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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说违纪】虚列开支买单吃喝,弄虚作假必受严惩

2021-06-15 06:30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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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8月至2015年3月,时任绍兴市越城区富盛镇义峰村党总支书记施荣祥通过采用虚列工程款等方式违规支出村招待费用共计人民币11.7万余元。施荣祥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2020年11月,施荣祥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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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施荣祥当选为义峰村村委主任。当时的他一心为村里办实事,甚至个人出资建造了村幼儿园和村卫生服务站。渐渐地,施荣祥认为自己“劳苦功高”,于是任性妄为踩踏纪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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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至2014年间,施荣祥等村干部在开展村级事务过程中以工作辛苦为由大吃大喝,致使村招待费用远远超出每年的核定标准。为了将这笔超额费用以合理的名义进行报销,施荣祥动起了歪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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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荣祥通过截留水稻统防统治作业补贴、虚列机耕路硬化工程款、收取施工单位水电费不入账等方式,挥霍集体资金共11.7万余元,为他们的招待费用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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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到群众信访举报后,越城区纪委区监委对施荣祥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审查调查。2020年11月,施荣祥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钱款予以追缴。另外三名村干部也分别受到了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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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纪党员反省

  我当时回村里担任党支部书记也是为了村里发展,但由于我纪法意识淡薄,认为村干部很辛苦,平时吃点用点集体的钱没有关系,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今后一定守好纪律,踏实做人,认真做事。

  执纪者说

  一个受村民拥护、为村里办实事的干部为何会受到一纸处分?这一违纪案件给广大基层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当前,仍有部分村干部法纪意识淡薄,认为只要“大方向”把好,用公家的钱吃点喝点,犒赏一下村干部,激发一下工作热情是无可非议的,颇有“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之意,殊不知不拘小节,终累大德。党员干部一定要防微杜渐,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常怀敬畏法纪之心,依规矩办事才是正道。

(绍兴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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