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7 09:02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5日至11月4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杭州市拱墅区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1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拱墅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拱墅区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易炼红书记在省委书记专题会上的讲话精神、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上来。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区委坚决扛起抓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推进小组,先后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4次、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等专题会议10次,逐一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时间清单、责任清单,全区一盘棋综合推进、精准发力。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积极主动向省纪委、省委巡视组汇报整改方案制订情况、整改工作阶段性进展,面对面征求意见建议、接受指导帮助,确保准确把握巡视整改要求。建立督查(监督)跟踪问效机制,专门制定出台《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定期督查通报牵头领导工作动态和问题整改进展情况。全区各级党组织、各个部门、各条战线积极参与、主动作为,形成步调一致、同向发力、同频共振的良好氛围。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给予党纪处分8人次,政务处分4人次;移送司法1人;诫勉4人,教育提醒5人,建立完善制度43项,挽回其他经济损失340.8万元。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有形有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制定2023年度“大运河学堂”学习方案,按照时尚之都、数字新城、运河明珠三个板块排定多领域的学习课程。制定印发《拱墅区党(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重点强化交流研讨和赴基层专题调研。
(二)进一步强化大运河建设工作力量。成立区级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管理办公室,邀请申遗权威专家陈同滨院士、运河三老之一朱炳仁等一批知名专家,成立“专家型大运河智库”,为拱墅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凝心聚力。加快推出研究成果,《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拱墅丛书》完成终稿。
(三)编制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专项规划。编制包含《拱墅区总体城市设计暨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拱墅段)专项规划》在内的“1+4”规划编制工作,由上海同济规划院专家团队负责编制,已形成初步成果。
(四)进一步擦亮运河文化名片。深入整合西湖文化广场12家省市文化场馆,举办《浙里石榴红同心享亚运》活动以及群众性文化活动6场,参与群众超8000人次,实现西湖文化广场文化资源再整合、文化影响力再提升。成功创建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桥西历史街区被评为第二批国家级旅游休闲街区,“大运河·新天地”成功创建省级旅游演艺集聚区,《杭州X秀》获评省级旅游演艺精品项目。
(五)进一步提升文旅项目影响力。“如梦上塘”项目新增“喜迎亚运”版块,丰富演艺载体,2023年以来游客同比增加233%,项目影响力持续增强。持续挖掘“半山立夏”“富义仓”“显宁寺”等属地文化基因内涵,推进品牌重塑提升。
(六)进一步发挥重点项目辐射作用。着力推动文创园区和龙头企业集聚,武林921园区已竣工验收,LOFT49创意城市先行区累计引进重点文创企业37家,二期已开工建设。2022年,实现文化产业增加值103.6亿元,同比增长1.7%,增速位列全市第7,占全区GDP比重5.2%,总量位居全市第4。
二、关于“发挥区划调整优势有不足,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成效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化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以街道地域面积、人口、亩均税收、经营主体为指标数据,将全区18个街道分为“特大、较大、一般”三种类型,筑造崭新“橄榄型”街道分类结构,实行分类管理。制定出台《拱墅区优化区街财政体制实施方案》,通过实施动态调整办法,进一步增强街道自主分配财力和资金统筹能力,促进街道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主动性。
(二)进一步拓展街道养老机构。新建养老机构1家,新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1家。推进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新增养老照护床位175张。进一步提高15分钟生活圈覆盖面,通过服务阵地共建共享、优化上门服务、依托养老服务项目,实现辖区内上门服务全覆盖,累计服务老年人3.9万人次,满意率达到 97.68%。
(三)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明确潮鸣街道、小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选址,新投用上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速推进天水武林街道中北站点提升改造。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修订《2023年度拱墅区卫生健康系统综合目标考核办法》,针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区域均衡布局和优质资源提质扩容,明确推进时间、建设标准、实施举措。
