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9日至11月27日,省委第三巡视组对省委金融办开展了巡视。2025年1月7日,省委巡视组向省委金融办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省委金融办坚持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全力做好整改工作。一是主动增强巡视整改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省委巡视反馈会议后,第一时间召开室务会(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研究,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省委关于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有关文件和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全力抓好巡视整改上来。二是建立健全统筹推进巡视整改工作机制。及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金融办常务副主任担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强化“一岗双责”,落实“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抓到底”整改任务。组织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视反馈问题,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全面深刻反思,深挖问题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高度政治自觉和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推进整改落实。按照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要求,认真制定实施巡视整改方案,明确具体整改措施。三是从严从紧抓好巡视整改责任落实。办室务会议定期研究会商解决巡视整改难点堵点问题,各班子成员发扬斗争精神真抓整改,落实问题、任务、时间、责任“四张清单”,责任到人到岗,及时办结销号,扎实推进整改措施落地见效。
在巡视整改工作中,教育提醒10人次,建立完善制度52项,指导主管社会组织完善制度3项,局主管社会组织上市与并购联合会完成清退款项58.86万元。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金融领域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金融工作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金融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省域先行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金融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扎实推进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省域实践,围绕金融强省建设目标,制定浙江省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创新实施金融现代化系统推进工程,努力高站位谋前谋深谋实金融工作。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和省委有关金融领域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组织召开省委金融委等会议,围绕贯彻落实“4+1”重要要求和“132”总体工作部署,坚持和加强地方金融系统党的领导,坚定不移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以更大力度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切实增强金融产业竞争力,培育健全一流金融生态,为“经济大省挑大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更大金融力量。
(二)发挥新机构“三位一体”优势,推动建立健全党领导金融工作的机制。牵头制定省委金融办、省委金融工委、省地方管理局等相关规章制度,搭建机关治理和业务管理制度的“四梁八柱”,保障“三位一体”机构有效运转。印发省委金融办2025年工作要点,紧扣“抓党建、防风险、强监管、促发展”工作主线,实施地方金融高质量发展五大工程,抓好20项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系统党建工作体系,牵头制定实施省属金融企业党建、地方金融社会组织党建等指导意见,6家省属金融企业党组织关系整建制调整到省委金融工委,指导各设区市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建”要求,明确地方金融党建工作职能部门,设立地方金融行业党委,推动形成省域统一的地方金融党建工作格局。
(三)放大金融改革协同效应,着力打造金融助力共同富裕等具有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围绕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和“浙江三篇小作文”,牵头制定推进金融支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等行动方案,“一地一案”推进区域金融改革项目省域全覆盖。统筹做好“强城”“兴村”“融合”金融支持,制定实施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缩小“三大差距”等工作方案,启动新一批普惠金融赋能县域共富“直通车”项目,今年以来,山区海岛县贷款增速高于全省面上水平。联合省级有关单位完善“新农人”金融服务等政策,推广针对农村地区的金融产品、服务模式和服务机制,进一步提高农户贷款的可得性和便利性,金融支农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四)对标金融强省建设要求,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和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制定实施促进和保障金融强省有关工作举措。着力推动法人金融机构增强整体实力,支持法人银行机构提升服务我省高质量发展能力,支持法人证券机构通过资产并购等方式做大业务规模。更好发挥保险功能,指导法人保险机构优化发展战略和股权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有效性,增强发展动能。组织开展全省金融领域人才调研,指导金融企业做好引进和培育急需紧缺金融人才、高层次金融人才等工作。
二、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央地协同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重点领域金融风险防控。建立完善央地协同工作机制,主动对接省级有关单位、属地党委政府,增强防范化解处置金融风险工作合力。联合省级有关单位持续做好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公众提升风险防范意识。
(二)加大打击整治非法集资工作力度。建立健全齐抓共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高效协同的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体系。扎实推进全省打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加强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打击处置。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建立完善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监测工作机制,强化非法集资风险源头防控。
三、关于“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制度执行。学习贯彻《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行业新规,规范地方金融行政处罚工作规程,持续健全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制度。督促市县地方金融工作部门明确执法资格,深化监管责任落实。加大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教育培训,提升地方金融工作部门监管执法能力。
(二)补强常态化监管短板。完善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系统,提高数据报送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提升省市县三级地方金融工作部门线上监管工作效能。制定实施2025年地方金融组织监管工作要点、行政执法检查计划,今年上半年,全省对130家地方金融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抓好整改。其中,省级现场检查数量超过30家,覆盖8个行业,现场检查覆盖面明显提高。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排查行业性突出风险、共性问题和风险苗头等隐患,督促完善内控制度,规范经营行为,加强风险管控。
(三)加大地方金融监管“长牙带刺”力度。开展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制定规范整治实施方案,对2起地方金融组织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加大地方金融组织“减量提质”力度,今年上半年,全省清退“失联”“空壳”机构21家,持续保持平稳有序的清退节奏。
