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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021-09-25 08:31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日前,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新城分局支部书记林杰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问题。2014年至2018年,时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滨海新城分局局长、塘下分局局长林杰先后收受某服饰公司股东李某某、某鞋业公司法人蔡某某等人所送的超市卡、服装代金券、香烟等财物,共计价值2.5万余元。2021年6月,林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市卫生监督所滨海分所卫生监督员许秀娜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至2021年,许秀娜(非中共党员)擅自让司机陈某多次驾驶公车绕道至其住处接送其上下班。市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张云、市卫生监督所滨海分所所长陈雷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2021年5月,许秀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张云、陈雷受到批评教育处理。

3.市水利电力开发公司经理卢建勇公车私用、办公用房超标准问题。2019年至2021年,卢建勇(非中共党员)违反公务用车使用规定,将该公司公车用于日常接送其上下班。此外,卢建勇还存在办公室超标的问题。2021年6月,卢建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4.莘塍街道机关干部陈建国、邵清孺、董二村原党支部书记陈金清、原村委会主任蔡式尧违规吃喝、收送消费卡等问题。2013年,陈金清和蔡式尧为获取村农房集聚项目审批上的便利与支持,先后2次宴请陈建国、邵清孺等人,共计消费1万余元。2014年1月,陈金清和蔡式尧又向陈建国和邵清孺分别赠送价值2000元的超市购物卡。陈金清和蔡式尧将上述支出在村级财务中予以报销,共计1.4万元。2021年6月,陈金清、蔡式尧、陈建国、邵清孺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瑞安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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