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8 10:00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日至6月18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进行巡视。8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反馈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成立由厅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4次专班会议和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二是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巡视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认真进行责任分解,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压力层层传导、难题逐级破解的巡视整改工作闭环。三是坚持上下联动。建立“周督月报”、定期研判、对账销号等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四是注重举一反三。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集中解决巡视反馈问题,又注重探索建立科学有效、务实管用的制度机制。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20人,建立完善制度22项,清退款项4350元。
一、关于“实践和传导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不够深入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学习贯彻落实力度。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巡视以来,先后组织集中学习6次、理论中心组学习5次、“崇军讲堂”2期,举办专题读书班1期。二是召开省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等,开展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督查等工作,动员全系统进一步聚焦工作重点。启用上线“浙里办-浙里老兵”专区,上线并运行浙江“老兵码”,申报全国“示范型”服务中心(站)由去年的1055个增加到12347个,4家服务站被评为全国“百家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三是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督促11个设区市全部出台具体实施细则。开展困难帮扶援助工作专项检查,厅领导带头走访困难退役军人27人、发放慰问资金6.75万元。四是2次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给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全体同志回信精神,部署开展走访抗战、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复员军人、伤残军人、参战参试退役军人活动,解决实际困难536个。
(二)加强政策体系建设。一是开展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政策理论研究工作,确定17个重点政策调研课题,分6个调查组,围绕退役军人关心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二是开展现有退役军人政策体系排摸,制定“2021年拟出台政策文件清单”,出台《关于实施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保障模式的意见》等政策文件10个。三是下发学习宣传贯彻《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计划,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转业军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等相关配套政策文件。
(三)加强退役军人思想引领。一是组织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等系列活动,在省、市、县三级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主题演讲比赛,组织开展全省“最美退役军人”选树宣传活动,选树20名“最美退役军人”和1个“兵支书”最美集体。二是开展“我为红船添彩”主题实践活动,开展“百名最美退役军人”“百名军休干部口述历史”“百家红色服务站”等系列展播,组建“之江老兵”先锋服务队12078支,动员全省退役军人积极投身抗疫、抗台、社会治理等工作。
二、关于“推进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建设不够有力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快推进职能调整融合。一是完善《厅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进一步明确处室职能,做到上下衔接、界限清晰、运行高效。二是对厅年度重点任务采取“月报季督”的方法进行跟踪落实,推动处室效能提升。投入运行内部控制系统、公文流转OA系统,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三是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容错免责机制》等制度,把是否敢于担当、攻坚克难作为谈话必问和重点分析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平时和年度考核的重要衡量指标,树立担当实干鲜明导向。四是充分发挥机关党委、基层支部的组织功能,“七一”前夕先后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13名,积极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党日活动和机关文体活动,组织参加省直机关运动会,获乒乓球团体第二名。
(二)努力补齐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短板。一是按照“三步走”思路推进“五级五有”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认真开展“服务保障能力提升年”活动,全年创建“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2215个。二是制定《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高质量建好乡村退役军人服务站的意见》,组织开展各级服务站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培训3000人次,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视频抽查工作,抽查741个服务中心(站)。三是制定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重点任务清单,开展“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督查验收工作,积极推广“轮值站长”等制度,推动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提档升级。四是以创建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保障模式为抓手,设置军人退役“一件事”办理窗口,努力打通部门信息壁垒,提高服务办理信息化水平。
(三)持续擦亮崇军建设底色。一是专题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烈士褒扬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对烈士纪念设施作为崇军教育阵地重要性的认识。二是结合举办全省部分优抚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培训班,督促推进全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指导各地妥善做好烈士纪念设施单位力量配备。三是制定《浙江省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整修工程实施方案》,对全省2167处县级以下英雄烈士纪念设施进行集中整修。
三、关于“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实效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的统筹。一是编制实施浙江省退役军人工作领域“十四五”规划,着力打造新时代军政军民团结“重要窗口”等具有浙江辨识度的“五张金名片”。二是开展以“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保障模式”创新实践为核心的退役军人数字化改革工作,通过省厅统筹、市县试点,专班运作、重点攻坚,扎实推进平台建设,浙里老兵”专区正式上线“浙里办”,并入选全省“三为”专题实践活动最佳案例。三是打造100个红色服务站,20个红色精品服务站,开展全省部分退役士兵社保缴费工作,医保接续等工作有序推进,服务保障质效持续提升。
