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5月20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以下简称“省人力社保厅党组”)开展了巡视。8月8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人力社保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人力社保厅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深化思想认识,落实落细整改要求。厅党组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巡视整改工作,明确要求以高度负责的自我革命精神和坚定不移的政治态度狠抓问题整改。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组书记代表班子作检视剖析,厅党组成员逐一进行自我检视剖析,既主动认领班子集体问题,又深入查摆个人突出问题,统一思想共识、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整改任务。第一时间成立厅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对巡视整改负总责,亲自研究决策,亲自部署推进,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工作机制。制定整改“四张清单”和整改方案,针对省委巡视反馈的7个方面26项具体问题,共制定109条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整改时限,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落实到人。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真抓整改落实。厅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狠抓整改责任落实,推动各责任处室单位以马上办、认真办、强力办的姿态抓整改。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聚焦巡视反馈问题,压实分管处室单位责任,定期召开会商会、推进会,盯紧抓牢整改进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同时,坚持效果导向,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推动109项整改举措落实落地,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5人;建立完善制度33项;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96万元。
一、关于“攻坚克难和改革创新的力度还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制定印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 推动人社领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41项改革任务和121条改革举措,以人社领域各项工作的创新性发展、实质性突破为全省发展大局增添动能。成立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高质量编制人社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围绕在构建完善人社工作“六大体系”上先行示范,起草“十五五”规划基本思路,包括20项主要指标和就业、社保、人才等7个方面共28项重点任务。
(二)率先推进人力资源大市场集成改革。通过供需、服务、监管等各个环节的改革创新,打造省域统一人力资源大市场。整合集成各地现有全部60家公共就业、人才网站以及各类公共人力资源信息平台,建立省市县镇村五级贯通的“人力资源大市场”,实现一站注册全省漫游、一站求职全省智配。自2024年7月1日上线运行至2024年底,累计访问量654万,日均访问量3.9万,最高日访问量10万;注册企业14万家、发布岗位113万个,注册个人127万人、有效简历超112.8万份,人岗智配率达82.07%。
(三)实施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行动。推动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着力建设以技能培育体系、技能创富体系、技能生态体系为支撑的省域技能型社会。制定出台《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7年)》,部署实施先进制造业技能强基行动、数字高技能人才倍增行动、服务业技能人才培育行动等。印发《赋能省域技能型社会基本单元高质量发展导引(1.0版)》,指导全省推进首批技能型企业、技能型乡村(社区)建设。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24年,全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74万人次,新增技能人才86.9万人,高技能人才39万人,其中新增制造业技能人才30.9万人,乡村实用技术人才7.6万人。
(四)运用数字化手段精准帮扶就业困难人员。依托“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在线”应用场景,压实属地责任,开展一对一精准帮扶,2024年帮扶困难人员实现就业8.52万人。优化信息发布机制,重点加强社区(村)等“家门口”零工服务点建设,多种渠道动态发布公益性岗位等岗位信息,提升对接服务能力,2024年全省零工市场共归集发布各类零工岗位超过200万个,帮助近30万人次实现就业。
(五)研究开发一批公益性岗位及配套管理系统。针对性开发储备一批与困难人员需求契合度、匹配度较高的保洁、保绿、保安、托老托幼等公益性岗位。试点建设公益性岗位管理系统,对岗位开发、人员进出、待遇支付、补贴审核发放等进行全流程闭环管理。同时,会同省财政厅制定《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对岗位开发、人员招聘与管理、岗位待遇和补贴等制度进行了完善。
(六)从制度层面破解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难题见效慢问题。大力推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加强规范用工行政指导,规范外卖、网约车、货车、快递等行业劳动用工。同时,积极维护农民工工资保障权益,会同省建设厅等6部门出台《实施“四实”管理全面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改革方案(试行)》。联合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和省法院印发《浙江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
(七)强化数据赋能。一是建设数据资源库。全量汇聚清洗12套省级系统数据,并实现数据安全集中管理。二是开展数据共享。依托IRS平台,为43个省级部门和268个市县部门提供402类数据共享服务。三是提升数据质量。建立数据质量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并修正数据质量问题。编制数据报告10余份,赋能业务经办。
