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期间,招投标领域问题核查一度遭遇瓶颈,我们立即启动巡中会商,邀请财政、住建领域专家及联系纪检监察室共同研判,最终精准锁定2条问题线索并全部成案。”在开化县委巡察工作复盘分析会上,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巫大为的分享,道出了巡中会商机制的实战成效。
针对巡察中线索挖掘不深、定性把握不准、移送查办周期长等痛点,2025年以来,开化县委巡察机构迭代升级巡中会商工作机制,对参会范围、形式、内容、流程进行全链条规范,明确上级关注高、社会危害深等8类会商情形,以及证据易灭失、危害结果显现等6类移送情形,打破部门壁垒,强化与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单位的协同联动,推动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全面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会商中,开化县委巡察机构实行组办联动、协同作战,会前由县委巡察组按照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进行分类汇总,盘点确需会商事项,形成问题线索清单、民生事项清单、立巡立改清单“三张清单”。县委巡察办对会商事项进行研判,按照问题轻重缓急进行分类,视情邀请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室等科室介入,共同剖析问题背后的责任和原因,对反映具体、可查性强的重要问题线索立即移送,实现边巡边移、快查快办。
为确保会商结果落地有声,县委巡察机构强化跟踪问效,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移送处置工作流程,建立专门台账,明确专人管理,对巡中移送的问题线索向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和相关承办部门发出《工作提示单》,推动问题线索高效查办。同时,完善巡察评估验收制度,将会商结果办理情况纳入整改情况评估内容,切实传导压力、夯实责任。
“巡中会商机制,既有效促进‘纪巡’联动、‘组办’互动,凝聚监督合力,又能提升问题线索质量,增强巡察监督的震慑力与穿透力。”开化县委巡察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这一机制运用,健全完善线索研判、整改跟进、协同监督的闭环流程,让巡察“利剑”更锋利、“探头”更精准。
(开化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