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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储勤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21-02-08 06:31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日前,经杭州市纪委市监委和富阳区委批准,富阳区纪委区监委对富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储勤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储勤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本应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承担;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储勤君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杭州市富阳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储勤君开除党籍处分;由富阳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储勤君简历:

  储勤君,男,汉族,1979年7月出生,浙江杭州人,2002年8月参加工作,200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程度。

  2002年8月至2020年12月,富阳市建设局规划科干部,富阳市规划局城市规划科干部、副科长(主持工作),富阳市规划局行政许可科副科长(主持工作),杭州市富阳区规划局行政许可科科长,杭州市富阳区规划编制中心(地理信息中心)主任,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挂职,任副局长,杭州市富阳区新登镇党委委员,杭州市规划局富阳规划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杭州市富阳区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杭州市富阳区纪委区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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