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权威发布 > 曝光台 > 衢州

开化通报6起酒驾醉驾问题典型案例

2022-02-01 09:20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为深入推进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教育警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纪守法,防止“节日病”的发生,开化县纪委县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6起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1.开化县石川村党支部书记张玉平酒驾问题。2021年4月26日,张玉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76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且存在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2021年4月27日,张玉平被暂扣驾照六个月,罚款1500元。2021年7月,张玉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开化县池淮镇中心卫生院工会主席姚宏军酒驾问题。2021年5月5日,姚宏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1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5月7日,姚宏军被暂扣驾照六个月,罚款1500元。2021年7月,姚宏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开化县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退休职工洪闽军醉驾问题。2021年5月8日,洪闽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3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5月26日,因犯罪情节轻微,开化县人民检察院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2021年11月,洪闽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4.开化县池淮镇寺坞村原党支部书记赖家余两次醉驾问题。2017年9月22日,赖家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4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7年12月,赖家余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21年8月7日,赖家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1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9月14日,开化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2021年12月,赖家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开化县芹阳办事处金村小学退休教师余延斌两次醉驾问题。2011年4月8日,余延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暂扣驾照六个月,罚款2812元。2011年9月,余延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11月18日,余延斌酒后驾驶机动车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5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12月17日,开化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2022年1月,余延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6.开化县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员徐祝明醉驾问题。2021年11月4日,徐祝明(非中共党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至老北门小学停车场后,因挪车与其他车辆发生刮擦,负事故全部责任。经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11月29日,开化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二个月十五日,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2021年12月,徐祝明受到开除公职处分。

(开化县纪委县监委)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