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小区公共收益花在哪、花了多少都很模糊,现在每笔支出都有明细,手机上就能查看,咱们业主心里亮堂多了!”近日,家住普陀区东港街道的王女士在查看小区公共收益支出公示后,由衷点赞。
小区公共收益支出不透明、使用不规范,是群众反映强烈的“心头事”。普陀区纪委监委紧盯这一治理难题,部署开展专项监督治理,通过联动排查、靶向施治、建章立制等方式,着力纠治管理乱象,推动业主共有资金规范管理、阳光运行。
“聚焦公共收益支出用途不明、审批不严、公示不清等突出问题,我们制定‘三查三看’核查标准,即查账目凭证,看支出是否符合规定用途;查审批流程,看是否履行业主表决程序;查公示信息,看是否详细列明支出明细。”普陀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道。
该区纪委监委创新构建“纪检组+住建局+街镇+审计”四方联动监督机制,重点紧盯“其他支出”占比过高、维修项目支出无明细、大额支出规避业主表决等典型问题,通过调取财务台账、实地走访核查、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对全区68个有公共收益的住宅小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并同步建立“一小区一清单”问题台账,梳理出支出超范围、审批手续不全、公示不及时等3大类19个具体问题,实行销号管理、限期整改。
针对专项治理中暴露的监管漏洞,该区纪委监委精准施策、靶向纠偏,督促区住建局出台《普陀区住宅小区共有收益财务管理工作参考指引》,明确支出范围、审批流程和公示要求,创新推行“双审核+双公示”制度,支出需经业委会、物业公司联合审核,月度明细和年度决算分别通过小区公告栏、“智慧物管”平台双重公示,接受业主实时监督。
“在纪委的推动下,我们建立了‘小额支出线上备案、大额支出业主表决’机制,并引入第三方审计把关。纪检组还建议我们引入‘智慧监督’,在‘浙里幸福’平台增设公共收益支出监管模块,业主可随时查询支出凭证、项目合同等资料,让‘暗箱操作’无处遁形。”普陀区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道。截至目前,23个老旧小区已补全支出审批手续,18个小区完成支出明细补公示,整改完成率达100%。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该区纪委监委监督推动区住建局制定《公共收益支出负面清单》《考核奖励办法》等制度,明确12类禁止支出情形,将公共收益支出规范情况纳入物业企业“红黑榜”考评范围。同时,建立“回头看”督导机制,对已完成整改的小区开展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支出公示是否常态化、审批流程是否规范化,坚决杜绝“纸面整改”“虚假整改”。专项治理部署以来,全区小区公共收益支出投诉量同比下降42%,群众满意度较去年提升31%。
“小区公共收益的每一笔支出都关乎群众切身利益。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常态化监督,及时纠治新问题、新乱象,让公共收益真正成为提升小区治理水平、增进民生福祉的‘民心资金’。”普陀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舟山市普陀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