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7 10:04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1日至2021年1月12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鹿城区开展了巡视。2021年3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鹿城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鹿城区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整改要求。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区委坚决拥护、照单全收,先后12次召开区委常委会、领导小组会议,并于4月2日召开区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抓好巡视整改落实。二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28个具体问题,细化制定了110条整改举措,分别交办到10位区委常委、3位副区长、14个牵头单位、40个承办单位,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三是狠抓督查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建立巡视整改定期研究、对账销号、督考问责等机制,组建工作专班对14个牵头单位、40个责任单位的巡视整改工作开展跟踪督查和“回头看”,整改进度实行“半月一上报、一月一研究”,确保巡视反馈意见真改、实改、改彻底。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601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576件,办结率为95.84%。对巡视移交的23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19件,办结率为82.6%。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11件、了结5件,给予党纪处分7人(党内警告4人,开除党籍3人);政务处分1人(开除1人);组织处理3人(调离岗位1人,其他2人);诫勉1人,教育提醒4人;建立完善制度56项;清退款项57.76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446.84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标准不够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标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1次、重温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鹿城线路1次、召开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推进会1次,切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再学习、再领会、再落实。制定《党政机关整体智治系统工作方案》,抓好“八八战略”重大任务梳理分解和“重要窗口”“四箱清单”梳理,“四箱”清单入围数、“八八战略”综合评估、高质量发展考核均居全市第一。
(二)持续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集中开建华润时代老港区综合体、鹿城广场等5个总投资308亿元的城市新地标项目,“遇见五马”“诗画孤屿”“夜画塘河”“不夜瓯江”成为温州最具人气的城市“金名片”;一季度全区GDP增长24.1%,排名全市第2、创22年来新高、两年平均增速全市第1;41项主要经济指标中,有37项实现两位数增长,16项指标增速超50%,19项指标进入全市前3、占比46.3%。
(三)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一季度,引进总部回归税收4.5亿元、完成率77%、均居全市第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营收增速20.7%,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收增速92.3%,全市排名第一;实现第三产业增加值201.8亿元、增长18.3%,增速高于全市4个百分点;全区新增规上服务业企业46家、累计数达292家,规上服务业企业数量占服务业企业总量的比重达1.9%、较去年提高0.3个百分点。
二、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措施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谋划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把“四新经济”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建议》和《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重点推进智能装备、医疗康养等产业发展,加快新时尚、新文创、新零售等模式创新、技术创新,1-4月份全区网络零售增长11.8%,荣登“2021中国县域网络购买力百强榜”第一名。
(二)大力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出台《“中国鞋都”向“世界鞋都”跨越发展战略方案》,开工建设鞋都四期,5月份鹿城制鞋产业集群新智造试点成功列入《2021年浙江省产业集群(区域)新智造试点名单》,成功摘取全省第一批鞋业产业大脑“揭榜挂帅”项目。落地省“152”项目3个、年度任务完成率100%,落地数、落地率均居全市第一。大力实施《三大产业平台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目前已启动五大类项目59个。
(三)提速高能级科创平台建设。组织开展高能级科创平台落地攻坚行动,高标准推进总投资超400亿元的温州国际未来科技岛“一园四心”建设,高效率抓好“3+25+31”世界青年科学家峰会成果转化,目前峰会成果转化率达93.2%。国际未来科技岛核心项目长三角科技企业总部及国际智能制造中心已开工建设,并作为温州唯一的重大标志性项目入选第十批全省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全市唯一的瓯越院士之家已入驻院士11名。
(四)狠抓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出台《鹿城区数字经济系统建设方案》,完成温州城市数字科创园核心区数字化园区改造工程项目方案深化设计,开建南郊数字工厂项目,招引亿元以上数字经济项目1个,1-4月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增长47.2%、排名全市第二。
