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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09-28 16:28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中秋、国庆即将来临,舟山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特别是“节日病”反弹回潮。

  1.舟山市商务局原调研员贺科儿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6至7月,时任舟山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贺科儿先后2次带领集团及下属公司人员前往贵州、江苏等地考察学习,期间游览了西江苗寨、凤凰古城等旅游景点,涉及旅游费用3.9万余元。贺科儿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9月,贺科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人员退缴相关费用。

  2.浙江新一海海运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杨伟东违规收受礼金、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2018年2月,杨伟东收受业务单位舟山市某船舶修理部经营者郑某妻子送予的礼金人民币1万元。2017至2018年,杨伟东先后3次接受业务单位经营者郑某、金某宴请。杨伟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4月,杨伟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缴相关违纪所得。

  3.舟山金马劳务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陈永武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7月,陈永武带领该公司党支部党员赴横店红军二万五千里长征纪念馆开展学习活动,期间在横店影视城游玩半天。违规公款报销旅游费用2850元。因其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又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020年3月,陈永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人员退缴相关费用。

  4.岱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耕地保护与生态修复科工作人员费松海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至2018年,费松海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予的香烟、海鲜大礼包等礼品,共计金额2000元。费松海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8月,费松海受到撤职处分,降为一级科员,收缴违纪所得。

  5.嵊泗县绿岛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经理、法定代表人任军民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问题。 2019年11月,任军民携亲友4人赴宁波旅游期间,入住由管理服务对象徐某某安排并支付费用的酒店,涉及费用2298元。任军民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0年6月,任军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退缴相关费用;7月,任军民被免去相应职务。

  (舟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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