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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责】第六十六期:对问题视而不见 两名干部挨处分

2021-08-12 07:42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日前,衢州市衢江区云溪乡召开乡、村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会上通报了一起在坟墓搬迁过程中履责不力案件,案件中因虚增坟墓个数套取补偿款,涉事二人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两名村干部因监督、审核不力被给予党纪处分。与会干部颇受震动。

  20211月,衢江区纪委区监委收到一封信访举报信,反映云溪乡锦桥村网格员徐强言和村民徐强耀在征地拆迁中以他人名义虚增坟墓搬迁个数,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问题。经初步研判,该信访举报信反映的问题较为复杂,区纪委区监委启动片区协作机制,由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会同该乡纪委联合展开调查。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的坟墓搬迁是某高铁土地征用工作中的一部分,每穴坟墓搬迁补偿标准为1700元。因土地征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加之徐强言和徐强耀二人对拆迁片区农户情况较熟悉,且工作能力较强,村两委决定由其二人负责坟墓清点,并协助完成坟墓搬迁工作。

  “这些无主坟该找谁签字确认,补贴该给谁?二人在坟墓清点中发现有少数无主坟,遇到了难题。但是二人非但没将此事上报,反而找到了灵感

  “我们多报几个坟墓,收益两人分。两人合计着,当前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土地征用进度上,对相关资料的审核会比较宽松。即使问题被发现,重新清点便是。调查中,徐强言说。

  两人一拍即合。最终,徐强言、徐强耀二人通过假借9户村民名义虚增坟墓50余穴,共套取补偿款9万余元。

  按照流程,徐强言、徐耀需对每个坟墓进行搬迁前中后拍照留痕,村监会主任应履行监督责任,对坟墓搬迁现场和审核材料进行监督。村党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坟墓清单、搬迁前中后照片等报批材料审核并签字确认。然而调查中,调查组发现报审材料中提供的照片数量和坟墓数量明显不对应,且上报的坟墓清单中有几户明显存在疑问,如最多的一户有13个坟墓,显然不合常理。

  “我在审核中确实发现了问题,但是为了加快征迁进程,看到村集体利益没有受损的情况下,我也就没有认真审核,较真对待。面对调查人员,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徐强富懊悔不已。

  “你作为村监会主任,有没有对坟墓清点工作进行监督?有没有去现场看过?调查组询问时,村监会主任徐芳祥支支吾吾,最后承认自己没有履行好监督责任,在整个清点工作中没有去过现场进行监督,审核把关中,觉得村书记都没意见,自己也不好有意见。

  就这样,两人都无视自己的责任,一个“顺水推舟”,一个“装聋作哑”,最后连公示这一环节也不了了之。

  20216月,锦桥村原党支部书记徐强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监会主任徐芳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7月,徐耀、徐言涉嫌诈骗罪,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问题查实后,云溪乡纪委以一案一警示的方式,要求乡、村两级干部自警自省,严肃认真落实重点项目征地拆迁政策,坚决杜绝以推进工作为名放松纪律约束问题的发生。

  【执纪者说】

  衢江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立宏:

      土地征迁工作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工作任务重、矛盾纠纷多、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土地征迁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梳理征迁工作各岗位的廉政风险点,及时堵塞制度漏洞。对勘察、测量、清点等环节严格把关,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预警,源头预防。纪检监察组织要履行好监督责任,决不能将攻坚克难作为监督宽松软的挡箭牌,靠前监督、全程监督、精准监督,以高质量监督促进征迁工作高质量推进。

(衢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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