(五)狠抓企业主体培育。完善小升规企业培育库建设,目前已经有45家企业纳入小升规培育库,并通过“帮企云”平台收集化解企业问题121个、承接化解市“两万办”下发问题4个,净新增规上工业企业36家。
(六)狠抓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出台《鹿城区工业企业技术(智能化)改造项目奖补办法》,新增智能化技改项目91个;依托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成功孵化培育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家。一季度工业技改投资逆势增长240.9%;1-4月份实现高新产业增加值8.11亿元、增长33.5%,高新产业增加值占比达48.19%。
三、关于“统筹东西片协调发展的谋划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抓城市框架优化。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先后5次专题研究西部新城开发建设,成立西部新城开发工作专班,全力抓好规划设计、征地拆迁、项目建设等工作。目前已完成《温州西部新城概念规划》和《沿江重点区块城市设计方案》,《中央涂单元控规修编方案》已通过市规委专题会审议,总占地3000亩的鹿城工业区拆迁已完成签约、泰力路以东片启动腾空,总占地24.37公顷、总投资163亿元的集新省级未来社区已开建。
(二)狠抓交通网络提升。完成《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交通发展规划》编制和绕城高速北线藤桥连接线改建工程初步设计文本、330国道鹿城藤桥至山福段改建工程工可文本编制,总投资超百亿的温州西部多式联运枢纽分项目纳入省综合交通“十四五”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安排西部交通项目投资占全区交通投资比重达82.7%。
(三)抓基础配套补强。出台《关于深化教师交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在西片开工建设幼儿园4所、建成小学1所(双屿小学宁波路校区);鹿城区人民医院新院于3月份正式运行。
(四)抓重大产业布局。推进已落地西片的新二代鞋智造基地、温州鹿城环贸港项目等7个省“152”工程建设,今年申报的4个省“152”工程中,英侨智造服务基地、南方文旅高端游乐设施生产制造、宝润璞新能源汽车轮毂电机生产制造等3个项目布局在西片。
(五)抓城市环境提升。常态化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在鹿城西片广化街道试点推行环卫作业市场化,道路保洁标准提高了40%;山福镇驿头驿阳村、七都街道樟里村成功列入温州市首批未来乡村创建试点。
四、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涉众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力度。成立重点涉众平台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1年金融宣传活动工作方案》《重大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方案》,1-5月份,全区开展各类金融风险排查1153家次,及时处置省、市平台推送的各类风险信息69条;累计打处涉众型经济案件67起,化解涉众型积案7起,采取强制措施309人,逃犯缉捕率100%,追赃挽损6.3526亿元。
(二)加大重复信访事项化解力度。出台集中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案件交办、领导包案等制度,重点抓好征地拆迁、涉众金融等领域的信访问题,截至5月底,83件省局重复信访件已完成化解67件,化解率80.75%;全区越级访人次下降49.09%,四级走访总量减少到399人次、下降45.3%。
五、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履职体系。出台《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2021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季度专题例会制度,持续深化区委抓主体责任常态化规范化工作机制。区党政领导和各单位班子成员履职情况全部上传纪实平台,累计上传党政领导履职记录66条、各单位班子成员履职记录796条。
(二)强化督责问责。常态化落实履责情况“三告知”、约谈提醒等制度,1-5月份向相关部门印发建议书6份、向区党政领导发送抄告单5份,并对2020年度各组考核末位的6个单位“一把手”进行集中约谈。对党组织软弱涣散、领导弱化、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的3家单位实行“一案双查”,党纪政务处分3人。
(三)加强重点监管。严肃查处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姜扬烽违纪违法案件,2021年4月2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监督和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了教育局原党组成员、机关党委副书记潘小乐违纪违法案件,2021年5月12日因涉嫌受贿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4名涉案人员已被立案。
六、关于“巡察工作还有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切实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委常委会2次组织专题学习巡视、巡察文件政策和上级会议精神,区委书记3次专题研究巡察工作,特别是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中涉及的巡察方面短板问题亲自领衔整改。
(二)规范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汇报程序。2020年3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从区委书记调整为纪委书记后,对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流程进行全面规范,从第五轮巡察开始,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轮两次听取情况汇报。
(三)提升村(社)巡察质效。对8个街镇下辖24个重点村(社)开展区委村(社)党组织巡察“回头看”,做实做细流程规范、业务培训、人员抽调等村(社)巡察流程环节,形成区委村(社)党组织巡察样板。
