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30 10:11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12日至2021年1月13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温州市洞头区进行了巡视。2021年3月4日,省委巡视组向温州市洞头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洞头区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对于省委巡视组的反馈意见,洞头区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把整改工作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巡视整改期间,连续6次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巡视工作汇报,及时研究相关问题。召开区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思想再升华、认识再统一。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迅速成立由区委书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整改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巡视整改方案,细化了33项具体问题103条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四张清单”要求,逐条确定“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责任人”,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洞头区委坚持全程监督、全面评估,建立“区委常委会半月一研判、牵头单位一周一报告”制度,完善横向到边、责任到人的落实体系,开展“严整改、强执行、开新局”作风建设活动和突出共性问题集中整治,全区各级党组织开展自查自改,主动认领问题,形成巡视整改的强大声势。
巡视反馈后,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31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31件,办结率为100%。对巡视移交的33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29件,办结率为87.8%。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9件、了结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党内严重警告6人,党内警告2人,降级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诫勉10人、教育提醒40人(次)、通报批评14个(通报个人12个,党委2个)。建立完善制度43项,清退款项370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300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洞头的三个指示要求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建设“海上花园”。重点补齐老城区建设短板问题,把老城区的有机更新纳入全区“六五争先”攻坚行动的六大板块之中,同步谋划业态布局。巡视整改期间,已完成老城更新及风貌改造试点工程设计招标定标工作,城南路市政设施改造工程已完成招标文件编制。加快提升海上花园的颜值,结合省市大花园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研究制定《洞头区大花园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深入实施栽花种树“五彩”工程,11个“五彩”工程项目已全部完成。
(二)全力发展“海洋经济”。以海洋经济为重点,开展“六五争先·六比竞赛”,推动“两港两镇两区五个岛”专班攻坚,印发2021年洞头区海洋经济发展任务清单,加快综合开发步伐。发挥“渔”的优势,加快提升渔业生产技术,建设深水网箱、引进“蟹公寓”养殖模式,完成“中国生态大黄鱼之乡”“中国紫菜之乡”两个“国字号”品牌挂牌,紫菜现代产业园入驻企业16家。发挥“港”的优势,编制完成《温州市洞头区临港产业发展规划》,上半年集装箱吞吐量同比增长56.6%。发挥“景”的优势,持续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5月底入选全省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行动试点,加快推进全域旅游拳头项目,水上运动旅游产业链逐步成型。上半年,全区共接待游客112.15万人次,实现旅游社会总收入10.6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3.51%、19.59%。
(三)大力弘扬“海霞精神”。编制海霞小镇总体规划,完成女子连纪念馆改扩建提升工程和红星大道建设。突出女干部培训特色,成功举办浙江省妇女干部教育培训等。编撰《读“懂”海霞精神》论文,将海霞精神纳入全区党史学习教育和建党百年系列活动,《向“海霞”致敬》节目在央视频道播出,“海霞队”荣获全省党史知识总决赛一等奖,举办“海霞精神对话红船精神”等主题活动,洞头先锋女子民兵连党支部荣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海霞志愿服务总队,新组建94支志愿服务分队,全区注册志愿者达到20000多人,2020年以来开展各类志愿服务1500多场次。加强人文景观开发,开发海霞笔、笔记本、雨伞、海陶杯等文创产品,创作《女子连歌》。
二、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还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着力破解吃水难问题。实现居民供水市区一体化,大门镇常态化启用乐清至大门抗旱应急供水管道,管道正常供水,日供水量2000吨;鹿西乡海水淡化工程已正式投用,通过海水淡化技术等方式保障生产生活用水,日供水量500吨。已有效保障大门镇和鹿西乡3万海岛居民生产生活用水。
(二)加快提升教育质量。实施教育“扬帆行动”,出台《洞头区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组建了12个教育集团,实现公办学校集团化办学覆盖率100%。与部分温州名优教师、在职特级教师等初步达成引进意向,持续推动名师工作室项目工作。今年高考分数线过本科线人数较去年增加44人,中考平均分较去年提高55分。
(三)补齐公共卫生事业短板。加快医疗资源扩容,启用区中医院(大门镇中心卫生院)、霓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鹿西乡卫生院。2020年医生数相比2019年增加37人,护士数增加36人,床位数增加29张。巡视整改期间,千人医生数全市排名从第6位上升到第3位,千人护士数全市排名从第9位上升到第5位,千人床位数全市排名从第9位上升到第5位。
