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权威发布 > 曝光台 > 绍兴

绍兴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1-09-16 06:34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中秋、国庆将至,为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教育警示,进一步释放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强烈信号,推动治四风树新风工作向纵深发展,绍兴市纪委市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绍兴市应急管理局防火救灾处处长钟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问题。20208月,钟刚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邀请到外省旅游,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20215月,钟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追缴。

  2.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北海中队工作人员潘志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84月至8月,时任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北海中队中队长潘志伟,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20218月,潘志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费用已追缴。

  3.上虞区小越街道村镇建设办主任孙文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9年至2020年,孙文军在担任上虞区小越街道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村镇建设办主任期间,先后2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香烟、红酒等礼品,合计价值人民币4300元。20218月,孙文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4.诸暨市店口镇城建办工作人员俞焕军违规收受礼金礼卡问题。2018年至2021年,俞焕军先后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礼金、礼卡,合计价值人民币9000元。此外,20207月,俞焕军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6月,俞焕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5.嵊州市教师进修学校原党支部书记、副校长俞均违规收受礼品礼卡等问题。20146月至20168月,俞均在担任嵊州市黄泽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及嵊州市教师进修学校党支部书记、副校长等职务期间,先后2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消费卡、香烟,合计价值人民币7500元。此外,俞均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18月,俞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追缴。

  (绍兴市纪委市监委)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