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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严责任"做好涉粮问题专项巡察 "后半篇"文章

2022-11-28 07:30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宁海县粮油结算中心191元应付款结余已全部上缴财政,修订完善储备粮检验工作规程和粮食质检操作规程,重新制订来样登记表、扦样登记表、检验原始记录簿……针对2021年宁波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的35个问题,宁海已整改完成33个,问题整改销号接近95%

  发现问题是巡视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推动问题解决则是落脚。宁海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把督促涉粮问题专项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综合运用“嵌入”“蹲点”等方式,让“监督常在”,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扛起主体责任,以整改的实际成效交出合格答卷,经受严格考验。

  宁海县纪委监委根据自身职责,制定监督方案,列出任务清单,通过书面审、现场听、实地看、重点核以及参加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要求将专项巡察反馈的35个问题逐项分解,细化为70余条整改措施,明确任务目标、工作计划、完成时限及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形成详细的整改清单,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调度会,定期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中存在的问题。

  “提货单位和实际出库收货单位不符,这个问题你们整改了吗?”11月4日,宁海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联合县发改局深入该县梅林粮站,对粮食安全专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坚持发现问题与整改落实并重。该县纪委监委和县委巡察办联合建立“巡后直督”机制,明确规定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后,县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跟进监督,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与此同时,该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建立了巡察问题整改验收机制,对整改事项严格把关审核,坚决防止“查了就改、改了再犯”的恶性循环,并不定期开展巡察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发现问题真改实改、应改尽改。

  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既抓落实,也开药方。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问题长期存在,既有监管不力的问题,也有体制机制的问题,必须把监督体系和治理体系对接起来,以“当下改”治标、“长久治”立本。

  宁海县纪委监委坚持边查边改边治,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对储备粮补贴和轮换、粮食队伍建设、执法和监管现状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拿出制度建设和改革治理具体意见。目前,已推动制定出台《宁海县粮食流通“255”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关于推进社会化储粮工作的实施意见》《县粮油生产种植补贴实施方案》等8项,有力保障监管长效化、常态化。

  “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我们将统筹纪委专责监督、成员单位对口监督、巡察联动监督,加强督导检查,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宁海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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