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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吴浙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021-05-14 06:30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日前,经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批准,杭州市萧山区纪委区监委对萧山区所前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吴浙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吴浙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

  吴浙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丧失党性原则,纪法意识淡薄,贪欲膨胀,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杭州市萧山区纪委常委会(区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浙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吴浙明简历:

  吴浙明,曾用名吴杰,男,汉族,浙江诸暨人,1968年3月出生,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90年8月至2020年10月,萧山市云石乡团委书记、科教文卫办副主任、党政办主任;萧山区(市)云石乡党委委员;萧山区戴村镇党委委员;萧山区戴村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农业);萧山区所前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农业);萧山区所前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分管工业)。

  (杭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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