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违反党纪国法,受到法律的惩处,对不起党组织多年来的培养和关心,给家庭带来伤害……”2021年5月,乐清市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原党组成员金新安在法院庭审时忏悔道。
2020年底,乐清市委巡察市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该中心党组成员金新安抵不住违纪违法事实被发现的恐惧,主动向巡察组交待问题,并到市纪委市监委投案自首。
炒股亏空,以权谋私补窟窿
金新安多年沉迷于股市,但一直亏多赚少,窟窿越来越大,再加上投入股市的本金大部分来自银行借贷,投资的时候难免心虚,因此陷入一种越亏越投的恶性循环。
“股票就是一个恶魔,最多的时候在银行欠款达160多万。为了还贷,我动了以公谋私的歪脑筋,让自己掉进了一个更深的泥潭里。”金新安充满悔恨地说。
2017年下半年开始,金新安分管体育场馆建设,后来又分管了市场经营科,这些分管的工作都和工程建设项目有关,每年支出经费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二三百万元。
金新安与企业老板接触过程中发现,绿化改造、广告宣传、标识标牌建设这些项目技术含量不高,资金投入不大,但利润却不少,一些工程项目短短一个月的时间,施工方就可以赚到百分之二三十的利润。金新安开始想从中分一杯羹。
2018年,金新安和乐清某丰广告公司的负责人陈某某认识。陈某某表示,如果把广告业务交给他来做,赚的利润可以七三分,大头给金新安,金新安听后心动了。此后,在金新安的操作下,陈某某陆续承接了西门体育馆LED显示屏、中雁景区节庆氛围布置等20多个工程项目。
陈某某也没有食言,按照口头约定,将七成的利润交给了金新安。陈某某每次收到工程款后,会送出3万至4万元现金,陆续送了25万余元。
调查人员介绍,从2018年开始,金新安逐项将他分管的工程项目,交给那些承诺给他好处费的施工方和企业老板。每次工程结算时,他都从老板那里拿到好处费。
心存侥幸,想方设法“洗白”贿赂款
2020年6月,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乐清市纪委市监委在全市开展“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贷专项整治”。金新安在分管的硐烊景区绿化配套工程有参股行为,他担心东窗事发,并会牵出在多个工程项目收受“好处费”的问题,于是想到了给施工方打虚假借条,企图掩盖受贿事实。
2020年7月,金新安联系了乐清某丰广告公司的陈某某到自己办公室,两人逐笔回忆好处费的次数和总额等,最后统计有25万余元,于是金新安给陈某某打了一张25万元的借条,并统一了口径。用类似的方法,金新安分别联系另外两名工程负责人,给他们各打了5万元的借条。
内心惶恐不安,决定投案自首
然而,纸终是包不住火。2020年11月至12月,乐清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市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党组期间,通过外围了解,发现党组成员金新安对其他分管工作很不上心,惟独对工程项目建设喜欢亲自参与、直接插手。工程项目建设历来是腐败高发领域,巡察组高度敏感,对金新安近年来分管的体育场馆维修、景区绿化、智慧旅游等项目开展重点核查。
此时的金新安惶惶不可终日。“在巡察人员来了之后,我的心理压力与日俱增,越来越恐惧,有时甚至彻夜难眠,进驻旅体中心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我几乎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金新安在接受调查时说道。
金新安害怕自己的问题可能会被查出来,不断打听巡察组找人谈话的有关情况。
巡察组综合上述情况,决定敲山震虎,正面找金新安进行一次谈话。2020年12月22日接到巡察组谈话通知后,金新安思前想后、决心主动坦白,于12月23日一早向市纪委市监委投案自首。当天晚上,金新安被市监委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金新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对象的钱款,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规从事营利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43.4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罪。2021年1月21日,金新安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7月12日,经乐清市人民法院审理,金新安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