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中共浙江省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省委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1-04-28 10:05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部署,202085日至930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省直机关工委进行了巡视。20201026日,省委巡视组向省直机关工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直机关工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专班推进。工委主要负责人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措施,全力抓好巡视整改。常务副书记认真扛起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常务副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12次班子会议、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和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针对重点难点问题,成立工作专班,专项推进整改工作。二是制定方案,挂图作战。研究制定省直机关工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研究细化成90条整改措施,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以及整改时限,实行一周一督促,确保巡视反馈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三是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整改期间,常务副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布置、抓实施、抓督促,多次分析整改工作情况,检查整改进度,研究指导整改问题;班子成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主动承担责任,扎实抓好分管领域和职责范围内的整改任务;纪检监察工委加强督促检查;各处室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形成了抓巡视整改没有局外人的良好局面。

  在巡视整改中,组织处理3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责令检查1人);建立完善制度9项;清退款项32.89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有落差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理论武装。组织工委班子(扩大)专题学习会、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精神集中培训班、青年理论学习交流研讨等形式,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自觉对标对表,一以贯之落实到机关党建各项工作之中。

  (二)夯实主体责任。起草《浙江省直属机关党组织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以省委办公厅文件印发(浙委办发〔202042号),并下发责任清单和学习贯彻通知,列入月走访内容,加强对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日常指导督促。出台《2020年度省直单位机关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工作方案》,组织省直各单位分片向工委述职,推动联述联评全覆盖,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建责任。

  (三)加强分类指导。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省直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级社会团体党建工作的意见》,着力形成针对性强的操作细则,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的分类指导。结合2021年培训计划制定,研究起草《工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全面梳理机关党建考核指标,研究分类考核标准,分类制定考评办法,区分权重,以数字化改革推进不同类型单位机关党建工作考核。

  (四)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执行《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及相关工作制度,完成国家能源局大坝中心等7家单位党费专户设立。深入推进“1+X”制度体系建设。汇编《机关党建常用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规范》(辑要1.0版)下发全省各级机关工委和机关党组织。对省委2003年以来制发的9个涉及机关党建规范性文件进行分析评估,清理废止失效2个文件。把党内法规制度落实情况作为全省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重点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增强制度执行的刚性。

  二、关于履行统一领导,指导督促职责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对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领导。坚持工委班子一年2次专题研究省直机关纪律检查工作,研究加强机关纪检工作的措施,明确省直机关纪检工作会议与省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合在一起召开,形成机关党的工作与纪检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的工作格局。督促推进省直单位机关纪委建设,强化省直机关纪检干部培训,举办省直机关纪检干部培训班,印发《机关纪委工作实务》修订版,加强机关纪委日常业务指导,提高机关纪检干部监督执纪水平。召开省直单位机关纪委书记任职谈话暨机关纪委书记述职会。根据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协力推进省直机关巡察工作,已启动巡察单位12家。持续开展省直机关正风肃纪检查,印发《省直单位警示教育案例汇编》,组织省直单位开展警示教育。

  (二)加强机关党建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和成果推广运用。按照整体智治、数字赋能要求,工委班子成员领衔开展调查研究,2020年度形成了12篇调研报告并汇编成册,其中《强化分类指导 提高机关基层党建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机关党建研究杂志组织的评审中荣获一等奖。举办全省机关党建创新成果展示交流、省直机关党支部建设提升工程展示、省直机关千名支书上党课等活动,收集汇总全省机关党建课题报告162个,通报推广68个优秀研究成果,加快推进机关党建研究成果的转化运用。

  (三)着力推进党建活动长效化。突出以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为总牵引,对三访三创”“党支部建设提升工程”“1+1”机关文体活动等工作载体进行提升提炼、做精做细,做到长期坚持,做好跟踪问效。召开全省建设清廉机关、创建模范机关工作推进会,交流经验做法,推动全省双建工作。总结提炼党支部建设提升工程经验做法,汇编《新时代浙江机关党建范式百例》在全省推广。

  (四)加强省直机关心理健康促进工作。举办省直机关健康管理促进示范班,编印《浙江省直机关心理健康科普读本》,组建省直机关心理健康服务工作者队伍,常态化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进机关活动。聚焦发挥省直机关党内关爱资金和职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障制度作用,研究关心关爱系列政策组合拳,持续推进提升“1+1”行动计划,广泛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不断丰富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工委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自查,向省委专报班子履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自查报告、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全面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一步完善重点部室、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认真执行《省直机关工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工委监督责任清单》,坚持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工委监督。组织检查审计整改落实情况,逐个部室排查政治生态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分析、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情况,以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强化日常监督和跟踪落实。

  (二)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层层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严格执行每季度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每月进行一次支部工作汇报,每季度开展纪检监察工委和机关党委(纪委)廉政建设情况分析会等制度,推动责任落实落细。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2020年度班子成员带头参加所在支部双重组织生活平均10次以上。班子成员加强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认真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指导分析排查部室潜在风险点,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关于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巡视整改监督。建立巡视整改工作任务清单,组织开展跟进监督走访谈话,对工委处以上干部逐人进行谈话,了解巡视整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推动整改清单管理、销号落实。针对本次巡视指出的机关党校违规发放津补贴清退没到位问题,督促机关党校进一步清退上轮巡视指出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推进整改工作落实。

