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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阳县昆阳镇建丰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经济合作社董事长章乐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21-12-16 07:15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日前,平阳县纪委县监委对昆阳镇建丰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经济合作社董事长章乐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章乐乐身为中共党员,理想信念滑坡,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安排,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公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有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在从事村级事务管理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

  章乐乐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应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平阳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章乐乐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章乐乐简历:

  章乐乐,男,汉族,1987年2月出生,高中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曾任平阳县昆阳镇建丰村村委会副主任,平阳县昆阳镇建丰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经济合作社董事长。

  (平阳县纪委县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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