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 09:02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5日至11月4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兰溪市开展了常规巡视。2022年12月29日,省委巡视组向兰溪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兰溪市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坚定政治立场,严肃整改要求。兰溪市委把巡视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和具体行动。巡视反馈会后,当晚即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第一时间制定《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责任分解表》,从快从实从细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迅速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其他党政班子领导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巡视整改工作专班,科学制定《中共兰溪市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276项。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巡视整改动员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等,进一步统一思想,协调解决巡视整改难题,扎实推进巡视整改落地见效。三是强化督查考核,提升整改质效。以“一问题、一领导、一专班、一方案”的整改运行机制、“日碰头、周会商、月例会、季报结”工作机制狠抓推进落实,同步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列入2023年政治监督重点以及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联动开展动态督查、专项督查、日常监督,向责任市领导发出提醒函、督办单,动态推动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巡视整改“时度效”有机统一。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留置乡科级干部1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党纪处分30人(开除党籍3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4人、党内警告22人);开除公职2人,党纪政务立案7人;组织处理7人(免职1人、其他6人);诫勉17人,教育谈话103人;建立完善制度95项,清退款项50.2249万元。
一、关于“‘两个维护’全面扎根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市委常委会“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成立市委学习小组,制发《市委学习小组2023年度选题安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委理论学习工作。印发《关于印发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范化清单及学习流程图的通知》,运用“兰溪智学”平台,开展专项督查和日常检查,在全市面上对省委巡视和省委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发现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持续提升全市各级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兰溪发展定位的重要指示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兰溪是一座典型的工业城市”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出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战略目标,召开全市民营经济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动员全市上下一起拼、同心干。出台《兰溪市科创平台能级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推进科技创新平台能级提升。出台《兰溪市文物保护管理权责清单》,深化“人人都是文保员”理念,健全文物保护全责体系。深化古村落联动开发,推动“诸葛-长乐-夏李-游埠”整体性开发建设。制定《2023年兰溪市地标富农行动计划》,成立兰花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召开兰花产业发展推进会,持续推动兰花产业发展壮大。
(三)坚决贯彻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部署要求。构建农民建房“1+4”政策体系,印发《关于建立兰溪市卫片执法检查通报与整改闭环机制的通知》,开展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检查,依规处置乱占耕地问题10宗。完成扬子江湿地公园、兰湖、游埠洋港村等占用耕地问题整改,依规依纪追责问责5人。
二、关于“政治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编发兰溪学习1期。持续推进筹办“全国高质量发展建设暨乡村振兴大会”、电视剧拍摄等问题整改。出台《关于建立人员伤亡生产安全事故督查工作机制的意见》,并组织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提升应急管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依法依规追究安全生产问题相关人员责任,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批评教育3人。出台《2023年全市安全生产本质提升年行动实施方案》,健全完善预警、问责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强化重点领域风险管控。
(二)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市委常委会专题学习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健全责任体系,向金华市委请示报告相关事项34项,做到应请尽请、应报尽报。编印《填报流程导图》等“五书”,分类开展填报培训,并结合干部提拔任用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核查,发布《关于5起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案例的通报》。
三、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力推进经济稳进提质。成立重大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建立《市级领导联系重大项目攻坚突破制度》,开展“骏马”“蜗牛”项目评比,并进行通报,实现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2022年上半年的13个项目已全部开工。成立推动经济全面提速向好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兰溪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等,稳定发展预期。
(二)深入实施科技创新首位战略。出台《兰溪市2023年科技工作要点》,引育并举集聚技术人才,指导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备案11项,发布院校科技成果9期,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成立新能源“链长”招引专班,持续推进“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初步形成链条较完整、配套较完善的新能源产业群。完成整改光膜小镇创建省级特色小镇工作短板弱项48项,达到验收命名标准。
