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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蝇记】第三百七十五期:克扣"口粮"的"采购管家"

2023-03-17 07:07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拍蝇记】第 期:12人伪造协议集体贪污终被"一锅端"

  “被告人陈自云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二万元。”2022年12月15日,在安吉县人民法院,安吉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综合服务科原科长陈自云贪污案一审宣判。

  “自己付出的辛勤努力,组织倾尽心血的培养,父母引以为傲的期盼,妻儿幸福美满的支柱,全因一时贪念,毁于一旦。”陈自云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

      伺机而动,点燃贪欲之火

  由于父母长期从事水果生意,家庭条件较好,陈自云从小在金钱方面几乎从未短缺,也养成了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2005年,读大学的陈自云一个月生活费甚至可以高达到四、五千元。

  工作后,陈自云非但没有改变自己的消费习惯,反而愈发追求有档次、讲排场的生活,沉浸在推杯换盏、觥筹交错的酒局、饭局之中,消费开支节节攀升。

  2017年3月,陈自云进入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后更名为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工作,负责机关食堂的食材采购。由于缺乏有效监管,陈自云可以直接决定食材的供货单位,并在审批支付环节负责审核把关。很快,陈自云在审核账目时也发现,自己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改变采购单上食材的品类、数量、金额,即使虚增一些,也无人察觉。

  高额的消费支出犹如点点星火,在单位漏洞的助推下迅速燎原,将陈自云心底的贪欲之火彻底点燃……

      利欲熏心,踏破法律底线

  2017年7月,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在食堂增加午餐水果,这也为熟悉水果生意的陈自云提供了机会,他利用职务便利,指定自己的亲属季某负责水果采购,并以批发价采购、抛高采购单上水果单价的形式套取差价。

  “当我跨出违法的第一步时,我也曾犹豫再三、内心挣扎。”但一时的“风平浪静”,让陈自云的纪法底线逐步沦陷,贪欲如滚雪球般越滚越大。2020年5月,陈自云又故伎重施,要求其前妻在给机关食堂供应农家土菜的同时帮助其“走账”套取公款;2020年7月,陈自云以工作需要为由,授意下属以伪造购菜单的方式每月套取2万元……一时间机关食堂俨然成为他个人的“提款机”。

  短短五年时间,一个颇受领导重视和同事认可的“采购管家”,却在克扣干部“口粮”的贪腐道路上越走越远。

      东窗事发,终食悔恨苦果

  从套取公款中尝到甜头后,权力观、金钱观产生偏差的陈自云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开始另辟蹊径,伸手索要“好处费”。2020年1月,经陈自云介绍,黄某成为山川乡政府食堂的食材供应商。不久后,陈自云向黄某提出,需要一些经费为其打点、维护山川乡政府的关系。为了维护生意,黄某答应了陈自云的要求。此后陈自云收受黄某赠送的香烟、酒、现金等财物,合计9.068万元。

  纸终究包不住火。2022年5月,安吉县纪委监委对陈自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2年9月,陈自云因违反廉洁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贪污罪,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安吉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法院审理查明,陈自云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伪造县机关食堂购菜单的方式,套取县机关食堂食材、水果采购款共计人民币126万余元,数额巨大。2022年12月,陈自云因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2万元。

  与此同时,安吉县纪委监委针对案件中暴露的问题启动一案双查,党纪政务处分2人,并督促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以案促治,健全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虽然已永远不可能成为这片森林的护林员,但我还可以成为竖在危险路口处的警示牌,告诫后来之人曾经有人在此付出惨痛的代价。”留给陈自云的是不尽的追悔和愧疚。

  (安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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