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浙江
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X关闭

扫描关注

广告

微信公众号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权威发布 > 党纪政务处分

温州市鹿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姜扬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21-03-12 06:31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日前,经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批准,鹿城区纪委区监委对鹿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姜扬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姜扬烽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兼职取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设立“小金库”并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罪。

  姜扬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鹿城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鹿城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姜扬烽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姜扬烽简历:

  姜扬烽,男,汉族,1964年5月出生,浙江温州人,1980年12月参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2006年3月至2019年5月,鹿城区上戍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兼温州鹿城轻工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温州市江滨路鹿城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党组书记,鹿城区住建局副局长(正科长级)、党委委员、区住建局江滨路建设办公室主任,温州市江滨路鹿城段工程建设指挥部指挥、党组书记,鹿城区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区招商局局长,鹿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党组书记。

  2019年5月退休。

(温州市鹿城区纪委区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