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17 09:00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10日至6月14日,省委第十一巡视组对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以下简称“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党委”)开展了巡视。8月8日,省委巡视组向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切实增强整改政治自觉,筑牢“农商姓党”的政治属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以整改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坚决落实整改政治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改彻底改到位。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建立“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的整改责任落实机制。周密制定整改方案和“四张清单”,确保巡视整改项目化推进、清单化运作。认真落实重大巡视问题整改,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三是闭环管理提升整改实效,以高质量整改推动高质量发展。行党委书记、董事长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建立定期盘点-跟踪问效-对账销号的整改闭环落实机制,按月推进巡视整改工作进度。召开全系统巡视巡察发现问题剖析整改推进会,加强对共性问题的分析研判,推动主动查改、举一反三,以高质量巡视整改推动全省农商银行系统高质量发展。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建立完善制度52项。
一、关于“持续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够有力,支农支小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对标对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筑牢“农商姓党”的政治属性。加强常态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质量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对标对表查摆短板,推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制定《对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方案》,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浙江工作期间对浙江农信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相结合,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建立健全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闭环落实机制、“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长效机制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常态长效机制,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浙江见行动见实效”,农商抓落实。
(二)坚守“姓农、姓小、姓土”初心使命,加大支农支小服务力度。出台《发挥普惠金融主力银行优势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五年行动计划》,全力提升涉农及农户贷款总量供给。2024年末,全系统乡村振兴领域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1285.19亿元,增幅7.08%;占全省银行业比重达27.95%,较年初提升1.66个百分点;农户贷款余额较年初增长649.36亿元,增幅5.02%。持续巩固完善网点和丰收驿站城乡网络服务布局,统筹推进网点服务升级,提升线下服务能力和数字化服务能力,确保金融服务触及不减、能力提升。到2024年末,全系统丰收驿站11482家,实现将丰收驿站稳定在1万家左右的目标。开展金融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行动,持续夯实金融服务农村新型合作体系,至2024年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余额384.88亿元。
(三)坚持“四个服务”核心定位,持续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推出“小微成长贷”等专项产品矩阵,为初创小微企业提供低成本融资支持。加强政银合作赋能制造业发展,出台《金融支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方案》,深化金融助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强化“专精特新”“小巨人”“小升规”“创新型中小企业”等优质制造业企业客群金融服务。积极推进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金融助力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大“共富”系列贷款产品投放力度。着力减轻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截至2024年末,全系统普惠型小微企业当年新发放贷款利率较上年减少0.37个百分点。开展客户经理对公信贷业务能力提升“企明星行动”,着力增强制造业贷款投放力度,提升金融服务制造业能力和质效。截至2024年末,制造业中长期贷款较年初新增777.96亿元,增幅15.55%,高于各项贷款4.46个百分点。
(四)做深做实金融“五篇大文章”,开拓发展新空间。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浙江农商银行系统做好“五篇大文章”助力金融强省建设工作方案》。持续构建“四专一生态”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指导行社设立科技金融专项产品,至2024年末,金融支持全省科技企业贷款规模约占全省银行业的五分之一,服务覆盖全省一半以上的科技型企业。制定《绿色金融发展五年行动计划(2024-2028年)》,编制绿色信贷浙江省地方团体标准和农商银行绿色可持续评价规范,建设绿色金融数字化管理平台,开展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路径课题研究,加强对绿色贷款业务薄弱地区的督导,推动绿色金融均衡发展。截至2024年末,全系统绿色贷款余额较年初新增688.69亿元,增速36.15%。绿色贷款占各项贷款比例6.86%,较年初占比提升1.26个百分点。深入实施《发挥普惠金融主力银行优势 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五年行动计划(2024-2028年)》,加大普惠涉农贷款的投放力度,截至2024年末,全系统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较年初增加1010.06亿元,增速8.32%。完善养老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拓展养老服务场景,持续丰富养老金融产品,截至2024年末,全系统健康产业、养老产业、银发经济的贷款余额344.59亿元。新增信托产品线上渠道,提升数字金融服务能力,截至2024年末,信托线上渠道交易占比达48.64%,有效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
二、关于“坚持党对金融企业的全面领导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积极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在浙江工作期间对浙江农信的重要批示精神,提升做好农商银行系统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重要决策部署,制定《浙江农商银行系统高质量发展助力高水平金融强省建设五年规划》和《浙江农商银行系统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加强对全系统实现高质量发展战略的中长期引导和对高质量发展过程的动态监测与评价。省行党委班子成员深入开展指导督导,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到实处。