三、关于“落实中央重大决策、省委部署要求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结合实际加强研究谋划。一是深入谋划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印发《洞头区推进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行动方案(2020-2025),完成市对区任务落实分解及长三角地区重大开工项目申报。二是与上海长兴海洋装备产业园区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出台年度工作清单。诚意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营销中心、技术发展中心、证券事务中心入驻上海虹桥富力中心,温州市东启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成功申请入驻温州(嘉定)科技创新园。三是区委书记带队赴长三角战略合作地区上海长兴产业园区考察交流,走访远景能源有限公司,对接总部经济,谋求两岛合作,共享招商资源。四是加快瓯洞一体化融合发展,瓯洞两地共同编制完成“十四五”规划,建立常态化的瓯洞一体化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强化政策扶持激励,推进企业综合评价,制定实施用能、用地、排污、奖评等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2021年一季度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94.8%,居全市第1,除温州中石油燃料沥青公司厂区停产外,其他规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达到6.21万元/亩,相比2019年一季度规上工业亩均税收实现22.73%的正增长。二是攻坚高质量发展指标。不断优化产业发展结构,提升海洋经济发展质量,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市对区评价得分从2018年的78.77分增长到2019年的90.21分,全市排名从第8位晋升到第6位,成功跨入Ⅰ类地区序列。
(三)全面打赢“三大攻坚战”。一是全力改善近岸海域水质。发布2020年温州市洞头区海洋环境公报,2020年洞头区第一、二类海水水质占监测海域总面积62.4%,较2019年提升9.9%。二是全力做好截污纳管工作。完成大门污水处理厂改造提升和东屏旅游集聚区雨污管网改造,完成新城一期小区内部三级管网修复工程改造提升及验收工作,提升后新城一期污水收集量由每日300吨增加到600吨以上。三是全力整改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巡视整改期间,省督“用能总量增速控制”“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矿山修复”三项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从严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宣传教育和常态化监督管理力度,编发党风廉政建设常用规定摘编,要求领导干部常学常省,出台领导干部“三报告”制度,切实增强廉洁意识。二是连续三年开展全区警示教育月活动,今年确定“严纪律、正作风、树形象”活动主题,通过开展全覆盖“云上廉考”等“七个一”行动,筑牢了党员干部的信念防线、思想防线和法纪防线。三是举一反三开展党员干部生活作风问题线索、信访件大起底,未发现有关领导干部作风问题的新线索。
(二)督促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一是对未按规定开展廉政谈话的2位分管区领导发送谈话提醒单,督促其分别约谈提醒区文广旅体局负责人,同时由区委主要领导对2位分管区领导进行约谈提醒。二是对全区各单位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开展复核,向28家单位反馈存在的问题,均已督促整改完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受处理干部“回访谈话”活动,巡视整改期间,回访谈话党员干部212名,其中乡科级干部22名。三是制定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问责办法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严肃追责问责,巡视整改期间通报党组2个,问责5人。
(三)层层传达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一是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区交通运输局党组,责成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区交通运输局班子进行集体谈话,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警示谈话。二是严格落实《洞头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十条举措》,用好全面从严治党全程纪实平台,巡视整改期间,在线严审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3280条,退回整改123条。三是制定《洞头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评议办法(试行)》,规范主体责任评议活动,召开2020年度主体责任评议报告会,层层压实主体责任。
五、关于“监督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查深究重点问题线索。深入核实2015年大门镇违纪违法窝串案的重要线索,依据相关规定,对问题中未受到追责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严重警告1人、通报批评3人。出台案件线索“定期研判、集体会商”制度和线索处置“提级审查、专门把关”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不断规范执纪执法流程,严把执纪问责的尺度。
(二)扎实严谨开展执纪问责。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要求,对2016年以来查办的案件进行大起底。出台《洞头区纪委区监委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查办案件。
(三)进一步规范巡察工作。一是强化巡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整改期间新制定和完善制度11项,编印《区委第九轮巡察工作手册》,进一步规范巡前走访、中期汇报、信息通报、指导督导。二是切实提高巡察干部发现问题的能力,强化巡察业务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区委巡察业务培训若干规定》《巡察机构2021年度学习培训计划》,建立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轮流授课机制,不断提升巡察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建立查否问题线索专门台账,制定《洞头区纪委区监委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工作规程》,切实规范和加强问题线索管理。四是建立巡察移送问题线索即时沟通反馈和常态跟踪督办机制,及时掌握工作进展。
