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浙江
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X关闭

扫描关注

广告

微信公众号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权威发布 > 党纪政务处分

台州市椒江区章安街道梓林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应介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20-11-12 07:02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日前,台州市椒江区纪委区监委对章安街道梓林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应介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应介田身为中共党员、村主职干部,法纪意识淡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应介田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应介田简历:

  应介田,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台州市椒江区人,小学文化,201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0.11-2013.11  台州市椒江区章安街道梓林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2013.11-2017.04  经商

  2017.04至今  台州市椒江区章安街道梓林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台州市椒江区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