(二)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不动摇。修订出台《浙江农商银行系统分层分类经营管理考核办法》,不断推进质、效、量协同发展。加强大额贷款投放监测,引导全系统持续加大大额贷款投放管控力度。截至2024年末,全系统大额贷款增幅低于各项贷款增幅0.87个百分点,大额贷款占比较年初下降0.11个百分点。制定《浙江农商银行系统“民营小微金融滴灌工程”五年行动计划》,引导行社信贷资源向民营小微和实体经济倾斜,截至2024年末,全系统民营小微企业贷款新增3267.25亿元,制造业中长期贷款5781.86亿元,较年初新增777.96亿元,增幅15.55%,高于各项贷款4.46个百分点。开展大额贷款投向排查,房地产大额贷款余额较年初减少2.96亿元、降幅为0.44%,房地产大额贷款余额增幅低于各项贷款10.05个百分点。
(三)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全过程、各环节。全面落实制度“废、改、立”工作,形成现行有效制度和待修订制度两张清单。出台《浙江农商银行系统行社党委会议事规则指导意见》,对各行社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和党委会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分层分类提供指导,督导行社加强制度贯彻执行。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等规定,设立农商数科公司党委,推动党的领导进一步融入公司治理。
(四)引领行社转型发展。加强分析谋划和考核引导,在分层分类考核中增加中间业务收入考核指标,2024年手续及佣金收入同比增加4.28亿元,收入形势大幅好转。加强督促指导,持续发力中间业务、拓宽创收渠道、强化手续费精细化管理,提升行社资本管理水平,至2024年末,全系统资本充足率14.58%,同比上升0.71个百分点。
(五)站稳人民立场,维护消费者权益。专题研究消保工作,形成近期整改、限时整改、常态整改“三张清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做好消费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督导行社持续完善消保工作机制。指导行社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管理,有序做好提前还贷预约及办理等服务,至2024年末实现个人住房按揭提前还款、汽车消费类投诉同比大幅下降。构建银行结算账户分类分级指标和评级体系,建设账户非柜面支付额度管理系统,出台全系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工作方案,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防控机制。2024年涉案账户数下降35.77%。
三、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风险管理主动性。出台全系统《强化全面风险管理 助推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加强不法贷款中介风险治理,贯彻落实风险防控“四早”要求。组织各行社签订浙江农商银行系统风险互助协定,完善三级风险防控体系,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健全全面风险管控机制,加强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优化委员配置。强化资产质量管控,编印《浙江农商银行系统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策略》,指导行社摸清潜在风险底数、堵新收旧并重,防范化解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风险隐患。截至2024年末,全系统不良贷款率0.85%,全年累计不良清收处置金额超过上年。
(二)加强村镇银行风险管理。党委专题研究村镇银行管理问题,以“指导、赋能、督促”为抓手,指导系统内主发起行对村镇银行的管理,压实主发起行主体责任。制定《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关于系统内主发起行加强村镇银行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主发起行在村镇银行党的领导、公司治理、战略定位、内部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管理职责,提高主发起行履职质效。建立年度村行画像机制和村行分层分类管理标准,强化动态监测,全面掌握村行风险情况。指导未达到控股、控权的主发起行根据属地监管要求制定“控股控权”方案与时间表,逐步提高持股比例。
(三)规范投资业务管理。印发关于加强金融市场业务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刚性和关于审慎控制资金业务风险偏好等通知,梳理金融市场业务稳健经营制度规范,督促行社补齐制度短板、强化合规意识,健全长效机制。组织开展资金业务债券资产风险排查,督促行社控制并压降投资低评级(无评级)非金融企业债占比。截至2024年末,全系统低评级(无评级)非金融企业债已压降至全系统债券资产比例的1.71%、占全系统资金业务总资产的比例仅为1.27%。
(四)加大抵债资产处置力度。组织开展超期抵债资产分析调研,指导行社分类处置压降抵债资产。优化智能风险管理系统,动态监测行社抵债资产处置进度,强化跟踪督导。指导行社积极协调当地法院、税务、市场监管、房管、土地等部门,多渠道宣传推介,制定处置计划,通过公开拍卖、协议转让、对接专业资产管理公司等方式积极推进资产处置。
四、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常态部署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结工作、分析形势、提出措施。完善组织架构,成立纪律作风建设室,制定出台“勤廉农商”建设四大提升工作方案,加强廉洁风险排查,部署开展重要节假日前廉洁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持续健全廉洁风险防控体系。修订出台《关于深化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党委与驻浙江农商联合银行纪检监察组会商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进一步推动“两个责任”一体落实。持续加强对行社“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巡察监督,重点对贷款审批发放、选人用人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开展巡察。针对反映行社“一把手”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优先处置、着重排查、从严查处。加强警示教育,召开全系统警示教育会,通报系统内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强化以案促改促治。
(二)强化违规处理执行刚性。制定浙江农商联合银行违规处理工作流程,刚性执行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健全完善违规问题处置机制。组织行社开展深入排查,指导全系统从严开展违规问题问责。充分运用“1+N”两级联动监督工作机制,通过办案指导、督导通报等方式,推动行社纪委加强案件查办力度。
(三)严实监督责任。出台《关于深化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党委与驻浙江农商联合银行纪检监察组会商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与合规、审计、巡察等监督联动贯通协作的试行意见》两项制度,从制度上强化信息共享、问题共商、线索共查、处置共研、整改共督,推动内外部监督贯通融合。强化大数据监督,推进智慧纪检系统预警监督平台建设,完善预警发现问题线索的联动处置和闭环管理。持续加强对信访处置、检举控告、问题线索的集中研判,特别是针对反映具体的问题线索材料加大核实了解力度,逐步提升问题线索转立案率。修订《浙江农商银行系统行社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履职回避规定要求。
