来,市直单位共提任35岁左右中层干部31名、90年左右干部14名,分别占提任中层干部数的79.5%、35.9%。
(二)规范统筹干部调配。严格执行干部调整预审制度,每次干部调整都经温州市委组织部预审通过后启动程序。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乡镇党政正职因工作特殊需要任期不到三年进行调整的,按照有关规定请示报告上级组织部门,未经批准的不实施调整。修订完善《市管科级干部个别提拔任职或进一步使用工作规程》,形成科学规范具体操作规程。
(三)严肃整治“三超两乱”问题。采取盘活职数资源、转岗空缺岗位、核减职数等措施,市委网信办等4家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违规配备专职领导干部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违规党政分设问题、市委政法委职数倒挂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四)开展干部违规兼职专项清理。组织开展领导干部兼职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8名干部违规兼职已整改到位。制定《市管干部兼职审批流程制度》,建立审批备案台账,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兼任社会团体职务审批工作。
九、关于“抓基层党建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机关党建督促指导力度。依托“hui服务”机关党建系统,以任务清单形式每月提醒按时完成党建工作,做到实时抽查、靠前指导、全面落实。组织开展机关党建督查工作,重点督查84个部门直属机关党组织执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对问题突出的10个党组织实行挂牌整治,限期整改到位。对6家超期未换届单位,及时约谈单位负责人,已于5月底全部整改到位。
(二)抓实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开展基层组织“五强争创”活动,推行村社班子任期综合考评,评选出优秀村干部1080人,拟不列为下届人选数1507人。打好村社组织换届攻坚战,“一肩挑”人选平均年龄43.8周岁、较上届降低7.2周岁,学历均为高中及以上,村社“两委”班子平均年龄39.3周岁、降低4.6周岁,大专及以上学历占68.7%、提高32.4个百分点。
十、关于“领导干部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激发干事创业活力。实施“六重攻坚、三大会战”赛场择才揭榜挂帅专项行动,集中选派70名结构性干部参与项目攻坚,提拔使用表现突出干部11人。成立专班攻坚克难35个拆改项目,目前农贸城一期建设工程、东勇村七小旧村改造地块、滨江三期旧城地块、邮电北路改造工程、瑞枫公路改建工程、雅村村城中村改造等项目得到妥善化解。
(二)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出台《瑞安市容错纠错机制细化落地操作办法(试行)》,明确容错免责标准界限和工作流程。建立干部担当作为正负面清单,评选出担当作为好干部35名、担当作为好支书62名,营造浓厚氛围。目前,担当作为好干部已提拔使用10名,职级激励晋升5名。
(三)强化绩效考核评比。制定《2020年度专项工作专班考绩奖实施办法》,实施高线择优等机制,全市725名科级干部和744名中层正职干部认领工作指标2500余项。强化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对9名不担当不作为干部予以问责处理,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7人。
十一、关于“对上一轮巡视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调查处置招投标领域相关问题。成立调查组,详细调查4个给排水工程发包和政府投资项目招标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对6名分管领导集体谈话提醒,要求严格执行招投标各项规章制度,举一反三,坚决避免问题反复反弹。
(二)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围绕招投标领域问题,强化涉及招投标文件清理,健全完善招投标制度。出台《瑞安市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方式变更管理办法》,明确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金额3000万元以下、3000万元至1亿元和1亿元以上项目的招标方式变更,须经不同的严格的审签流程。同时,开展招投标专项检查,针对项目标后履约不到位情况,给予7个单位和个人记录建筑市场不良信息6-18个月、通报批评等处理,谈话提醒教育2人。随机抽查156宗招标文件,现场监督142宗工程建设项目开评标,及时约谈92宗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与中标人。至今年10月,查处招投标领域、财经纪律问题类案件4起。
十二、关于“审计发现的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立行立改、整改到位。针对飞云江流域存在垃圾污染水环境问题,组织市水利局、云周街道联合开展现场踏勘,迅速制订整改方案,于5月底开始整理清运,7月10日前已将河道内约3000吨工业垃圾全部清运完毕。
(二)举一反三、长效管理。对飞云江流域云周街道段河道沿岸进行拉网式大排查,未发现河道管理范围有垃圾倾倒现象。同时,加大对飞云江河道日常监管力度,建立定期巡查机制,完成实时监控设备安装,发现涉水违法问题及时处置,巩固扩大清理整改成效。
十三、关于“主题教育整改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开展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回头看”。8月份下发《关于开展主题教育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单位认真对照主题教育中上报有关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查摆,逐项抓落实、改到位。调查核实市水利局主题教育整改不严不实问题,给予市水利局经办人员批评教育。
(二)开展建章立制专项行动。针对主题教育整改落实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督促市直部门、乡镇(街道)用好、巩固好主题教育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下一步,瑞安市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巡视反馈意见,按照巡视整改要求,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深入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对账销号抓整改。动态跟踪、销号落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整改中的问题,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加强督促检查、紧盯不放,确保在计划时间内整改到位。二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章立制抓整改。强化源头治理,深挖问题根源,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问题、显性问题与隐性问题相结合,既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又完善“长久立”的机制,真正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通过建章立制巩固巡视整改工作成果。三是深化成果运用,统筹兼顾抓整改。坚持把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与推动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重要窗口”建设的强大动力,对标全省13项重大标志性成果,加快打造8项具有中国气派、浙江辨识度、温州特质、瑞安风格的硬核成果,奋力交出建设“重要窗口”瑞安样板的高分答卷。
欢迎党员干部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7-65830907;邮政信箱:浙江省瑞安市安阳街道万松东路178号安阳大厦17楼1701办公室,邮编:325200,电子邮箱:rasxcb@126.com。
中共瑞安市委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