六、关于“一些重点领域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矿山开采领域监管。一是查处矿山开采监管不到位问题,给予2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1人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党委通报处理,对资规分局相关责任人提醒谈话。二是加快废弃矿山治理进度。巡视整改期间,完成西浪、乌岩背2个废弃矿山治理,其他3个矿山治理项目正在加快推进中,力争2022年4月底前全部完成。三是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完成9宗非法采矿案件处置,加大打击非法矿山开采的宣传活动,对在采矿山业主进行政策法规教育。同时,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二)强化海洋渔业领域监管。一是查处实施海洋捕捞渔民减船转产政策补助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给予原区海洋与渔业局党委委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原海洋与渔业局渔业产业科负责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原区海洋渔业局审批科科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1人诫勉处理。二是开展全面排查复核,洞头现在册渔船无退渔渔民再次入渔情况。三是全面推行数字化监管,建立历年退渔渔民数据库,并导入“渔小二”办证系统。经农业农村部批准同意,全国唯一获批开展渔船证书“电子证照”试点,从根本上解决数据不相符问题。四是突出建章立制,出台《财政农业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对资金补助发放、政策执行决策、程序落实过程等进行查漏补缺。
(三)强化基层财政资金监管。一是查处大门镇财务资金混乱问题,对8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诫勉处理1人,警示谈话3人,提醒谈话3人,对大门镇党委全区通报批评。完成大门镇往来款项清理工作,已收回全部21笔369.47万元。二是注重举一反三,加强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管理,完成各街道(乡镇)基层财政资金检查和自查工作。三是加强制度监管,印发《关于全面高质量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建设的通知》,并责成大门镇制定出台《大门镇财政财务管理制度补充规定》,扎紧制度“铁篱笆”。
七、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还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党委会议事规则。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议事规则,平时较少发表意见、请假次数较多的常委领导在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作深刻对照检查,并由区委书记在开展干部谈心谈话时予以提醒。二是专题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学习和重申《中国共产党温州市洞头区委员会工作规则》。三是建立区委常委会+区委书记专题会议、财经委会议、深改委会议“1+3”决策体系,严格执行会议请假制度,2021年第一次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会议参会人员到会率显著提高。
(二)规范领导干部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一是落实即知即改。个别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不够正常的区委领导在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批评,分析问题根源,并提出整改举措,从3月份开始已常态化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内组织生活。二是加强专项检查。全面自查整改,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情况进行通报。三是深化固本强基。开展“巩固四化”夯基行动,启动机关党组织主题党日“晒比学”活动,制定《机关党建基础工作指导书》。
(三)加强对基层单位指导监督。督促区文广旅体局对照制定整改措施并即知即改,逐条抓好落实。目前该单位已严格按照议事规则执行,并已配齐区文广旅体局党组书记。
八、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科学统筹选人用人。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制定《洞头区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搭建干部管理系统。二是规范干部流动管理。制定《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任(交流)办法(试行)》《温州市洞头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离本区积分管理实施细则》。开展“干部关心关爱月”系列活动,组织干部家访、谈心谈话、心理健康讲座等活动,刚性落实干部职工健康体检、疗休养等制度。三是重申干部选任制度规定要求。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省委组织部禁止干部任职年龄“一刀切”要求和历次省委巡视相关问题通报精神。
(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问题。一是针对巡视指出的选人用人问题全面深入调查,巡视整改期间,给予1人免职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取消1人预备党员资格并给予降级处理。二是规范招录流程,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录(招聘)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编制使用管理,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录(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一是区委常委会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及相关回避制度,突出干部选拔相关流程和制度的严谨性。二是责令区住建局针对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进行整改。区住建局已召开党组专题学习会,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法规和文件。三是组织全区部门单位组织人事干部开展中层干部提任等业务培训,通报回避制度执行不严的情况。
(四)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因私出国(境)突出问题整治,巡视整改期间,排查问题38个,15人分别受到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和警示谈话处理。对全区各单位开展抽查,共发现“应备尽备”“应交未交”等问题20个,12家单位受到通报。二是制定出台《洞头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非区管干部因私出国境组织部门备案、部门定期自查、事后报告和核查等机制。三是强化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审批管理,巡视整改期间,全区未安排出访任务。四是持续整治“三超两乱”,结合乡镇换届工作,对我区目前超职数配备的4个岗位逐个进行分析,确保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
