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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通报5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2021-11-02 06:30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为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强化警示震慑,持续释放高压信号,提高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近日,江山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5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1.江山市征迁事务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周信扬酒驾问题。202157日晚,周信扬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3mg/100ml,属饮酒驾驶。周信扬受到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7月,江山市纪委给予周信扬党内警告处分。

  2.江山市上余镇人民政府干部黄永良酒驾问题。江山市纪委市监委在问题线索回头看中发现,2017316日下午,黄永良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39mg/100ml,属饮酒驾驶。黄永良受到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8月,上余镇党委给予黄永良党内警告处分。

  3.江山市林业种业有限公司监事黄坛醉驾问题。2020721日晚,黄坛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40mg/100ml,属醉酒驾驶。黄坛受到罚款55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15月,江山市林业局党委给予黄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江山市凤林镇凤溪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叶新忠醉驾问题。2021524日中午,叶新忠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82.2mg/100ml,属醉酒驾驶。叶新忠受到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17月,凤林镇党委给予叶新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江山市贺村镇狮峰村党总支委员王勇酒驾问题。202157日晚,王勇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47mg/100ml,属饮酒驾驶。王勇受到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9月,贺村镇党委给予王勇党内警告处分。

(江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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