(三)认真办好民生实事。出台《兰溪市“四位一体”推进地标农产品保护利用集成改革试点方案(2022-2024》,提升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地标富农集成改革入选省共同富裕试点。制定《兰溪市村级债务化解五年行动计划》,通过盘活村集体资产等方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将村级债务化解等纳入市委巡察监督,切实将村级债务控制在合理区间。加快351国道改建段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低小散”学校撤并,完善“县管校聘”“摘牌选岗”等教师交流机制,优化提升教育水平。出台《高质量推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加强与省级医院的紧密型合作,切实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召开技术“养共体”改革项目部署会,印发《兰溪市进一步推进婴幼儿照护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护理员、婴幼儿照护员业务培训,提升“一老一小”服务质量。出台《兰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1+10”工作方案》,保持集中办公人员实体化办公,做好平稳转段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四、关于“推动改革重塑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扎实推进数字化改革。出台《关于加强兰溪市数字化改革多跨协同、流程再造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兰溪市数字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运用IRS系统统一管理全市在建和运行中的应用系统,实现数据贯通、协同水平整体提升。
(二)健全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机制。召开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会议,出台《兰溪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处理办法》等系列制度,统筹部门下沉执法力量和乡镇(街道)属地执法力量,有效破解“看得见、管不着”问题,提升基层执法效能。
(三)集成改革提升社会治理效能。承接上级应用贯通6个,提高使用率覆盖率。加强信息互通互享,坚持每日线上、每周线下、急事随时会商,形成日报、周报、月报。印发《“基层智治综合应用”案事件闭环运行管理机制》,迭代优化“矛盾纠纷兜底化解一件事”应用,变业务数字化为全程智慧化。
五、关于“除险保安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力化解矛盾促稳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健全行政争议化解“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行政争议化解攻坚行动,2023年1-5月房屋征迁类败诉案件同比下降85%。推行“一把手”周一听信访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听问题、解难题活动;制定《初次信访事项办理规范(试行)》,提高初次信访就地化解率;建立重点信访案件挂牌督办机制,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深化越级访复盘工作,依法打击非法信访,全面提升信访案件化解质效。
(二)不断筑牢安全生产底线。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百日整治攻坚专项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百日整治攻坚专项行动的通知》,设置“1+6+9+3”领域整治重点,优化“1+5+14”指挥架构,统筹推进百日整治攻坚专项行动。开展本质安全提升年行动,形成工矿类、道路交通类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汇编,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议,提升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出台《乡镇(街道)和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责任清单及生产安全事故追责清单》,推进应急管理责任体系全覆盖,实现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安全生产领域专项巡查全覆盖,发现并整改问题69个;加大执法监督力度,落实生产安全亡人事故“一案三查”、行刑衔接,移交司法机关2人。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开展7轮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完成道路隐患治理973处,建设标准化路口20个,164辆工程运输车辆纳入大货车监管系统平台,开展货运企业、驾驶员安全培训,推动行业和驾驶员安全自律。出台《兰溪市消防安全领域十条常态化管控措施》,开展四色评估企业34家,新建2个消防站,开展专职消防队伍集中轮训,持续完善“135”灭火救援圈。
六、关于“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廉洁从政意识。召开季度廉情分析会,常态化开展日常谈话,发放“廉洁从政提醒卡”,推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召开吴乐华案警示教育会,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修订完善《市管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日常报告要点》,印发《关于通过“浙里干部之家”应用开展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日常报告的通知》,推动领导干部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开展市管干部“优亲厚友”专项治理,查处问题1起1人。
(二)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和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管。依法查办香溪“万亩良田”项目涉嫌犯罪案件,依纪依法追责问责,原兰创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宋建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成立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工作领导小组,更新完善对重大项目和重大工程标前、标中、标后全流程监督制度2项,开展招投标督导检查、审计监督,否决拟战略合作不招标情形1次,防止规避招投标行为产生。
(三)扎实推进清廉国企建设。加快实施国资办机构改革,修订完善资金存放管理办法、融资管理制度等,健全完善国资国企监管机制。出台《兰溪市市属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操作规程》,成立融资必选工作小组,规范办理融资业务35笔。积极开展国资公款竞争性存放,按照规定办理协定存款,实现资金保值增值。开展国企内审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3个。完善清廉国企考评标准,制定《2023年清廉国企建设计划》,打造具有兰溪辨识度的“廉管家”清廉国企品牌。
(四)严格落实巡察主体责任。建立《兰溪市委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健全整改监督工作链。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下发纪检建议书1份,追责问责4人,发现并整改问题7个。完善村级考核和村干部基本报酬制度,明确村干部享受政策范围,并开展全市违规发放村干部养老保险补贴专项检查。