九、关于“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仍有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2016年以来查办的案件进行大起底。对65名因不担当不作为受到处理的干部进行回访谈话,鼓励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大胆工作。
(二)查处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查处新垄隧道工程宕渣管理使用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给予原洞头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办事员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诫勉谈话1人。查处减船转产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党内严重警告1人。
(三)大力引导干部担当作为。出台《关于激励干部“六五争先·六比竞赛”强执行开新局的实施方案》,优化干部全程积分考核办法,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容错纠错机制的通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十、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还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村社干部教育管理。一是组织村社干部开展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学习。二是做好村级换届“后半篇”文章,建立村社组织“健康运行指数”动态监测管理机制,将村社健康运行作为村社擂台比拼重要内容。三是优化了“阳光村社”智慧监管平台,编印《洞头区村社组织规范化建设“一本通”》下发全区各村社,并延伸设置了“一村一码”,实行“码上公开”。
(二)严格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查处2起党员发展违规问题,党内严重警告1人,诫勉处理3人,通报批评1人。印发《温州市洞头区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手册》,开展党员发展专题业务培训会。对党员发展规范程序等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将党员发展工作纳入街道(乡镇)和区直机关组织工作考核和基层党建日常督查内容。
十一、关于“巡视反馈有关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党员干部参与“呈会”问题整改。巡视整改期间,完成2名本人参与呈会的党员干部问题整改,对其进行提醒谈话。对10名父母或岳父母参与呈会的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建立一人一档的档案资料。开展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呈会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重申了党员干部参与呈会纪律规定,全区5022名干部签订了不违规参与呈会承诺书,9人上报呈会问题并已分类处置,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8人。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社会治理体系,普惠金融领域已制定《洞头区小额信用贷款“全民授信”试点方案》。
(二)加强工程招投标领域监管。一是查处大门镇工程招投标领域不规范的问题,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1人,给予大门镇党委全区通报处理。二是建成区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管平台。已开辟区级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两个小额工程信息公告发布专栏。建立串通投标联合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本地监管体系。三是出台《温州市洞头区建设工程项目评定分离定标工作指导意见(试行)》《温州市洞头区建设工程项目定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深化招标投标规范创新。
十二、关于“上级审计移交的有关问题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资金出借和使用审计问题整改。一是大门镇已归还全部财政非税结算借款,并列入2021年预算调整,对大门镇、区财政局相关责任人警示谈话。同时,做好非税结算户管理“后半篇”文章,健全完善财政非税结算户的内控机制。二是大竹峙岛保护与开发利用示范项目的中央专项资金已经全部支付完毕。三是蓝色海湾综合整治项目中央直补资金余额已全部支付完毕。
(二)加大国家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审计问题整改。一是加加大重点指标攻坚力度,示范区海洋产业增加值2020年达到80亿元,已完成调整后的年度目标任务。二是加快推进示范区子项目建设,滚动推进涉及本区的22项新增重大项目,其中新增项目2020年度计划投资9.11亿元,全年累计完成投资9.79亿元,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
下一步,洞头区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政治站位再提高。区委将进一步增强“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责任意识,切实扛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以上率下,压实责任,构筑起不获全胜绝不收兵的整改责任体系。二是坚持长效机制再健全。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加快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机制,坚决从根源上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切实用制度管权管钱管事管人。三是坚持聚焦发展再发力。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劲动力,以“不过夜、快节奏、抓落实”的干部新风貌担当作为,切实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推动海上花园高质量建设。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7-63483268;邮政信箱: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县前路12号洞头区委办公室;电子邮箱:wzdtqwb@163.com。
中共温州市洞头区委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