(四)进一步推进数字化改革。建成全市首个县区政府级算力中心,强化全区统一公共数据库建设,分类汇总各类数据。加快已开发项目数据打通,“拱墅区社会治理全量信息视图平台”等8个应用已完成数据贯通,未打通项目占比已由50.8%下降至38.1%。
(五)全力推进国企改革。加快推进区属国企业务整合,制定印发《拱墅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办法》、《拱墅区区属国企薪酬实施方案》、《拱墅区国有企业综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创新容错纠错实施办法》等规范性制度文件。区城控集团、区国控集团分别完成AAA主体评级。
三、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不够到位,高质量发展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力冲刺一季度开门红。锚定打好经济翻身仗目标,建立区委区政府每周调度抓经济工作机制,顺利实现一季度“开门红、开局稳”。2023年一季度,我区有9个重点晾晒指标居全市前3,其中5个指标全市第1。地区生产总值实现501.1亿元,增长6.4%,排名全市第3。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12.7%、全市第1;固定资产投资增速12.8%、全市第6;规下工业增加值增速3.1%、全市第1;规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增速60.8%,全市第1;出口份额变化全市第1,制造业投资增速83%,排名全市第2。
(二)完善R&D经费支出增长机制。制定《关于鼓励辖区高校、科研院所加大研发投入的若干意见(试行)》、《拱墅区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专项行动计划》,加大政府引导激励和企业研发主体培育力度,全面加强高校院所产学研合作。
(三)推动都市工业转型升级。加快康桥产业园“腾笼换鸟”,改造提升一期项目已清退承租户393家,同步启动拆房工作。实现杭景科技工业用房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启动康桥产业园控规调整,加快推进禾迈股份、罗莱迪思、OLED、国贸英特集团等重点项目落地。
(四)持续巩固商贸第一区优势。以大武林核心商圈为龙头,推动新天地、运河商圈等重塑提升、协同发展,全力打造形成南北呼应、东西互动的区域商圈矩阵格局,发布新一轮汽车、批发、外贸、医美等政策共21条。2023年一季度,我区社零总额占全市比例为18.5%,总量列全省第1位。
(五)接续出台扶持政策。制定出台《“拼经济·开门红”2023年拱墅区经济稳进提质发展系列政策》,包括稳进提质16条和产业新政36条。加快助企政策兑现,面向拱墅区突出贡献企业、产业赛道领跑企业两类“双百”企业及高端人才,制定出台拱墅“双百”企业礼遇“十条”,提供专属政策支持及服务。
四、关于“除险保安工作抓实抓细不够,部分领域安全隐患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领域自查自纠。开展全行业、全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15家企事业单位和18名负责人进行处罚问责。重点整治商品住宅项目不规范施工作业,累计抽查工程534个次,签发责令改正通知书240份,签发责令暂时停工通知书51份,发现与整改问题隐患1126处,建设施工领域安全隐患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13%。
(二)推进落实根治欠薪。印发《拱墅区根治欠薪工作实施意见》,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压实欠薪问题处置责任。畅通区、街劳动纠纷举报投诉渠道,配齐配强人员处置力量。一季度,全区处置国务院线索平台案件、省市安薪码预警件、110联动警情件,环比分别下降12.6%、7.3%、7.9%。狠抓欠薪源头治理,约谈企业12家,重点对欠薪情况严重的4个项目进行信用惩戒。
(三)开展消防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拱墅区消防安全“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集中行动,检查单位4203家,发现隐患3056个,均推进整改。开展全区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集中行动,做好“老旧小区、老年人住所、老年人”的“三老”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单位476家,发现并整改隐患253个。
(四)规范新民宿监管。建立周通报月点评机制,累计核查房源570余间次。加大处罚力度,对违规网约房处罚44家次,其中取缔1家。指导新民宿按旅馆标准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按规定合法经营。
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得不紧,全周期管理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加强从严治党工作。区委持续跟踪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文件精神,起草《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区委主要负责人与区直属单位党委(党组)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签订《拱墅区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制定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治家访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方案。
(二)加强清廉单元建设。制定下发《关于纵深推进清廉拱墅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一年一推进会、一年一对标、一年一总结、一年一提升”标准,系统推进清廉单元建设。增设“清廉国企”单元,明确阶段目标和主要工作,“渐进式”推进落实落地。
(三)加强巡察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巡察业务培训,围绕如何精准发现问题开展专题授课,有效提高巡察干部业务能力和水平。创新完善“三个提前介入”工作机制,创新制定《拱墅区委巡察问题整改清单管控机制》,形成全面指导和验收整改方案、整改报告的整改工作新格局。