(四)坚守政治巡察定位。紧扣“三个聚焦”,严格把握专项巡察与一般业务检查及项目督查界限,确保政治巡察定位不偏。
(五)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线索质量。提升巡察干部深挖细查“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的能力水平,开展巡察工作业务培训3期、91人次。健全巡前函询机制、问题线索会商研判、纪委监委提前介入等工作机制,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精准度。
(六)补齐巡察工作制度短板。修订完善《鹿城区村(社)巡察工作手册》(2021版),对村(社)巡察的时间跨度、工作流程等进行全面规范。出台《鹿城区委专项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健全鹿城区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等制度规定,进一步织密“制度笼子”。
七、关于“监督执纪还不够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出台《同级管理干部问题线索交叉会商制度(试行)》,实行审查调查情况月通报制度,1-5月份,全区共受理问题线索139件,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66人次,立案审查调查79件,党纪政务处分96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2人。其中,受理区管干部问题线索13件,四种形态处理22人,立案5人,党纪政务处分11人,查办的科级干部占比从巡视整改前的5.7%提高到12%。
(二)刚性追责问责。对七都街道套取公款旅游和房管中心下属国企公款买卡送礼等违纪案件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已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和诫勉;对区房管中心主任、党组书记予以通报批评,对时任房管分局局长助理予以党纪立案。对巡视发现教育局原局长在其办公室门外走廊通道单独设置门禁问题进行整改,2021年3月24日该局原局长被处以党内警告处分。
(三)坚持举一反三。制定《2021年度鹿城区办公用房清理整改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共抽查办公用房17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腾退封存办公用房近4000平方米,自查与抽查阶段均未发现个人办公室严重超标的问题。
八、关于“征地拆迁涉诉案件政府败诉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制定《关于加强鹿城区法治街镇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我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考核指标提升工作的通知》,制发法治意见书12份,对双屿街道9个败诉案件、4名直接责任人进行败诉追责,切实加强警示教育。
(二)切实加强业务培训。每季度最少组织一次拆迁政策培训,目前已组织开展拆迁政策培训3场、培训人员300多人次。
(三)切实加强政策指导。加强对全区面上、点上拆迁政策执行的把控和督导,对3个拟启动征收程序的项目均严格落实依法征收拆迁条件论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依法认定违法建筑6件、做出违法建筑限期拆除决定9个。
(四)加大争议案件化解力度。召开全区行政争议预防化解和分析研判例会3次,对潜在高败诉风险街道进行2次督导,同时严格落实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力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4月份全区行政诉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为98.1%,高于省高院和省司法厅95%的规定要求。
(五)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开展败诉案件“回头看”,撰写2016年至2020年全区拆征类行政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并针对性出台《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关于加快拆征安置房供地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房屋征收事务代理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等长效文件。
九、关于“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违规违法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狠抓专项排查整治。出台《鹿城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违法违规问题整改行动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梳理排查和重点审查省委巡视反馈的2016年以来的640项政府投资项目,未发现涉及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同时,自我加压对2020年以来220个项目的招投标开展全流程排查、对标后履约开展全面督察,共发出检查、整改意见书88份,约谈企业14家次,未发现直接委托项目,排查出邀请招标项目5个、涉及金额3.258亿元、占政府投资招投标项目总金额的2.02%。
(二)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鹿城区加强招投标环节工作衔接配合若干意见》,2020年以来通过电子检查系统查获案件18起,最终确认串通投标1起,涉及招投标企业2家,立案查处涉嫌围串标案件3起。
(三)切实消除廉政隐患。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投标系统,大力推行招投标全程电子化和不见面开标,1-3月采用不见面系统项目13个、占总量的59%。升级电子检查软件,切实加强现场检查,2020年以来共查获18个项目、72家投标企业存在IP地址或硬盘识别码相同的情况,直接予以取消投标资格。
(四)切实加强评标专家管理。严格执行专家管理和抽调制度,按月将评审专家的违规情节通过温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报送至市政务服务局,2020年以来共将17条专家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并上报市政务服务局处置。
