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景宁县纪委县监委对景宁县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童小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童小平违反政治纪律,与多人串供并订立攻守同盟,伪造证据,对抗组织审查,热衷于组织、参加迷信活动,将个人前途寄托于神灵庇佑,在被采取留置措施当日仍前往佛殿求神拜佛;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多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安排,接受有偿异性陪侍;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无视决策程序,在多个重大事项中未经集体研究直接拍板;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安排亲属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多次通过下属企业违规报销个人费用,官商勾结,沆瀣一气,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借贷;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童小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景宁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景宁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童小平开除党籍处分;由景宁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童小平简历:
童小平,男,汉族,1970年4月出生,浙江景宁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90年8月-2021年1月 景宁县东坑中学教师,景宁县外舍乡中心学校副校长(主持)、校长,景宁县英川镇中心学校校长,景宁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景宁县大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景宁县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正科)、旧城拆迁改造工作指挥部副总指挥兼办公室主任,景宁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景宁县鹤溪街道党工委书记,景宁县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景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0年9月 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2021年1月 被免去景宁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职务、被撤销景宁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景宁县纪委县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