二、关于“共富型社保体系建设存在较大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部门协同与数字应用。一是推动成立省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下设社会保障工作专项组,通过专项组会议统筹重大工作,促进社会保障政策协调。二是加快建设“浙里共富大社保”数字化应用,完成民政、人社、退役军人、残联、税务等13个部门相关指标对接和口径梳理,搭建共富型大社保基础数据库,实现了各部门指标动态同步更新和人力社保系统数据省、市、县全贯通。会同省民政厅、省建设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医保局和省残联等部门,初步完成养老保障、职业保障等7类保障项目,以及全生命周期保障群体2个主体板块、10个应用场景、22个主要页面的开发。
(二)加强社保政策宣传普及,推动覆盖全民。一是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公安厅、省税务局等部门相关数据进行比对,排查应保未保人员信息。二是经省政府同意后下达年度扩面目标任务,并通过参保扩面数字化应用场景,动态监测各地扩面任务完成情况。三是印发《关于开展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宣传工作的通知》,通过短视频等形式,在新浪微博、浙江人社公众号等线上平台开展宣传,对接铁路、银行等部门进行全省域线下推广。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全省各级社保经办机构深入乡村、社区、企业、校园等场所,2024年开展宣传、直播等活动900余场次,参与群众13万余人次,在各类宣传渠道解读政策服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宣传品。
(三)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提标提质。统一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提高中高档次缴费补贴标准和困难群体代缴标准。拓宽筹资渠道,积极推进集体补助试点。继续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待遇水平保持全国前列。
(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开展社保基金第三方审计,完成2024年度社保基金第三方审计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要情管理工作的通知》,健全要情全流程管理工作机制,推动要情应报尽报、基金应追尽追、案件应查尽查。
(五)构建完善多层次、多支柱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在台州湾经济开发区开展园区集合年金试点,指导湖州市、绍兴市上虞区等地探索推行企业人才集合年金计划。二是指导杭州市、宁波市稳步推进个人养老金发展,总结先行经验,指导全省稳步做好个人养老金制度全面实施工作。
三、关于“‘三支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引领。2024年3月20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3月下旬,全面加强“三支队伍”建设工作专班出台《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行动方案(2024—2027年)》。截至2024年12月底,全省技能人才1332.5万人,占从业人员比重34%,全省高技能人才465.6万人,占技能人才比重35%,全省共开展数字职业技能培训29.5万人,新增数字高技能人才10.4万人。构建完善“增技、增效、增收”的技能创富体系,截至2024年12月底,已重点建设2047家技能型企业、283个技能型乡村(社区)。2025年2月制定形成《2025年度技能型社会基本单元培育数量计划表》,统筹推进各地技能型社会基本单元培育任务。
(二)大力推动高水平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一是部署实施先进制造业技能强基行动、数字高技能人才倍增行动、服务业技能人才培育行动等,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二是组织完成省一流技师学院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中期评估及通报反馈工作,推动技工教育高质量发展。三是在绍兴市、湖州市等地开展企业技能人才集合年金制度试点,联合浙江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金融服务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的通知》。四是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育计划,2024年遴选120名省级人才计划高技能人才、599名浙江工匠。2024年11月,成功举办第三届浙江技能大赛,参赛规模创历史新高,全网传播量超5.39亿次。
(三)牵头实施人力资源服务增值化改革行动。一是推进普惠性人力资本提升,帮助山区海岛县引进大学生超10万名。2024年全省完成成人初高中学历提升12.56万人,新增具有成教大专及以上学历36.54万人,完成职教培训222.47万人次。二是实施人力资源大市场集成改革,建设“人力资源大市场”并上线运行,截至2024年底,全省12085家人力资源机构、9367家企业入驻“大市场”。三是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人力资源机构“云店”和企业“用才宝”,通过“企业发单、平台派单、机构接单”完成供需匹配。四是高水平开展人才引育活动,2024年全省共开展线上线下引才活动1万场,举办海内外人才项目对接活动599场、创业创新大赛317场,引进35岁以下大学生121万人,引进博士10823人。五是优化人力资源创业创新生态,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加大财税金融支持,截至2024年底,全省已落实重点群体创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税费优惠政策2.59亿,“人才保”担保业务在保余额20.41亿元,在保户数417户。
(四)大力加强技能人才培养。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技能人才培养乏力的问题,一是广泛建设技能培训站点、基地。在全省布局建设覆盖城乡的“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截至2024年底,已在全省20%以上的乡镇(街道)设立技能培训站点,面向重点就业群体开展培训23万人次。2024年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申报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5家,备案资助类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60家。二是大力建设技工教育高能级平台。截至2024年底,建成万人技师学院2所,遴选建设5所技师学院为我省首批技工院校师资培训基地。三是积极发挥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主平台作用。支持技工院校扩大招生规模,2024年招收全日制学生6.75万人,较2023年增长3.2%,截至2024年底全省技工院校在校生24.4万人。四是强化技能培训评价监管。在全省全面推行使用职业能力建设一体化平台,实现培训项目备案、培训过程监管、技能等级评价、证书发放、补贴申领等技能培训评价工作“全程网办”“智慧监管”。
