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朱剑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在接受吴兴区纪委区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朱剑阳,男,1970年9出生,汉族,浙江湖州人,大专学历,199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10月参加工作。
1987.10-2005.10部队服役
2005.10-2007.10吴兴区织里镇副主任科员
2007.10-2008.06吴兴区织里镇宣传科副科长
2008.06-2011.06吴兴区织里镇教育科科长
2011.06-2012.12吴兴区织里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任
2012.12-2014.03吴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
2014.03-2015.03吴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党组成员、织里分局局长
2015.03-2015.04吴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党委委员、织里分局局长
2015.04-2015.07吴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织里分局局长
2015.07因玩忽职守被湖州市吴兴区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湖州市吴兴区监察局给予撤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织里分局局长职务处分,职级降为科员,处分期间为二十四个月
2015.07-2015.11吴兴区织里镇宣教文化办科员
2015.11-2017.09吴兴区八里店镇科员
2017.09-2017.10吴兴区八里店镇科员、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主任
2017.10-2018.08吴兴区八里店镇科员、综合行政执法中心主任、八里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2018.08-2019.05吴兴区八里店镇科员、八里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2019.05至今吴兴区八里店镇社会治理办公室主任
(湖州市纪委市监委)