七、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上下联动提升监督质效。市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民生领域监督不够有力”问题,追责问责5人。建立协作片区“咬尾”交叉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实现职责再强化、力量再融合、质效再提升。召开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现场会,选树“示范型”“标准型”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推进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提档升级。
(二)会商研判优化问题线索处置。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了结的工作意见》,实施问题线索处置专题研究和集体会商双审核机制,开展问题线索处置“回头看”,发现并完成整改问题97个,给予党纪处分1人。
(三)多措并举提升国企纪委履职能力。设立纪检监察审计部协助国企纪委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增配纪检监察干部5名。全面排查国企纪委书记专职负责纪检监察工作情况,确保回归主责主业。制作《国企党纪自办案件文书参考样式》,并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由市纪委领导班子牵头,研判分析国企纪委现有全部问题线索,完成核查处置。
八、关于“廉洁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健全风险防范的管理体系。严把干部入口关,实行违规投资入股、违规借贷人员提拔招录“一票否决”。实行任前告知,制作《新任市管干部廉洁从政告知书》,明确廉洁从政8个严禁。在纪委全会上播放重大案件警示教育片,并组织经济开发区、市属国企等单位年轻干部参加重大案件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发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倡议书,开展营商环境电视问效2期,进一步规范政企交往行为。
(二)增强违规违纪的纪律震慑。印发《影响亲清政商关系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暨市管干部“三清理一规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查处问题1起1人,印发“三清理一规范”问题专项通报,形成震慑。
(三)加强年轻干部的培养教育。印发《2023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调训通知》等,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党性教育。建立年轻干部帮带导师制,安排中青班年轻干部参与巡察监督,在实践中提升年轻干部纪律规矩意识。组织年轻干部学习《年轻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选编》,强化以案明纪。
(四)纠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救助供养金问题,依规依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通过“一卡通”社会化方式按月全额发放散居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费。印发《进一步严格执行<兰溪市乡镇(街道)敬老院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组织业务培训,开展监督检查,规范资金使用。
九、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加强正面引导,召开全市干部大会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大会,播放作风专题片,成立营商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印发《关于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百名干部帮百企”活动的实施方案》,深化服务改革、重塑服务方式,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保持高压态势,印发《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部署要求 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持续深化“四风”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现查处“四风”问题数、处理人数同比双下降。
(二)走深走实群众路线。制发《2023年度市领导“十联”工作的通知》,发现并整改惠企政策兑现不够到位等问题74个。出台《兰溪市招商工作体系构建方案》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体制机制。组织学习“三重一大”制度,规范决策程序。研究出台《兰溪市市级领导坐班接访工作制度》,并严格落实到位。
(三)深入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持续开展党员整治立规创优行动,严格落实“十个一律六个必须”,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管理。严肃查处违规接待问题,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3份,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人;出台《兰溪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肃吃请纪律“十不准”》,开展违规吃喝明察暗访,坚决刹住违规吃请之风。出台《兰溪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检查制度》,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检查,发现并整改问题9个。
十、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31名四套班子领导牵头领办重点工作任务,浓厚“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氛围。持续推进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扎实推进兰湖市场化运营,重塑市场化运营团队,实施聚人气项目5个。完成古城开发历史遗留问题处置,以片区综合开发模式有序推进古城开发。成立浙江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项目协调小组,收回供而未用土地,并对违法用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出台《兰溪市低效工业用地整治包保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合力推进低效工业企业整治。
(二)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高标准、严要求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主动认领责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升领导干部民主意识。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一周一碰头”机制,带头营造团结共事的干事氛围。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三重一大”等制度,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切实增强干部队伍规矩意识、责任意识。制定《2023年重大项目计划表》,经常性研究重大项目,加快项目落地。330国道兰溪永昌至建德交界段改建工程各标段有序施工中,351国道横溪至马涧段改建工程已建成通车,古城开发有序推进中。
(三)严肃党内组织生活。高质量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标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检视并整改存在的问题。印发《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有效提升组织生活会质量。在新任市管干部培训班上开设《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解析》专题讲座,提升政治素质。
