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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抓实"质检员"制度 守牢基层案件质量"生命线"

2026-04-27 11:06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这份书证材料没有注明来源,存在证据瑕疵,请及时补充完善。”近日,新昌县纪委监委查处某村干部违规承揽本村工程案件时,审查调查组“质检员”发现调取的书证存在程序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办案组立即补正,最终该案在市对县案件质量评查中获评优秀。这正是新昌县纪委监委深化审查调查组“质检员”制度、推动办案质效提升的生动体现。

  绍兴市纪委监委紧盯基层办案实际,创新推行审查调查组“质检员”制度,并在新昌试点实行。新昌县纪委监委以“精建机制、精练本领、精抓落实”的“三精九字”工作法,将质量把关嵌入审查调查全过程,推动案件质效实现整体跃升。截至目前,各级“质检员”累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900余个,案件质量评查平均得分从“合格”档次跃升至“优秀”,交出了一份亮眼的基层办案“质量答卷”。

  制度先行,路径方能明晰。新昌县纪委监委从机制建设入手,为“质检员”履职划出清晰路径。建立“边查边检”机制,明确“质检员”作为办案组成员,在线索处置、程序手续等全要素环节动态纠偏,让“质检员”不再是事后“救火员”,而是全程“守门员”。同时实行“边检边审”机制,推动问题纠正在审调前端,变事后纠错“治已病”为事前预防“治未病”。“这两项机制将质量把关从‘终点’前移至‘沿途’,让问题在办案过程中就能及时发现、当场解决。”新昌县纪委监委审理室负责人表示,“质检员”全程跟案、同步审核,有效避免了程序瑕疵和证据风险“带病”流转。此外,该县还落实“边审边研”机制,以片区为单位组织“质检员”盘点交流、剖析量纪,形成《常见违纪违法行为立案及处分具体参考》,统一办案尺度,实现类案同办、量纪均衡。

  履职路径明晰后,新昌县纪委监委把锤炼过硬本领作为重中之重。通过开设“质检+审理”讨论会,每季度选派一名“质检员”到审理室驻点跟学,在反向审视中提升质检能力。同时,推行交叉核验机制,组织不同办案组相互“找茬”,目前已联合把关案件26件,抽调“质检员”参与季度案件质量评查4次,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同步建立线上“互助联盟”,审理室骨干驻群指导,形成了“以老带新、同伴互助、专业兜底”的梯次培养格局。

  在此基础上,该县还进一步细化“质检员”岗位职责清单,建立专项考核机制,将发现问题数量、整改质效等量化评分,持续做深做实质检成果“后半篇文章”,评查后常态化召开专题通报会,指名道姓点问题,不定期召开案件质量“酸辣点评会”,对评分不高的案件现场复盘,由办案人员陈述、“质检员”点评、审理室总结,以较真碰硬的方式推动举一反三、提质增效。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我们推行‘质检员’制度,就是要将质量把关关口前移至审查调查一线,变事后纠错为全程护航。”新昌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断完善“质检员”履职机制,推动基层办案质效再上新台阶,以每一起案件的过硬质量,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新昌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