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驻纪检监察组提供的拟巡察单位班子成员、关键岗位、重点事项和日常监督发现问题情况,助力巡察组精准锁定重点人、重点物、重点事,缩短了巡察‘破冰期’。”在舟山市普陀区开巡答辩会上,区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由衷地表示。
近年来,普陀区纪委监委探索实行“巡察监督+派驻轮驻监督”模式,深度融合派驻“探头”“前哨”优势和巡察“利剑”“震慑”优势,通过牢牢把握巡前、巡中、巡后三个环节共抓共建,推动监督工作由“单兵作战”向“协同作战”转变,纪检监察监督质效不断提升。
立“良法”才能行“善治”。在巡前,该区纪委监委印发《“巡察监督+派驻轮驻监督”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巡察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动协作的程序、内容和职责。同时,建立开巡答辩会等制度,今年以来,通过3次答辩会,推动明确养老、医疗等重点领域、重点问题8个,为巡察提供准确详实的主攻方向。
发现问题是起点,解决问题才是关键。“巡察交办的重点问题——民政下属服务中心驾驶员为私营客车介绍业务收取介绍费案已取得重大进展,相关责任人已被第二种形态处理。”在巡中,该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通过巡察与轮驻小组线索快速移送查办机制,在巡察期间就完成了对相关对象的立案处置。通过巡驻精准化监督,今年以来,巡驻联动移交的7个问题线索已全部立案,党纪政务处分3人。
为做深做实巡驻“后半篇文章”,填补巡察“巡完就走”、派驻“力量薄弱”等问题,在巡后,该区纪委监委还坚持“双督双促”,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作为研判被巡察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生态、综合考评等重要参考,持续不断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巡察监督、派驻监督作为党内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该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强调,下一步,普陀区纪委监委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贯通协调,完善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优势互补、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释放1+1>2的监督效应。
(舟山市普陀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