(二)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质量。一是指导各地通过老兵“现身说法”、对退役军人进行职业测评等形式,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引导退役军人更好地适应社会、寻求发展,适应性培训的参训率达到93.72%。二是指导各地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全省已组织“线上+线下”招聘活动655场次,参与11.9万人次,进场企业1.7万余家,达成就业意向1.4万余人。三是实施以100个全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团队、100个全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基地为主题的“双百工程”,公布全省首批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和就业创业基地名单。坚持创业带动就业,协调省建行联合出台支持退役军人创办企业的金融扶持政策,给予全省21家军创企业7.93亿元授信支持。四是举办第二届“建行杯”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全省310家军创企业(团队)报名参加,浙江在线、天目新闻等媒体全程在线直播,观看人数超过122万人次。
(三)提高优抚工作质效。一是厅党组先后6次专题研究优抚工作,出台拥军优属百件事实活动实施方案,开展社会化拥军百家成绩突出单位选树、为现役义务兵父母免费体检等活动,努力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工作机制。二是制定分批短期疗养计划,进一步做好部分优抚对象短期疗养工作,全省系统全年完成短期疗养5194人。三是组织开展优抚对象集中供养工作专项检查,指导做好服务提升,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进行集中供养。
(四)协调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工作。加强与省军区沟通协调,开展随军家属安置工作专项督导,督促各地积极推进未安置随军家属妥善安置,巡视以来全省完成随军家属安置119人。
四、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厅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和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增强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制定出台《2021年厅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等制度,厅党组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6次,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年初部署、季度分析、年度考核工作机制,及时查找全面从严治党存在的差距不足,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党风廉政风险防范。一是制定《厅“反腐倡廉无盲区”巩固提升年活动方案》,创新开展“反腐倡廉无盲区”创建活动,以“责任落实、宣传教育、风险排查、制度建管、‘四风’整治、监督执纪”等“六无”盲区建设为重点,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二是出台《厅党组纵深推进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建设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廉政教育、节前教育、警示教育4次,参与招投标、竞争性谈判、干部选拔任用、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等过程性监督10余次,推动“双建”工作向纵深发展。三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周”活动,重点落实观看一次警示教育片、作一次专题辅导等“五个一”活动,营造崇廉倡廉氛围。四是坚持举一反三,在中秋、国庆节前开展廉政教育,在全厅范围内开展干部违规经商问题排查。
(三)及时落实纪检监察机构提出的意见建议。一是认真指导某下属单位做好廉政风险防范,开展专项检查和廉政风险排查,并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二是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稳妥推进某下属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分设,解决院长任职时间过长的问题。
(四)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一是每季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例会,领导班子对分管领域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本人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进行交流。二是对照《厅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工清单》,组织开展领导班子落实“一岗双责”自查,提出改进措施15条。三是制定下发《厅党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要求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并作为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五、关于“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违纪案件的后续处理。一是及时对某下属单位四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违纪款项4350元上缴廉政账户。二是召开全厅警示教育大会,对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引以为戒、守牢底线。三是对4家厅属单位进行正风肃纪检查,重点对公务接待、疫情防控、公车使用管理、津贴补贴福利发放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风险点进行谈话提醒,并立即进行整改。四是制定《关于违纪违法案件管理暂行办法》,建立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剖析、教育、整改、回访闭环工作机制,持续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风险领域监督。一是对厅机关和厅属单位实施的50万元以下项目进行集中检查,并督促做好问题整改。二是组织对某下属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用房物业外包、“长包房”出租等事项开展集中检查,落实防范措施11条,对2022年该单位物业外包、“长包房”出租方案加强前期审核,经过厅党组会审议,机关纪委参加招投标全过程监督。三是在全厅范围组织开展廉政风险大排查,制定落实防范措施273项,完善《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加快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四是制定下发《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等制度,健全完善招投标、公款竞争性存放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监督机制。
六、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督促某下属单位先后召开支委会议、职工大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反思存在的问题,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并抓好整改,报送《关于工作服制作问题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告》。
(二)组织对该单位“发放服装”问题进行专项调查,对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着装礼仪规范制度进行完善,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制定该单位的《着装礼仪规范》,明确着装仪表规范,从严控制工作服制作频次和发放范围。
(四)建立健全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逢会必讲、逢节必查、逢重大活动必督,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七、关于“执行党组议事工作规则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组织专题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共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工作规则》《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工作规则(试行)》,进一步明确召开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相关要求。巡视以来,召开厅党组会11次、厅长办公会2次。
