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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滨海新区原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直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20-07-16 11:21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日前,经中共瑞安市委批准,瑞安市纪委市监委对瑞安滨海新区原党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陈直伦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审查调查。

  经查,陈直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瑞安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直伦开除党籍处分;由瑞安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陈直伦简历

  陈直伦,男,汉族,浙江省瑞安市人,1970年10月出生,大学文化程度。1989年3月入伍,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03—2004.09部队服役

  2004.09—2006.09瑞安市潘岱街道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2006.09—2010.11瑞安市塘下镇罗凤办事处副主任

  2010.11—2013.09瑞安市塘下镇罗凤办事处党委副书记

  2013.09—2016.06瑞安市塘下镇罗凤办事处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2016.06—2019.08瑞安市塘下镇副镇长

  2019.08—2019.09瑞安滨海新区党委委员

  2019.09—2020.07瑞安滨海新区党委委员、瑞安滨海新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2020.05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20.07 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