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浙江
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X关闭

扫描关注

广告

微信公众号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权威发布 > 党纪政务处分

宁波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一大队原教导员王越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20-09-23 15:02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日前,宁波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宁波市江北区监委对宁波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一大队原教导员王越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王越有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严重违反法律涉嫌受贿犯罪的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中共宁波市公安局委员会给予王越开除党籍处分,江北区监委将王越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王越简历:

  王越,男,汉族,1974年10月出生,浙江宁波人,大学学历,1996年8月参加工作,200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08—2009.09 宁波市公安局审计部门民警;巡特警支队二大队科员;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支队三大队科员,副大队长

  2009.09—2016.02 宁波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五大队大队长,三大队大队长

  2016.02—2020.07 宁波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三大队大队长,一大队教导员

  2020.07 辞去公职

(宁波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