(二)按照厅党组会和厅长办公会分别明确的11项和8项会议主要内容,区别规范会议研究事项,明确参会人员,特别是针对人事等议题,严格按要求控制参会对象。
(三)会前都严格把关上会议题和相关材料,留足事先审核时间;会上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提高会议和议事效率;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并印发执行。
八、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优化干部年龄结构。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前瞻性研究,编制《关于推动干部队伍干部工作系统性重塑构建选人用人高质量发展体系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二是顺利完成3家下属单位招聘工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平均年龄28.45岁。三是积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注重使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做到老中青梯次配备,激励年轻干部担当作为。
(二)对下属单位进人严格把关。一是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开展《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与干部工作》的辅导,对干部调入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落实改进措施4条。二是加大公开招聘、公开遴选力度,顺利完成3家厅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三是出台《厅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进人标准、条件和程序等,做到规范进人。
九、关于“党建工作比较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树牢抓党建促发展意识。一是组织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增强“抓发展首先必须强党建,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意识。二是组织对4家厅属单位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落实整改措施3条,推进党建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及时召开直属机关党委会,交流党建工作开展情况,促进机关党建工作走深走实。四是指导各级党组织扎实开展各类党建活动,组织开展“百年·百人·百场”——浙江革命英烈故事宣讲100场,组织专题党课32场,64篇红色文物故事在《学习强国》平台刊登。
(二)严格落实党建责任制。一是细化完善《厅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工清单》,厅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带头参加“慈善一日捐”活动、带头深化“三服务”,积极发挥头雁效应。二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每季度开展政治生态自查,对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过双重组织生活、上党课等情况进行督促。三是认真落实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工作,严格执行党支部年度考核办法相关制度,倒逼机关党建责任落实。
(三)提升标准化建设质量。一是组织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支部工作导则》等文件,开展支部记录本“互查互看”,整改部分支部记录不规范、规定动作不到位等问题。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对主题党日的时间安排、参加对象、活动主题、组织形式、台账记录等内容进行规范。三是深化推进“一支部一特色”建设,结合召开机关党委会,开展支部互学互鉴等活动。四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支部按要求高质量完成专题组织生活会,完成率达100%,到会率95.5%,查摆问题80个,并按要求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五是责成某支部因支部记录不规范进行深刻反思和整改,并向厅党组作出书面检查。六是根据省直机关工委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会前,认真组织学习民主评议党员有关规定,开展谈心交心,听取意见建议,深入查摆问题;会上,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党支部对党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定,并做好查摆问题的整改。
(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一是责成某干部就受到诫勉处理事宜在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作出说明,并进行深刻剖析反思。二是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党员专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制度规定,制定下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等文件,严格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同时,认真做好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年度集中报告及随机抽查工作,抽查对象一致率为100%。
十、关于“厅党组督促下属单位落实审计整改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责成某厅属单位召开支委会议、职工大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剖析反思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二)研究制定该单位所属第9幢房屋维修及改造利用实施方案,现已修缮完成并投入使用。
(三)制定《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计整改督办暂行规定》,进一步压实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规范审计整改工作要求,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
下一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提高站位抓整改。牢固树立“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的观念,自觉把巡视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要求、严肃的纪律抓整改,切实维护巡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逐条逐项抓整改。对巡视反馈问题逐个研究、逐个落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提升整改成效;对分步推进或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对照巡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持续跟踪抓好落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个个见实效。三是立足长效抓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深入整改,从制度上完善,切实提高整改实效。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与做好我省退役军人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两手抓、两手硬,扎实推动退役军人就业安置、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权益维护、双拥共建和服务管理等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我省打造“重要窗口”、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多作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71-87665893;邮政信箱:杭州市保俶北路83号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电子邮箱:385157832@qq.com。
中共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