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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蝇记】第二百二十七期:以"入股"为幌子 借"自首"耍花枪

2021-08-04 06:30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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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讲奢侈,讲体面,以为穿名牌、开豪车就是有面子,就是出人头地,存在严重的奢靡之风。却没有想到自己最终违纪违法。” 金建忠如此忏悔道。

  经查,2009 年至2020 年,金建忠利用其担任玉环建设办公室工程一科科长,玉环市城市建设集团副总经理、城建集团工程管理部实际负责人等职务上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市政工程建设等事项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0.25 万元。2021年1月,玉环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原玉环市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人金建忠受贿案,对金建忠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要面子讲排场  入不敷出

  1991年,金建忠到玉环市政园林处工作,从此就一直在住建系统工作。刚工作时,出生在富裕家庭的金建忠按时上下班,生活很简单。“那时候,真是既单纯又快乐。”回想起刚参加工作时的场景,金建忠这样说道。

  2007年,金建忠被提拔为玉环县建设办工程一科科长后,身边的人也比平时多了起来,经常有人过来请金建忠吃饭。一开始,金建忠还有点顾虑,后来随着邀请的人越来越多了,约束自己的原则性和党性也就被慢慢削弱,对酒局不再推辞,平时和他们推杯换盏、称兄道弟,觉得自己很有面子,飘飘然起来了。

  在生活上,金建忠也越来越奢靡,觉得不是好车、不是名牌衣服就配不上自己。花钱大手大脚,加上家庭开支,正常的工资和父母的补贴已经不能满足自己的需求了,金建忠便将目光瞄向了身边的这些“朋友”身上。

  入暗股擦边球  心存侥幸

  “我原以为自己出资了,也没参与公司的具体经营,打打擦边球,赚点外快,从公司拿点利息,不会触犯法律。”

  2009 年 7 月,金建忠向浙江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张某某提出入股该公司,张某某认为金建忠能为公司承接工程带来效益便同意其入股,金建忠向其支付 18 万元从而获得该公司30%的股份,并将自己的股份挂在张某某名下。有了金建忠的关照,这些年该公司赚得盆满钵满,而金建忠也凭股份获利300余万元。

  最令人瞠目结舌的是,2009 年底,金建忠就以公司未见效益,以利息为名向张某某索要钱款。2010 年 1 月至 2020 年 2 月期间,该公司为了谋求及感谢金建忠给予公司工程方面的关照,在金建忠未提供任何劳务的情况下,以“工资”“奖金”的名义送给其 87万余元,金建忠均欣然收受。

  奔“钱”途入穷途 悔不当初

  尝到甜头的金建忠就此一发不可收拾,在一次酒足饭饱后,玉环某市政园林有限公司李某某提出不用出资,直接将20%的股份送给他,一番假意推辞后,金建忠笑纳了。金建忠利用手中职权,为该公司承揽工程大开“方便之门”,公司业务渐渐起色,他也收获了10万元的现金“分红”。

  此后,金建忠又多次收受多个承建工程老板的礼金礼品,一步一步滑向堕落的深渊。

  2020年7月,在得知市纪委对浙江某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某以行贿罪留置后,金建忠惶恐不安,主动向组织自首,但是还是怀着侥幸心理,避重就轻,只供述自己违规入股情况。然而在纪法面前,任何伎俩都注定是徒劳。2020年7月,金建忠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金建忠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参与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严重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2020年11月,金建忠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伸手必被捉。”这简单的道理其实大家都懂,可人性的贪婪蒙蔽了一切。金建忠企图当官发财两不误,打着“入股”的幌子贪腐,却恰恰忘了,再深的套路,再多的花样,在纪法面前都是作茧自缚。

  (台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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