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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韩圣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低退休待遇

2020-09-21 17:39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日前,经中共宁波市委批准,宁波市纪委市监委对宁波市奉化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韩圣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韩圣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在担任奉化市国资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处理国有股权转让补偿问题时,违反规定予以超额补偿;违反程序擅自签批同意低价出售国有商业用房。

  韩圣光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工作中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遭受重大损失。经中共宁波市委批准,市纪委市监委决定给予韩圣光开除党籍处分,按照一级主任科员确定其退休待遇。

  韩圣光简历:

  韩圣光,男,汉族,1957年8月出生,浙江奉化人,在职大学学历,1977年5月参加工作,198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07—1999.12 奉化市委办公室秘书,办公会议成员;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主任;组织部副部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9.12—2001.12 奉化市溪口风景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主任;溪口镇党委书记

  2001.12—2011.01 奉化市财税局党委副书记,书记、局长;国资局党组书记、局长(兼)

  2011.01—2017.03 奉化市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宁波市奉化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2017.08 按县处级正职退休

  (宁波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