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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21-08-23 06:30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警示教育,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形成强有力震慑,近日,松阳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西屏街道原源内村党支部书记叶礼礼、村监会主任杨水清违规占用失地农民保险名额问题。2015年6月,叶礼礼、杨水清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私下将本村2个失地农民保险名额分配给各自的妻子宋某某和汤某某。2016年10月,叶礼礼、杨水清各自将4000元作为失地保险名额补偿款交给村集体。2020年9月,叶礼礼、杨水清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竹源乡原呈田村党支部书记陈西花、党支部书记潘邦泉、村监会主任潘邦松违规套取资金问题。2016年至2019年,陈西花、潘邦泉、潘邦松等人先后通过虚增居家养老中心采购数量的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违规报销村集体支出。2020年9月,陈西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潘邦泉、潘邦松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大东坝镇山头村原村民委员会主任王绍德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8年11月,王绍德隐瞒林某德在其个人承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受伤的事实,导致山头村村集体向林某德支付本应由王绍德个人承担的补贴误工费2500元。2021年6月,王绍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三都乡里庄村原党支部委员李金水虚报冒领政策处理费问题。2018年5月,李金水虚报冒领政策处理费22950元,于2020年11月将该笔政策处理费退还给三都乡人民政府。2021年7月,李金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二年)。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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