六、针对“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监督实效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亚运筹办等重点工作纳入年度政治监督项目,定期通报阶段性进展,协调解决问题。制定《2023年拱墅区纪委区监委“提能练兵”计划》,多角度、多层次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监督能力。
(二)加强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深入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对派驻机构履职情况开展专项调研督查,协助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拱墅区派驻机构监督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操作办法》,瞄准重点岗位、关键人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全面加强业务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设置“政治监督实务”等有较强指导性的课程,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纪检监察队伍规范履职能力。加强对监督单位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升专业监督的能力。
七、关于“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不够紧实,违规违法现象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开展工程领域乱象整治。成立工作专班,针对工程领域易发多发违规现象,深入查找机制漏洞,及时进行分类处置。对2022、2023年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合同履约情况大排查,完成87个项目66家建设单位自查及抽查。以数字化监管平台为依托,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内控管理,完成3个制度建设、2个系统建设、4个内控制度修编。
(二)推进拆迁补偿规范管理。全面开展2017年以来拆迁项目奖励费情况问题排查,对奖励费过高的项目,逐一进行个案研究,根据排查结果,对涉嫌违纪违法人员进行处置。开展规范拆迁补偿政策、评估环节、房屋评估公示专项调研,积极制定统一规范的制度文件,确保“阳光征收”。
(三)全面加强经合社监管。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股份经济合作社党建工作的意见》《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金、资源、资产管理办法》《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1+13”制度文件,全面规范各经合社监管和内部运行机制。纵深推进清廉经合社建设,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履职负面清单,常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落实防控举措。
(四)加强国企投资履约行为规范。制定《拱墅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办法》,将国企投资项目半年投资报告纳入定期报告事项,建立国企投资项目半年度回头看工作机制。制定《拱墅区国有企业综合考核评价实施细则》,将国企投后管理事项、应收账款管理等事项纳入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八、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韧劲不足,作风建设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扎实开展节日期间作风建设检查,2023年元旦、春节、五一、端午等节假日期间,组织检查组采取“四不一直”方式,对党员干部酒驾醉驾、违规吃喝、违规出入高档娱乐场所、违规使用公车等问题开展突击检查。
(二)举一反三巩固成果。针对墅园公园未向公众开放问题进行立整立改,完成各个场所开放公示、活动公示等整改工作,完成相关房产清退。举一反三抓好整改,2023年将会所整治专项监督纳入政治监督项目,开展龙山公园、墅园公园、城北体育公园等原相关会所整治“回头看”,同时对半山风景区、运河两岸、各类主题公园、名人故居等公共资源中新建新开的接待和营业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全面巩固清理成果。
(三)深化警示教育工作。向全区通报2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以案为鉴、严于律己,带头纠“四风”树新风要求。加强日常教育监督,开展区公职人员专题警示教育活动。
九、关于“领导班子‘头雁作用’示范传导不够,干部队伍破难争先的氛围不够浓”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区委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定期召开区委财经委员会、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会议,制定出台《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外事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和《拱墅区领导干部因公出国(境)管理若干规定》。
(二)全力推进浙工新村危房改造。区委主要负责人领衔挂帅,积极探索居民主体的城市危旧房有机更新新路径,制定完善多轮工作方案。5月23日,正式发布《浙工新村居民主体的城市危旧房有机更新(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公告。持续做好4幢危房的24小时动态监测工作。
(三)全力推进三村回迁安置。成立工作专班倒排时间表和任务书,实行挂图作战,每半月召开例会协调解决具体问题,督促项目建设进度。针对安置房建设质量和安全生产,每两周开展一轮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均已完成整改。组建回迁安置现场指挥部,有序推进回迁安置工作。
(四)全面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办法,制定《区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四考合一”实施办法》。组织开展2022年度考核评价,通过领导考评、群众考查、组织考察、实绩考核四个维度,对区管领导干部全覆盖开展履职情况评定。深化“三联三领三服务”、“百名干部到一线、百名干部破百难”等活动载体,累计选派111名干部担任社区第一书记、重点项目专员。