十一、关于“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干部队伍系统重塑。制定年轻干部培育选用“五大计划”,构建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出台中层干部调整预审、年轻干部专职专配等制度,做优年轻中层干部蓄水池。完成“三超两乱”问题消化整改,做好超任期风险干部的提前预警工作,严格执行干部交流制度。
(二)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建立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工作专班,制定《2023年度兰溪市人才工作“十个一”载体》《2023年度兰溪市重点人才指标攻坚方案》,全面加强人才工作。修订出台《兰溪市乡贤人才基金教育人才奖励办法(修订)》等3项制度,重塑比较优势。深入推进人才引育行动,2022年新增高技能人才3799名,在金华地区指数排名提升5位。优化公务员招录人员学历,出台《关于公务员(参公人员)交流调动的若干意见(试行)》,提升本科及以上学历占比,截至目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占比提升4%。
(三)有效激发调动干部积极性。出台《兰溪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完善领导干部履职正负“两张清单”,加大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调整力度。出台制定《兰溪市行政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积极营造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良好氛围。开展兰溪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攻坚行动暨“五提五优三表率”作风大提升活动,充分激发干部积极性,全面优化营商环境。
十二、关于“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大力推进党建责任制落实。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十联”“周三服务日”等制度,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建立“月交流、季晒拼、年述职”制度,树立大抓基层导向。坚持市县联动,深化清廉机关(站所)建设工作,制定《清廉机关(站所)建设操作手册》,迭代升级清廉机关建设评价体系。纵深推进“双建争先”,各机关党组(党委)书记全面领办“双建”项目,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完成党建工作相关人员配备,明确国资办履行国企党建工作职能。
(二)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印发《党务工作口袋书》,提升党务工作流程规范性。开展“三问三送三解”暖心服务活动,强化党员身份意识,提升党员参会率。逐一分析研判问题党员,分别作出处理,逐村制定党员发展计划。常态化开展基层党组织党建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确保党建制度执行到位、特色活动取得实效。
(三)大力提升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落实村干部任前审查制度,把好“入口关”。开展村级换届“回头看”,调整一批不合格村干部,提振精气神。制定村主职干部培训年度计划,选树兴村治社名师,强化结对帮带,切实提升能力素质。制发《关于开展“三争三优”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通过每月比拼、每季晒拼创,激励村干部担当作为。
十三、关于“落实整改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组建城乡有机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统筹城乡有机更新工作,对全市近三年的有机更新项目进行梳理,形成全市安置一张图,2023年有机更新(第一期)有序推进中。出台《兰溪市高水平建设交通强市实施方案》,成立综合交通办,统筹推进全市综合交通建设。建立健全《兰溪市“七张问题清单”应用总机制》,形成重大问题全流程闭环管控机制。
(二)落细落实整改监督责任。高质量召开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认领整改责任。完成14家涉及“凡提四必”不落实单位相关问题整改,依规依纪进行追责问责。印发《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控制清单》等,进一步提升选人用人工作规范性。
十四、关于“整改落地落实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建引领聚合力。深化党建联建机制,推动将资源优势转换为发展胜势。出台《兰溪市“集体经济快增工程”实施方案》,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快增工程列入市委“十战”“十工程”,明确财政扶持资金重点向产业类项目倾斜,鼓励“强村公司”做大做强,切实提升村集体经营性收入。
(二)注入发展新动能。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带头领办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提高项目落地落实和可持续发展。印发2023年土地流转指导性任务,扎实推动农村土地流转。
(三)专项攻坚破难题。严格落实“四个融入”要求,开展上一轮巡视反馈问题再排查再整改,发现并完成整改问题4个。深刻剖析“批而未供、征而未供”问题原因,依规依纪追责问责3人,制定消化批而未供土地专项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消化时间表、路线图。印发《兰溪市建设项目储备库准入机制》,严格项目选址。
(四)建章立制促规范。出台《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主体行为的意见》《兰溪市招标代理机构“三色”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从招标主体履职、重点企业内控、源头管理等方面着手,进一步严格项目招投标程序。开展“未公开招标”问题集中整治,分门别类对35个不符合规定项目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下一步,兰溪市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保持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为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兰溪新实践提供坚强保障。一是跟踪问效,深化整改。继续紧盯巡视整改工作进度,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适时开展“回头看”,推动整改常态长效;对需长期整改的问题,狠抓制度执行,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对仍需一段时间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实施挂图作战,严格监督检查,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二是立足长效,建章立制。进一步扎好制度的篱笆,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促进全市广大干部勤廉干事。三是强化统筹,推动发展。坚持把抓好巡视问题整改与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稳定等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凝聚智慧和力量,坚决打赢“十战”“十工程”等硬仗,为加快打造“新时代典型工业城市”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9-88899113;邮政信箱:兰溪市党政中心410室,邮编:321100;电子邮箱:lxswdcs@126.com。
中共兰溪市委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