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31 06:31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现在我们都按时缴纳水费了,在手机上点一点,一下子就缴费成功了,不再拖欠自来水厂水费!”前不久,丽水市莲都区建投公司纪委深入碧湖镇缸窑村走访了解水费收缴工作时,村民们纷纷感叹道。
碧湖自来水厂水费欠费问题是在一次巡察中被发现的。2020年9月,区委第四巡察组进驻区建投公司开展巡察,并对该公司下属的区水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延伸巡察。“水务公司效益不是很好。”谈话中被谈话人随意念叨的一句话引起了巡察组工作人员的注意。
带着疑问,巡察组仔细查阅了财务等相关资料,发现区水务公司下属的子公司碧湖自来水厂运营状况不理想,水费欠费问题严峻,建厂至巡察期间累计应收未收水费约200余万元。
区水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水利项目建设,农饮水、农污水运维等民生实事工程,在促进供水事业发展、解决群众饮水难、提高供水普及率、推动城乡供水一体化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农村水费的长期拖欠,不仅是国有资产的流失,也从一定程度上影响自来水厂资金回笼,有碍于供水事业的健康发展。”区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陈红敏说。
对此,巡察组深入缸窑、山根等6个重点村,通过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研判分析等方式对水费逾期未收缴问题的原因进行梳理分析。“之前都是半年或者一年才缴一次水费,大家主动及时缴费意识不高。”“我们管网水表很旧了,漏水严重,计量都不准。”在走访中,巡察组发现碧湖自来水厂存在管理不规范、管网陈旧、宣传推广薄弱、收缴渠道单一、工作人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意识不强等问题。
随后,区委第四巡察组按照边巡边改的方式,将该问题反馈给区建投公司党委,要求公司党委对区水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内部管理进行一次大排查、大起底,对未及时收缴的水费催收到位,扎实推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做到建章立制、举一反三。
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立足国有资产损失风险较大的问题,积极跟进对区水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的巡察整改监督,督促其编制《莲都区城镇供水管理办法》,加强同区建设局的对接,持续强化对村民的宣传引导,深化干部队伍管理,全面推进水费征缴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在“巡察+派驻+公司纪委”三方监督联动下,区水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全力推动水费催收工作。针对欠费严重的缸窑村,水务公司工作人员放弃夜晚、节假日休息时间,进村入户开展专项收缴。“缸窑村原先欠缴360多户17余万元水费,通过半年时间努力,我们成功收缴350余户16余万元水费,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碧湖自来水厂负责人说道。
为方便村民缴费,水务公司积极开展“智慧水务”建设,开通了短信、微信欠费催缴提醒服务,推行银行代扣、支付宝、微信等多渠道自助缴费模式,对水费收缴率较低村开展“一对一”服务。与此同时,水务公司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了堰头、松坑口管网延伸项目,郎奇-石牛区块供水配套管网项目也将于招投标后启动实施。
截至目前,碧湖自来水厂已收回应收未收水费75.75万元,今年上半年实收水费276.1万元,收费率达99.6%,有效提升了碧湖水厂的经济效益,保证了企业的综合发展。
“通过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有效破解了水费收缴的历史遗留问题,不仅防止了国有资产的流失,还推动水费收缴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现代化管理,有效保障了农村供水事业的良性运行和持久发挥效益。”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说。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