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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通报5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2022-01-26 07:51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春节假期将至,为进一步推进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警示震慑,持续释放高压信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纪法意识,自觉杜绝酒驾醉驾违纪违法行为发生,近日,龙游县纪委县监委通报了5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1.龙游县通途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营发展科原科长胡智超醉驾问题。2021年3月9日晚,胡智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胡智超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14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3月,龙游县人民检察院对胡智超作出不予起诉决定。2021年12月,胡智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影响期二年)、政务撤职处分。

  2.龙游县中医院总务科副科长张红林多次酒驾问题。2020年9月,张红林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3月,张红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5月16日晚,张红林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张红林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75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5月,张红林受到行政拘留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张红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龙游县模环乡人民政府综合信息指挥室工作人员徐伟军酒驾问题。2021年7月10日晚,徐伟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徐伟军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51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7月,徐伟军受到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徐伟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资规站站长胡仁林酒驾问题。2020年7月15日晚,胡仁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胡仁林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50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0年7月,胡仁林受到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6月,胡仁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东华街道人武部原副部长卢晓峰酒驾问题。2020年6月20日晚,卢晓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卢晓峰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21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0年6月,卢晓峰受到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2021年4月,卢晓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龙游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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