(五)扎紧扎密制度笼子。制定《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市场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厘清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做好定期例会、定期专项整治等工作,细化流程操作指引,进一步提高政策可操作性。严格落实《鹿城区建设工程项目标后履约联合检查方案》《鹿城区加强招投标环节工作衔接配合若干意见》,监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处罚决定,一律通过温州市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予以公开公布,并纳入企业信用管理体系。
十、关于“资金资产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原区风景旅游局瓯游站私分预算外收入”问题,原站长被解除劳动合同,相关2人均被开除党籍和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做好举一反三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区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的通知》,规范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确保支出由财政统筹安排。1-5月,对有非税收入安排支出的自收自支单位开展监督检查2次,现场检查3家,发现问题3个,发现的问题已及时督促整改。二是全面摸清直管公房底数。举一反三开展直管公房核查,对全区6063户直管公房建立房产清单,同步推行“一户一策”举措,确保欠租时段、原因、催缴措施精确到户。三是构建长效机制。通过公开招投标购买公房经营管理服务,由温州市鹿城区公房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市场化管理,并通过制定考核细则、直管公房经营方案等,提高租金收缴效率。制定实施《鹿城区房管中心直管公房巡查暂行规定》,动态监管房产信息,促进房产管理规范化。
十一、关于“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搭股谋利、吃拿卡要等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肃查处丰门街道安监办原主任李胜利违纪违法案,2020年11月,鹿城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胜利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同时,做好举一反三工作:一是开展“违规借贷、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专项整治“回头看”。二是严格基层站所执法流程。建立基层站所执法报备平台,实行基层站所涉企执法必报备制度,已落实执法报备1657条。全面推广“营商环境监督卡”,实现企业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一站式检举,1-5月共查处案件40件次,其中吃拿卡要12件次,利益输送4件次,弄权渎职16件次,通报批评26次,党政纪处分14人次,移送司法1人次。三是深化基层场所评议活动。提升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在“万人双评议”的评分比重,在年终评议中专门划分出5%的赋分权重,通过线上评价和线下评议互动的形式,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十二、关于“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高发”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基层“微权力”监督。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村(社区)“两委”干部监督的规定(试行)》,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智慧监管系统,目前已有13个街镇和110个村经济合作社建立“三资”智慧监管系统,实现财务支出审批全程监管。建立健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纪检监察组织履职清单等权责清单,进一步健全基层监督实施细则,2021年1-5月村级监督组织共报送问题信息164条,其中转问题线索8条;开展交叉监督、联合检查74次,提出整改意见72条。
(二)加大基层“微腐败”查处力度。2021年1-5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街镇村社干部62人,立案23人。
(三)抓好涉纪信访源头治理。出台《鹿城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流程》,省委巡视组交办27件初次检举控告中,报结25件、2件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信访举报件办理结果群众满意率90%以上。
十三、关于“执行‘凡提四必’要求不够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调查核实。组建调查专班,深入调查核实2名干部持有、清退非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没有发现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益冲突等情形。
(二)完善核查程序。出台《鹿城区领导干部“凡提四必”查核规程》,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审核、个人事项查核、信访举报、党风廉政等查核程序,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三)创新监督机制。迭代升级干部智慧监督系统,以数字化手段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
十四、关于“基层党建不够扎实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党员队伍管理。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诵党史、谈心得、话初心”活动,全区党支部全体党员诵读领学一段党史、谈学习党史心得、谈入党初心。深化特色组织生活“6+1”范式,组织全区党支部每月按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推广“结构化读书会”“红色研学”“不见面主题党日”等特色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绘制组织生活“红黄蓝”三线预警图,对“黄线”“红线”党员开展“补课”和警示谈话,督促党员履行义务,目前已有2名“黄线”党员被警示谈话并限期完成整改。
