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岛巡审’既有效破解了乡镇办案力量不足、业务不熟练的难题,又通过问题反馈靶向整改、培训指导等多种方式,增强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本领。”日前,在参加完评查会后,来自舟山市普陀区虾峙镇的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表示收获满满。
今年以来,普陀区纪委监委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多措并举提升基层监督质效,通过创新“协作化”审理模式、“巡回式”质量督导、“标准化”办案指引,压实“全链条”责任体系,有效破解乡镇纪委办案力量不强、案件质量不高等痛点难点,推动基层执纪执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我们制定了《关于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安全打造纪检监察系统‘铁案工程’的实施方案(试行)》,通过发挥专管员、质量分管负责人作用,筑牢案件质量‘第一道关口’。”该区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介绍道。该方案强化“双把关”监督机制,即审理室、案管室协同履职,前移监督关口,共守案件质量安全监督关。同时,深化“审评同步”机制,与“日常评查、全面评查、专项评查”一体推进,通过“评查—反馈—整改—回头看”的管理闭环,推动问题即时纠偏、即刻整改。
在此基础上,普陀区纪委监委还采取“交叉互评+季度体检+逐岛巡审”的三级评查模式,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流程,针对共性顽疾,动态编发《案件质量常见问题清单》及工作提示,推动业务指导由“大水漫灌”向“精准滴灌”转变。
对办案程序和文书规范“心里没底”,是困扰不少乡镇纪检干部的难题。该区纪委监委严格对标《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执纪执法系列工作模板》,规范乡镇案件卷宗制作。同时,在市纪委监委的指导下编制行政处罚类、刑事判决类案件模拟卷,为基层办理同类案件提供可视化、实操性指引。
“逐岛巡审”的“巡回式”质量督导带来了基层案件质量的提升,但审理力量相对不足等情况成为摆在眼前的现实难题。对此,普陀区纪委监委持续推进机制创新,制定《乡镇纪检监察机构交叉审理工作办法(试行)》,推行乡镇案件“交叉审理”,由其他纪(工)委成员组成审理组,在区纪委监委集中开展案卷审理工作,审理室的全程指导让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在实战中互查互学、互促互进,有效破解了基层审理力量不足难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大抓基层’工作,通过全员培训、以案代训等方式,持续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水平,进一步推动案件质量整体提升。”普陀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舟山市普陀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