  (二)加大日常监督力度。纪检监察工委参加工委巡视整改办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巡视整改工作进度,提出监督工作意见。对机关党校办公室整改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开展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提出监督工作意见。

  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委作为抓机关党建的政治机关,应该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对党忠诚、履职尽责上,体现在日常言行上,进一步提高工委班子的政治意识、担当精神、纪律观念。相关人员清退讲课费8800元、伙食补贴7800元,并进行了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参照相关规定,研究出台《省级机关党校外聘教师课金发放办法》。机关党校各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六、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严格执行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加强文件、简报清理,停止编发《探微与建议》《团青时讯》,有关信息统筹纳入《机关党建信息》,工委办文、办会由办公室统筹安排。认真学习领会省委领导关于以数字化改革推进省域治理科学化精准化协同化高效化有关精神,建立工委智慧党建工作专班,完善提升工委智慧党建系统,从源头上减少发文,提高工作效率质量。在办公场所搬迁过程中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制度规定。

  (二)加强财经制度执行。组织财经业务知识专题学习培训,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制定出台《省级机关党校会议(培训)经费管理办法》。对相关人员进行个别谈话、批评教育。

  七、关于班子自身建设和核心作用发挥不问题的整改

  (一)强化班子自身建设。召开工委班子(扩大)会议,学习《关于加强工委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工委议事规则》等制度,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重大问题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工委委员会议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会议制度,每月召开班子会议和月度处长例会,通报交流情况,研究相关工作,对重大事项上会前充分进行协商沟通,对会议决定坚决执行。

  (二)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学习《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政治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工委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等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建议,对照巡视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和互相批评,起到了红脸出汗、互相警醒的效果。

  八、关于选人用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专题学习,深入领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浙江省五个办法,提高干部工作水平。贯彻选人用人标准,切实落实80%的精力花在平时、20%的精力用在提拔任用时的要求,认真执行分析研判和动议制度,健全完善干部评价考核机制,做到组织把关与群众公认相结合,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严格执行报备制度,重要人事任免及时向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报备。修订《工委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办法》,切实增强选人用人工作规划和统筹。

  (二)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制发《中共浙江省省级机关党校教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进一步做好机关党校因私出国(境)等专项整治工作,所有教职员工的因私出国(境)护照(校委班子成员和高级职称人员交工委人事处统一管理)全部交由学校统一管理。严格执行《中共浙江省省级机关党校机构编制规定》,实施机关党校三定规定和岗位设置方案,设校长1名,副校长2名,原已配的常务副校长(管理五级)予以改革消化过渡期3年。

  九、关于机关党建示范引领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工委机关党委自身建设。召开工委机关党委(纪委)委员年度述职会议,落实支部工作每月交流制度,严格执行机关党委会议制度,规范议事程序,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推进党建带群建,督促群团组织按期换届,完成机关工会换届。加强青年理论学习工作,制定工委贯彻《关于在省直机关实施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整体推进工委机关和机关党校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完善经常性立体化考核方式,将支部星级评定、党员民主评议与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有机结合起来,严格评优评先程序。完善机关党建每月重点工作提醒、季度分析会等制度,加强检查督促、跟踪落实,努力推动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二)加强工委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要求,深入实施支部建设提升工程,着力提升支部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工委统战部(团工委)支部借用的1名党员已6个月期满回原单位,支部正式党员为6人,不需设支委。

  十、关于巡视、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进一步规范机关党校津补贴发放。严格执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有关工资补贴发放规定,目前机关党校工资及补贴发放由省财政全额拨款。强化日常监管,定期开展机关党校绩效工资分配方面的监督检查。在2016年巡视整改基础上,根据这次巡视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全面清查2013—2016年发放的补贴,对津补贴发放情况和相关依据再次梳理,相关人员进一步清退津补贴共计9.1632万元。

  (二)加强省直机关工会疗养房管理。成立省直机关工会房产处置工作专班,开展对黄山广交锦绣横江、杭州银联大厦两处房产评估、公开挂牌等工作,报经省总工会同意以不低于市场评估价公开挂牌出售两处房产。目前,与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两处房产已在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正式挂牌出售。修订完善《省直机关工会本级经费审批管理办法》《省直机关工会会议制度》等制度,加强日常督促落实。

  十一、关于主题教育整改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一)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组织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期间查找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政治生态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分析、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情况以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严格落实每季度政治生态、党员思想状况分析机制。

  (二)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工委办公室、省直机关工会、机关党校等涉及人财物较多的部门单位进行内部审计,定期开展检查抽查,严格落实监督责任。严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修订《工委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强化对廉洁用权、选人用人的监督。

  下一步,省直机关工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政治统领,扎实开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定期开展政治生态评估,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二是勇于自我革命,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化理论武装,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对领导班子的监督管理,加强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培养,推进五强班子和过硬干部队伍建设。三是全面从严从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压实一岗双责,完善重点部室、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驰而不息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是持续深化整改,紧扣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主题主线,全力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全面提高机关党建质量水平,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效,以优异成绩向建党百年献礼。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省直机关工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7055458;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省府路省行政中心5号楼省直机关工委办公室,邮编310025;电子邮箱:8705545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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