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瑞安市纪委市监委通报4起党员干部酒驾问题典型案例。
1、高楼镇卫生院副院长张海军酒驾问题。2021年3月1日晚,张海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6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月2日,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28日,张海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市火化殡仪馆工作人员蔡丰勇酒驾问题。2017年10月23日下午,蔡丰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5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同月30日,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28日,蔡丰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汀田街道办事处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陈洲酒驾问题。2017年12月14日晚,陈洲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35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温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30日,陈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马屿镇人民政府安监员陈添军酒驾问题。2020年12月6日晚,陈添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现场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24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且被查获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同月7日,瑞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2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2月31日,陈添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瑞安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