(四)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加大对“巡审联动”“巡纪联动”实践探索,健全完善整改制度机制建设,出台《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党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党委关于印发〈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党委巡察整改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党委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建立符合农商实际的整改责任体系。点面结合开展专项督导检查,推动从严整改、从严问责。建立党委巡察专员队伍,实现优进绌退、动态调整,提升巡察队伍力量。
五、关于“信贷发放等重点领域廉洁风险防控不够严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信贷领域风险防控。开展全面风险排查,重点聚焦信贷人员和员工异常行为管理,围绕对公信贷政策执行、个贷业务风险等重点领域,督促抓好问题排查整改。建立完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及时移交贷款审批环节、融资领域中涉及行社领导人员涉嫌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的问题线索,推动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强化以案促改促治,开展信贷领域腐败治理和典型案例汇编,持续提升干部员工信贷领域廉洁合规从业意识。
(二)强化第三方机构合作廉洁风险排查。聚焦与第三方机构合作的廉洁风险,围绕员工与客户异常资金往来、异常投资消费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风险自查,排查风险问题,督促抓好整改。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不法贷款中介风险治理的通知》,部署开展涉企第三方服务机构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指导行社以案为鉴、举一反三,阻断不法贷款中介渗透路径。
六、关于“‘四风’问题仍有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借用管理和费用管理。全面排查与清理不规范借用,组织对不规范借用进行全面自查,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行社人员借用规范管理的通知》,将不规范借用与部门年度考核、绩效薪酬等挂钩,对违规借用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加强费用管理,对核查过程中发现的财务费用问题进行清单式管理,保障费用规范列支。
(二)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业务接待管理,严格区分公务接待和商务接待标准,从严把握适用条件。强化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业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差旅管理的通知》,指导行社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业务接待、公车等相关制度。将业务接待、公务用车等管理纳入检查必查事项,以数字监督赋能规范“三公经费”,加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的警示教育,推动整改落实到位。
七、关于“金融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短板弱项较为明显”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修订印发《浙江农商联合银行中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明确在选拔中层管理人员时“注重发现和培养选拔具有基层行社工作经历的干部”。大力推进省县两级干部交流,持续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功能,2024年累计推动上下交流20人,进一步推动省行骨干到基层一线历练,提升省行具有基层经验中层干部占比。组织开展行社领导班子建设专项调研,择优建立行社优秀干部储备库,储备行社优秀干部300余人。创新实施“双百工程”,组织首批行社高管及业务骨干在省行与行社、行社与行社之间跟岗交流学习,有效促进先进经验交流,推动干部队伍能力提升。
(二)进一步健全人才工作体系。成立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系统人才工作会议,制定出台具体实施意见,大力实施战略核心人才引育等“八大工程”,强化投资理财、风控审计、金融科技等紧缺专业背景人才引进。加强高水准职业资格与高级职称人才培养,举办高水准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班,推动全系统持有中高级职业资格人员达1.2万人,其中省行高水准持证人才和高级职称人才已超200人。加强专业人才激励与保留,开展全系统首批卓越创新型专业人才评选,不断营造尊重人才、留住人才、成就人才的良好氛围,2024年高水准持证专业人才同期引进流出比例下降60个百分点。
(三)进一步优化薪酬分配机制。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干部薪酬政策制度规定,全面梳理干部薪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上级政策规定要求和执行实际,修订《浙江农商银行系统行社领导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着力推动干部薪酬管理规范合理。针对巡视指出的个别行社高管薪酬具体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细致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分类整改,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落实薪酬待遇。
八、关于“巡视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入学习上级巡视整改工作重要精神,召开全系统巡视巡察发现问题剖析整改推进会,切实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加强情况沟通、分析论证、基础筹建和同业学习,积极推进理财子公司筹建申请工作。对照十五届省委第四轮巡视发现金融领域“四个落实”方面主要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深化整改和成果运用。建立巡视整改常态长效机制,强化建章立制,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多措并举强化内控合规建设,梳理“合规对照库”,组织开展“合规大讲堂”系列活动,加强合规宣贯,建立上下联动的内控合规管理能力提升机制。通过自查自纠,全系统新增或修订制度1642个、新增或完善工作机制439个、优化流程888个,严肃处理相关问题责任人员。2024年,全系统收到监管处罚金额同比下降25.21%。
下一步,浙江农商联合银行党委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聚焦重点,确保问题“清仓见底”。对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严格对照“四张清单”持续推动整改,分阶段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按季督办推进情况,直至所有问题全部整改销号。二是久久为功,推动整改常态长效。建立巡视整改常态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着力巩固拓展整改成果,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三是综合施策,巩固拓展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强化共性问题系统施治,实现“整改一个问题、固化一项机制、完善一项制度、治理一片领域”,以整改实绩实效推动全省农商银行系统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5866123;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秋涛路660号浙江农商联合银行;电子邮箱:yutao@zjrcu.com。
中共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