(二)建强两新党组织。组织开展“双覆盖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通过“一企一策”灵活组建两新党组织,推动两新领域党组织覆盖率大幅提升。对全区两新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无告知督查,全面整改超大联合支部、“空壳空挂空转”支部、“失联失管漏管”党员等问题,累计撤销“空壳、空挂、空转”两新支部21个,处理“失联失管漏管”党员6人,其中3人责令限期改正、3人脱党除名处理。开展“示范重塑”攻坚行动,截至5月底,已申报市级示范点9家,5个品牌获评市级“一企一品”,10家两新组织获评市级双管单位。
(三)夯实村社党建基础。动态管理全区169个村社发展情况,39个村社全部完成“销号”。开展“党员档案专项整改”集中攻坚月活动,121份不规范党员档案实现“零瑕疵”归档。搭建村社运行智慧通系统,建立村社组织“健康运行指数”,组织14个街镇开展第一季度“村社干部擂台赛”,共评出先进村社38个。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169名村社“一肩挑”干部晒出341件服务解难事项,有力推进并村又并心。
十五、关于“对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个别问题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上一轮巡视个别问题整改实效打折扣问题。严格落实省委、市委关于会议配额管理规定,实施会议审批管理制度,1-5月份共召开全区性会议20次,缩减拟召开会议12场,缩减率达37.5%,套会并会率达70%。梳理2016年-2020年期间政府投资项目,发现实施超概算项目9个、超合同工期的5000万元以上项目95个,均已按相关程序处置到位,同时强化重大项目管理,印发《关于做好鹿城区政府投资项目工期管理的通知》,印发通报11次、提醒函14次,区委书记牵头约谈落后单位“一把手”4次。建立人事安排演练模拟机制,强化人事科学统筹安排,对乡镇换届加强模拟推演和提前布局,减少“二次拉动”。
(二)针对审计移交的部分问题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狠抓11笔其他应收款处理,目前财政总会计账上“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已为零。区教育系统未入账的房产,已按照规定完成登记入账,同时举一反三开展国有房产全面清查工作,准确掌握全区底数,清查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共计215.9万平方米。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鹿城区委巡察机构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协作配合的实施细则》,建立巡审结合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的协作机制,明确审计移送案件的交接、会商等方面的细则。
(三)针对主题教育检视的个别问题整改落实不够有力问题。2月20日召开全区“勇争先、强执行、开新局”暨“五大城市品牌”建设动员大会,分别成立由多位区委区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的“学在鹿城”“住在鹿城”“游在鹿城”“购在鹿城”“创在鹿城”五个工作专班,4月12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五大“城市品牌”建设工作专班方案》,新建成投用5所幼儿园、2所中小学,新增集团校区、园区8所,学位3750个;新开工“大建大美”项目23个、建成3个、完成投资48.8亿元,未来社区经验做法在全省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座谈会作典型发言;新建成2家市级重点实验室,新招引高校毕业生8275人。
下一步,鹿城区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站位抓整改。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切实把巡视整改要求和标准贯彻落实到今后的各项工作当中,进一步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每一项工作都经得起巡视等各种党内外监督的检验,努力营造海晏河清、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二是以上率下抓整改。把抓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直接标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从严落实牵头领导的整改工作责任,督促抓好分管部门和分管领域整改,做到难点问题亲自协调、重点任务亲自督查,责任再压实、要求再明确、工作再加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是标本兼治抓整改。严格落实“当下改”的治标举措,对整改中的问题,按照工作计划加快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按期保质完成;同时,认真研究形成“长久立”的治本机制,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扎实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确保问题整改效果持久化、稳固化、彻底化。四是放大效应抓整改。坚持“两手抓、两手硬”,通过整改借势发力,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确保“十四五”高标开局、精彩起步,在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新征程中彰显更大的“鹿城担当”,贡献更多的“鹿城力量”,真正以高质量发展的实绩实效检验巡视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55883785;邮政信箱: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广场路188号(区行政中心1号楼);电子邮箱:qwb@lucheng.gov.cn。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
2021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