十、关于“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不够,高素质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短板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大年轻干部选育力度。着眼短期、中期和长期三个阶段制定配备目标,全面落实《年轻干部“汇聚成长”3年行动计划》。制定“大运河学堂”“智汇运河干部教育培训主体班”培训计划46期开展精准培训。深化“百名干部到一线、百名干部破百难”实战实训载体,选派500名干部赴一线压担锻炼。
(二)规范编外人员管理。制定出台《拱墅区编外人员队伍优化规范工作实施方案》《杭州市拱墅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重新核定编外基数,明确编外人员管理各项业务流程。
(三)全面加强党管人才工作。制定出台《拱墅区“大运英才”创新创业项目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开展“大运英才”计划项目评审,累计征集参评人才及项目191个,入选71个。强化外创园政策扶持,制定出台《拱墅区关于加速杭州国际人才创业创新园建设推动海外人才创新创业实施意见》及实施细则,进一步拓宽外创园项目招引来源。
十一、关于“党建统领作用发挥有差距,‘红色根脉强基工程’推进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全面加强国企党建工作。完成7家国有企业党委设置,国有企业党员组织关系全面接转至区财政局党委。制定完善国企党建工作制度,明确区域统一领导和部门归口管理制度,制定《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意见》。
(二)全面推进融合型大社区单元建设。强化社区工作力量,通过公开招聘和内部优化,实现每万名常住人口不少于14名社工的目标要求。深化数据资源贯通共享,社区智治在线系统在全区171个社区全面推广使用。制定下发《关于深入推进“两支部一社团”建设全面激活小区内生力的意见》。
(三)完善社区党组织书记“导师帮带制”。选树第二批导师9人、优秀领头雁10人。召开全区“红色领杭·奉献亚运”大考大赛动员部署暨现代社区标志性成果项目启动大会,推动各级基层党组织打擂比拼、竞赛竞跑,部署开展“扮靓运河明珠决胜精彩亚运”八大争先行动。
十二、关于“贯彻落实巡视、审计等监督整改仍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履行巡视整改监督责任。制定出台《拱墅区纪委监委开展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将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专项监督纳入2023年度政治监督工作项目,根据整改进度情况开展一月一督查、一月一通报,及时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改责任。
(二)持续开展护航回迁安置专项监督。连续两年制定《关于全区安置房建设及回迁安置工作专项监督方案》,通过走访调研、监督检查、查处问责等方式,统筹协调解决安置房建设和回迁安置中遇到的问题,发现并督促推动相关问题整改到位,为加快安置房项目建设和回迁进度提供纪律保障。
(三)全面加强经合社监管。制定《关于加强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等1+13文件制度,将加强党的领导等内容纳入经合社章程,全面增强经合社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明确街道党工委全面落实对经合社的具体领导,明确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加强统一管理、全面指导、“三资”监管。
(四)全面加强公房底数梳理和管理利用。组建房产梳理工作专班,全面梳理国有房产相关情况,完成全面摸底工作。根据房产分类管理的要求,制定《拱墅区区属国有企业房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拱墅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持续做好制度落实。
下一步,拱墅区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从严从实抓好整改工作。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持之以恒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主动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未完成的整改事项,加快工作进度,力争早日彻底解决。二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在集中精力做好“当下改”的同时,注重抓好“长久立”,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推动巡视整改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积极推进制度创新,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三是充分运用巡视整改成果。坚持把巡视整改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杭州、拱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机结合,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实施三个“一号工程”、坚决打赢“两场硬仗”等工作全面贯通,以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进一步推进“三城五区”建设,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推进“两个先行”、努力打造“重要窗口”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1-89509820;邮政信箱:中共拱墅区委督查室(杭州市拱墅区台州路1号),邮政编码310015(信封上请注明“对拱墅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意见建议”)。
中共杭州市拱墅区委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