(五)大力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针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小、散、弱’问题”,一是专题召开全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会,部署开展“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遴选培育,2024年推荐认定10家全省服务业领军企业。二是建立“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价体系、遴选申报系统,制定“专精特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遴选标准(试行)和遴选操作实施细则(试行)。三是对从事猎头、咨询、测评、培训等业态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围绕各地主导产业和重点项目,2024年开展重点企业和知名猎头机构双向对接的“双强汇聚”活动10场,并向社会发布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白皮书。四是建成浙江人力资源大市场。分析产业人才需求,绘制引才渠道图,引导精准人才开发、技能培训和人力资源合理流动。
四、关于“基金风险防控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职业年金保值增值管理。一是印发关于加强职业年金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监督考核、浙江省职业年金计划监督管理办法、职业年金工作指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职业年金管理制度。二是建立完善受托人绩效考评办法,修订完善并印发实施《浙江省职业年金计划受托人绩效考评办法》。三是研究制定职业年金征缴对账机制,印发《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对账工作业务规范》,与税务部门联合开展多缴资金退费和待匹配资金入账工作。四是制定并实施《关于职业年金经办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印发《浙江省职业年金基金监督约谈暂行办法》,构建从发现问题到督促解决问题的闭环管理机制。
(二)加强跨省转移社保关系业务规范化管理。一是建立全省养老保险转移业务工作对接群,开展业务交流讨论,统一业务经办规范,对地市提出的转移堵点难点问题加强经办指导。二是开展疑点数据核查。对系统筛查的疑点数据,逐一核实,对跨省转移存在一次性补缴三年以上的业务,严格按照全国统筹系统要求,上传相关电子要件。
(三)制定落实相关政策,加强风险防控。一是制定出台《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规范劳务派遣单位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形成从申请、使用到拨付凭证上传的监管闭环,指导各地落实好有关规定。二是制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比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金比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同时比对失业补助金等相应风险防控规则,强化常态化数据比对和疑点数据核查。2024年以来,共完成下发核查各类失业保险疑点数据5070条。
(四)加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监管。一是开展全省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经办培训。省本级及各市人力社保局专门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经办人员组织开展了政策培训和廉洁教育。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全省企业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关键环节审核的通知》,针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中的关键环节进行再强调、再细化。三是组织全省各市开展“档实一致”“人责一致”“数审一致”专项检查,查找安全薄弱点、寻找工作突破点、谋划管理提升点。四是各地集中力量进行了整改,完善信息库中的备案信息,对档案不够完整的,联系相关单位补充完善了档案材料。
五、关于“班子自身建设和党建工作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执行。一是深入学习“三重一大”制度规定,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决策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对全厅“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自查,查找问题不足、制定对策措施,并把相关情况报送派驻纪检监察组。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厅“三重一大”制度规定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2024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及出访团组和人员均提交厅党组会讨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二)严格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一是进一步强化民主集中制的学习教育,进一步熟悉掌握运用“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十六字方针,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增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二是班子成员在研究讨论人事任免、评选表彰等重大事项时,做好充分酝酿、发表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决定事项的监督检查,全过程体现民主决策过程,增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科学性、有效性。
