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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责】第六十九期:环保监管走过场 5人被问责

2021-10-11 07:30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这次事件3名干部被问责,2名干部受到提醒谈话处理在座的每位干部要深刻吸取教训,要意识到肩上的担子不能轻飘飘……”日前,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在召开警示教育会时,通报了西竹玉公路工程玉岩拌合站及碎石场污水外排问题,教育全体干部以此为戒,认真负责做好环保监督工作。

  2020年8月,玉岩拌合站及砂石场在相关环保设施不到位的情况下开始违规生产。自开工以来,污水外排、渗漏隐患等问题不断,玉岩镇、西竹玉公路工程指挥部、县砂管办等相关职能单位多次约谈施工单位负责人并提出了相关整改意见。但施工单位对相关监管单位提出的整改意见不重视,一直未有效整改,导致问题长期存在。

  既然问题早就发现,为何迟迟没能得到彻底整改?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存在履职不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松阳县纪委县监委随即展开进一步调查核实

  “接到信访举报的当天下午,我们环境监察大队赶赴现场,发现该场地只存在污水渗漏的隐患。”面对调查人员,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徐跃飞表示,由于没发现施工单位环境污染违法行为,便口头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后续也没有再跟进督办。

  “之前我陪同县砂管办到现场检查过,县砂管办提出过整改要求,我当时想既然县砂管办已经在管这件事了,自己手头事又多,后面就没有再关注。”西竹玉公路工程项目指挥部负责人潘锦胜说道。

  经查,徐跃飞具体负责环境保护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在受理反映玉岩拌合站及砂石场存在污水外排违法行为的信访举报过程中,存在查处不力的问题。此外,西竹玉公路工程项目指挥部负责人潘锦胜、洪斌对项目建设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监管不力,督促整改不到位,致使该问题未能及时有效解决。

  履职缺位,监督成摆设,徐跃飞、潘锦胜、洪斌负有直接责任。“思想上未引起足够重视,督促整改不到位,才导致污水外排行为未能得到有效整改,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三人对此后悔不已。

  失责必追究。松阳县纪委县监委决定给予徐跃飞、潘锦胜、洪斌三人诫勉谈话处理。同时,对负属地管理责任的玉岩镇党委书记叶福龙、履行领导责任不力的市生态环境局松阳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丁根明明进行了谈话提醒,要求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问题整改,有效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事件发生后,松阳县纪委县监委督促职能部门强化环保领域排查力度,加强检查频率,并创新生态环境智慧监管手段,探索使用排放口自动监测和“环保码”等手段解决监管执法人手不足与日常监管要求持续提升之间的矛盾,对发现问题进行闭环管理,确保及时排除风险隐患。

  【执纪者说】

       松阳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 吴剑: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这起案件中的相关责任人身为监管者,对污水外排问题监管不到位、问题处置不及时,长效保洁机制督促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影响。这暴露出一些党员干部在回应群众关切问题上工作不上心、作风不严实、责任不明晰等问题。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升责任意识,增强担当精神,坚决克服思想麻痹懈怠、工作监管不力、问题整改不实等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立足职能职责,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切实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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