四、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切实推动金融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迭代实施新一轮“8+4”金融要素保障政策,今年以来,浙江省信贷总量保持稳定增长,增量保持全国前列,政策性开发性银行中长期项目贷款投放额、融资租赁支持设备更新投放额等均超额完成。深化金融顾问制度,推动金融顾问强化“上门式”对接服务,为企业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推动县域综合金融生态提升、融资模式创新、一揽子金融政策传导,提升服务质效。
(二)加大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推动更多金融要素集聚投向科技创新等重点领域。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制定实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建设创新浙江若干举措》等政策措施,拓宽科创多元化融资路径,用好用足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银行机构加大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支持银行设置科技专营机构,实现我省科技贷款增量规模走在全国前列,科技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深化杭州、嘉兴国家级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指导“一地一策”实施改革项目。推进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股权投资试点在浙江落地。
(三)深入实施“凤凰行动”,助力上市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强化市场主体培育,推动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防范化解风险,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依托行业协会等专业力量,摸排建立并购标的库,支持上市公司开展高质量并购重组。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板建设,今年以来,专精特新”板累计入板企业728家。
(四)推动金融机构扩大融资服务覆盖面,进一步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加强宣传解读,“实地走访+政策辅导”双向发力,推动银行机构激发基层敢贷愿贷的动力。联合省级有关部门持续开展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融资破难”行动,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款等支持力度,实现企业信用贷款规模和占比双提升。持续推广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助企节约转贷成本。
五、关于“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还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深入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统筹做好“学、查、改、促”四篇文章,推进作风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室务会议专题研究落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清廉机关等工作举措,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工作,推动业务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按照“业务工作推进到哪里,廉政风险防控就跟进到哪里”的要求,持续开展风险排查,做好动态更新,制定实施防控措施。认真开展警示教育,室务会议增设“党性党纪教育一刻钟”,并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警示教育大会等方式,强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二)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对有关单位近五年来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估。针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制定实施整改方案,严格落实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加强内部审核把关,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三)进一步严实内控管理。针对内部运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修订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优化采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岗位分工,实行岗位分离。完善审批流程,加强审核把关。修订《省委金融办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完善用车线上审批流程、出车台账管理等。组织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督促规范内部运行,强化刚性约束。
(四)强化主管社会组织监督管理。针对巡视发现问题的主管社会组织,开展一对一约谈,督促限期完成整改。同时,举一反三,由点及面,对各主管社会组织开展全面书面调查和实地走访调研,重点加强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监督。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3家主管社会组织开展专项审计,制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督促指导主管社会组织规范提升。修订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强常态化管理。
六、关于“抓政治能力建设、干部队伍管理和基层党建工作有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落实“第一议题”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时修订完善室务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第一议题”学习,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到地方金融工作中。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细化“三重一大”事项,加强会议议题的审核把关,持续抓好会议决策事项的督促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及时配齐配强关键岗位,统筹开展干部选任、职级(级别)晋升、交流转任、招录遴选等工作,提升处级领导配备率。制定干部档案专审“回头看”方案,结合选任晋升、人员招录等开展重点档案审核,进一步规范干部档案审查,提高审档专业化能力。完善《省委金融办借调审批操作口径》,严格落实借调人员管理要求。
(三)进一步规范基层党建工作。完善机关党委工作办法,严格落实机关党委议事规则,进一步推进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实施加强党支部日常管理制度,规范开展“三会一课”、理论学习、党员管理等,加强监督管理和工作评价。定期组织召开主管社会组织工作交流,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建设重要文件精神,加强对主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提升主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
下一步,省委金融办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改进工作和建强队伍相结合,抓好持续整改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党的领导贯穿金融工作全过程,以整改实效践行“两个维护”。二是进一步突出常态长效。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对集中整改期已完成和取得阶段性进展的整改措施,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尚未完成和需要长期推进的整改任务,持续抓好跟踪督办,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不断巩固巡视整改成果。三是进一步扛牢使命担当。将持续推进巡视整改融入到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当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和“浙江三篇小作文”,有力支持浙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是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选育管用。持续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体推进“三不腐”,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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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