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永康市纪委市监委对永康市龙山镇西坞村原村民委员会主任朱月利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朱月利违反廉洁纪律,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礼品;违反群众纪律,刁难群众、吃拿卡要;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较大,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朱月利身为村民委员会主任,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且绝大部分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在群众中造成较坏影响,给党的事业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朱月利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朱月利简历:
朱月利,男,汉族,1962年10月出生,浙江永康人,初中文化程度,201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0.12-2020.09 永康市龙山镇西坞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2020.09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20.09 被开除党籍
(金华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