(三)大力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每半年对各支部开展一次全面从严治党检查,及时将问题反馈给各支部并督促整改,2024年底对各支部党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二是集中组织新任党支部书记和各支部党务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培训,进行专题授课辅导,提高做好新时期党建工作的能力水平。三是制定印发厅《2025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完善厅《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强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规范》,指导各支部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四是全面压实工作责任,分管领导坚持每季度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例会对分管单位党建工作进行讲评,机关党委每半年对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在全厅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六、关于“机关内部风险管控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压紧压实责任确保压力传导到位。一是开展谈心谈话活动。2024年7月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厅年轻干部队伍建设调研暨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实现在编在职干部谈心谈话全覆盖,全面了解干部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以及“八小时”以外有关表现,严格落实从严教育监督管理干部要求。二是积极从源头上杜绝干部思想麻痹、不够重视等问题并形成震慑。加大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填报不一致情形处理力度,依规依纪对填报不一致干部进行处理。三是常态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厅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干部任前谈话、集体廉政谈话、二级调研员集中谈话以及宪法宣誓等活动,厅党组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亲自开展教育谈话并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增强干部遵规守纪意识。
(二)加强项目采购的严格把关。一是对2021年和2022年高层次人才招聘、2021年大学生浙江暑期实习等项目进行复盘。二是由办公室、规财处等处室牵头,切实规范招投标工作。2024年实施高层次人才招聘洽谈会等7个项目,均通过询价评审方式确定招投标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系统将7个项目委托至代理机构,并要求代理机构在选取论证专家时对专家身份予以把关,严格履行回避制度,所有签订合同项目都进行了公示。
七、关于“落实巡视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厅党组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有欠缺”的问题。一是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巡视整改部署推进会,建立会商调度机制,对巡视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切实扛起整改的主体责任。二是组织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精准剖析、深度剖析,详细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将问题责任到事、责任到人。
(二)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浙江智能制造技师学院改革推进迟缓”的问题。2024年12月17日,厅党组研究决定,停止筹建学院,将学院拟更名为“浙江省职业能力提升促进中心”。2025年1月22日,省委编办批复同意省人力社保厅停止筹建学院并将学院更名。截至3月底,已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举行挂牌仪式、调整门户网站和浙政钉有关信息等事宜,指导省职业能力提升促进中心按照新的职能开展工作。
(三)针对巡视反馈指出的“对党员评优评先导向问题制订了‘一票否决’制度,但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制度规定,取消优秀共产党员评选“一票否决”不合理做法。二是机关纪委全面准确掌握干部违规违纪情况,加大干部表彰必审把关力度。三是按规定要求对干部评优评先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加强工作检查,确保评优评先工作合规、合情、合理。
下一步,省人力社保厅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将巡视整改各项工作落实落好。厅党组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大力弘扬攻坚克难、改革创新精神,引导全厅党员干部思想再解放、攻坚再发力,以高标准、严要求强化巡视整改跟踪问效。坚持举一反三,注重建章立制和常态长效,从体制机制上不断补短板、堵漏洞,使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二是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为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不放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立足中心所在、大局所需、人社所能,着力在构建完善人社工作“六大体系”上先行示范。坚持人民至上,着眼回应群众关切,持续深入开展尽心耐心暖心“三心”服务行动,深化开展人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树牢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控,持续有效防范化解人社领域风险。三是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纵深推进“清廉人社、模范机关”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大力弘扬“六干”作风,激励全厅干部感恩奋进、实干争先,争当凝心铸魂、护航大局、干事创业、亲清有为的排头兵,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加快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新篇章贡献人社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1-87053140;邮政信箱: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省府路8号行政中心2号楼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电子邮箱:srlsbt@zjhrss.gov.cn。
中共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