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村干部收礼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尚未颁布,不能据此给予政务处分。”近日,绍兴市上虞区纪委监委“办案管家”殷峰在履行片区内某案件移送审理前初评审核职责时,对案件承办人提出处理意见。这是该区创新推行“办案管家”制度的一个日常场景。
今年以来,上虞区纪委监委锚定“大抓基层”部署要求,聚焦案件查办“主战场”,创新推行“办案管家”制度,打造基层案件质量管理专业化队伍,以“小兵团”助力“大管理”,为案件质量安全保驾护航。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线多面广,如何实现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该区给出的答案是:挑选精兵强将担任“办案管家”。该区纪委监委从全区纪检监察系统挑选拥有三年以上审查调查经验的业务骨干担任“办案管家”,带领片区35名“三员”(质检员、安全员、内务员),组建“一片区一管家”的专业化团队。目前,全区已实现“办案管家”片区全覆盖。
“办案管家”承担“统筹、审核、督促”三大职能、六项任务,重点负责本片区问题线索统一管理,抓好自办案件质量审核,督促“三员”协同履职。具体而言,“办案管家”在片区自办案件立案前把好立案“入口关”,在移送审理前协同“质检员”开展案件质量初评审核,进一步把好案件质量“出口关”;指导“安全员”完善“走读式”谈话方案和安全预案,筑牢办案安全“防火墙”;引导“内务员”规范落实安全保密、案卷资料归档、场所内务整理等工作,守好案件管理“大后方”。以“办案管家”为枢纽,“三员”各司其职、攥指成拳,该区已形成“一核引领、三员协同”的基层案件质量管理新格局。
“这份笔录中对具体谋利事项的固定还不够具体,笔录中出示的书证复印件对象没有签字确认。”在近期举办的案件交叉评查活动现场,“办案管家”带领质检员逐页翻阅案卷,对照标准现场打分。
聚焦实战实训赋能,该区纪委监委坚持以干代训、以案促训,每月选派“办案管家”和质检员进驻审理室跟班实训,参与片区内自办案件审理和质量评查。同时,定期举办案件交叉评查活动,通过现场评查、交叉点评、对照打分等方式,以评促改、以赛促学。截至目前,全区已举办赛比活动6次,参评自办案件78件,排查案件程序瑕疵、文书不规范等问题105个。“每次评查都是一次‘全面体检’,大家在找问题、受评议的过程中持续增长才干、提升水平。”参与评比活动的“办案管家”陈徐波深有感触地说。
制度好不好,关键看成效。“办案管家”制度实施以来,该区案件查办质效明显提升,全区立案93件,案件质量合格率保持100%,优秀案件占比达90%以上且持续攀升,办案安全平稳可控。
“基层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最后一公里’,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深化“办案管家”制度,不断健全案件质量管理体系,以高质量案件查办推动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让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感受到更多公平正义。
(绍兴市上虞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